欧洲学界接下来对“Tibet”的塑造,就是将一系列欧洲概念加诸其上,例如帝国、本部(Tibet Proper)、民族(nation)等。现在尚不清楚为什么17世纪后期他们会将“Tibet”称为帝国,但清楚的是1774年,英国人波格尔在记述自己前往扎什伦布寺的报告中,用这个概念来理解清朝对西藏的治理关系,一方面把西宁说成是“China边界上的一个镇”,另一方面又说“Tibet”这个国度臣属于“Chinese”的帝国,因此“Tibet”只能是王国。此外,波格尔也像耶稣会士们几十年前所做的那样,将欧洲的主权观念加之于东方,将西藏作为清王朝藩属的关系,解释成“中国(China)的帝王获得西藏(Tibet)的主权”。 19世纪,匈牙利人乔玛前往拉达克,向当地的知识分子学习藏文,并编纂藏英字典。1832年,他在“Tibet地理”中说拉达克是西藏的一部分,处于其西端,“依旧有自己的王子,但他必须与China的政治观调适起来”。而拉萨是“Tibet的商业首地,政府驻地,China安班(Ambans,即大臣)驻地”。但在两年后的字典中,他只说拉达克是西藏的一个省,而安班是“在西藏的汉人resident”。此处英文resident有外交官、殖民地官员、情报人员等意思,用来翻译“驻藏大臣”都不适合。根本的问题仍然在于,英文中或西方没有适于描述中国经验的政治概念。无论如何,这个译法消解了驻藏大臣的根本属性,是用欧洲经验来理解这一角色。换句话说,欧洲没有类似经验,故而欧洲人难以理解中国事实乃至中国观念。 半个多世纪后,美国人柔克义在《喇嘛境域》一书中,同样迷惑性地使用China和Tibet,比如他使用的“China”可以理解为内地,与“Tibet”相对;但有时二者又形成复杂甚至难以理解的表述,比如他说:“雅江的河口是China的前沿驿站,明正土司所有地的最西陲,也是我们在Tibet所经过的最低点。”此外,这两个概念及其所指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存在动态的关系。柔克义亦与波格尔一样,认为能把它们统一起来的概念是“帝国”——二者都属于中华帝国。我们或许会为中国事实能纳入到欧洲-西方概念体系并对自己有利而沾沾自喜,但我们不能忘记前面提及的关键,即“Tibet”这个区域在欧洲-西方的地理概念体系中分属哪个范畴,由欧洲-西方自身的知识体系和切身利益决定,尽管东方的知识体系对它们有影响。 查尔斯·贝尔的论述即是一个典型,他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英印政府驻锡金政务官,多次代表英国政府处理西藏问题。贝尔在《Tibet的历史与现状》一书中首先提出“何谓Tibet”的问题,并最先将其划分为两部分,即政治上的Tibet和民族志意义上的Tibet,前者辐射的地理面积要小于后者,因为Tibet的“巨大平原和山脉的边远区域,东边部分早在中国的直接控制之下,而南边部分则处于英印政府的控制之下”。 贝尔的划分是基于英国殖民者在亚洲瓜分中国以抗衡俄国的意图。他把China称为“Chinese联邦”(Chinese Commonwealth),与“英联邦”同属一类;当时,不丹和锡金都已被纳入英联邦。贝尔看到当时有许多藏人倾向内地,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的国家不够强大、独立,担心若不加入“联邦”、实现五族共和,最后会遭受印度人的蹂躏。贝尔认为,中国可以合法地利用这一情感,但不能走得太远;若要Tibet附着于“Chinese联邦”之内,则要与之签订条约,使之作为自治的成员,这才是Tibet的天命所在。贝尔把中国说成是英联邦那样靠军事暴力建立起来的殖民体系,为此势必要系统地歪曲中国历史,所以把Tibet塑造成一个自治的国家,便是他的题中之意,而英印殖民政府的责任便是推动这一进程,拉近Tibet与印度的距离,最后使之成为印度帝国的一个无价的缓冲国。贝尔的涉藏史,差不多就是将欧洲-西方的世界体系及其民族-国家的观念叠加于该区域的历史之上;他手中握着知识意义上的“命名权”及相应的军事、政治权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