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析框架:民国时期少数族群精英的分化与重构 (一)少数族群精英的分化 本文将晚清和民国时期的少数族群精英区分为“旧”与“新”两类,区分的标准是他们获致精英地位的途径。所谓“旧式精英”,是指边疆社会的传统权势阶层,基本上由各族群的世袭贵族和宗教领袖构成。他们正是前述模型中那些处于水平联结与垂直联结之交叉点上的“结构性角色”。在这种“特殊主义”的体制下,边疆社会的阶层结构基本上是固化的,大体上区分为“贵族”和“平民”两个阶层,其各自的身份都是世袭的,既不存在族群内部的纵向流动,也不存在跨越族群——尤其是地方与中央之间——的横向流动。 晚清的“边疆一体化”改革对社会结构的最重要冲击,就在于为边疆社会的个体——尤其是平民阶层的个体——提供了新的流动机会,使他们拥有了突破传统社会等级结构的可能性。所谓的“新式族群精英”正是这些来自平民阶层的新兴力量,他们得以出现的直接契机是现代教育在边疆地区的建立和推广。20世纪初,随着清王朝在教育、选拔体制上的整体改革,传统的“教化”目标与新式的“现代化”目标合二为一,一批新式学堂在蒙、藏等边疆地区建立起来。这些学堂之所以被视为边疆地区现代教育的起点,并不仅仅因为它们在教育内容中包含了现代科学的成分;更重要的是,它们将平民阶层纳入了受教育的范围,从而为一个“新式族群精英”群体的出现准备了土壤。 辛亥革命后,这项变革的成果得以保留和发展。以“蒙藏学校”[2]为代表的特殊教育机构在宏观层面上为来自边疆社会的“新青年”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和向多族群国家的政治中心流动的机会。它将国家中枢与边疆社会的联结纽带深入到了拥有政治抱负的平民青年,从而在边疆社会的传统贵族之外,培育了一个逐渐壮大的“新式精英”群体。这些“蒙藏学校”(或其他内地高等教育机构)的学生毕业后多进入各级政府或军队中供职,一些杰出之辈甚至在国民政府的中央机关(如蒙藏委员会)中获得了职位,从而跻身“国家精英”之列。 (二)两类族群精英的“结构性角色” 上述对“旧式族群精英”与“新式族群精英”的分类属于社会学意义上的“理想型”,他们在近代中国边疆秩序重塑过程中的角色具有“结构性”的差异。 1.权威合法性来源:“传统”与“法理” 根据韦伯对权威合法性来源的分类,“旧式族群精英”的权威是“传统型”的,他们在边疆地区的统治地位建立在血统、世系等“先赋性因素”上。与之相对,“新式族群精英”的权威则是“法理型”的,他们的政治地位建立在学识、能力等“后致性因素”上(2004:303)。 然而,事实上,“新式精英”的“法理型”权威的色彩并不纯粹,因为他们获得“官职”的基础并非完全基于“一般化”的能力,而是与其“少数族群”的身份密切相关。无论是“蒙藏学校”的特殊通道,还是“蒙藏委员会”这样的专门机构,其本质上仍是建立在基于族群差异的“特殊主义”理念之上的。“新式精英”在“国家”体制中获得的政治地位和影响力是无法与他们作为“族群代表”的身份相分离的。这种身份定位上的矛盾是结构性的,它所反映的正是近代中国边疆秩序中的两种原则——一般主义与特殊主义——之间的紧张关系。 2.边政理念:“一体化”与“特殊化” 总体而言,两类族群精英对理想的边疆治理方式的观念存在重大差异。“新式精英”多是“三民主义”乃至“共产主义”理想的热情追随者,主张对边疆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进行“现代化改造”,认可“边疆一体化”的边政思路,支持将边疆地区改造为与内地诸省相同的行政单元。与之相对,“旧式精英”则更钟情于传统体制,既留恋在清代与皇室之间的“特殊主义”纽带,也不肯放弃在地方社会上的世袭权势,这意味着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反对将内地的省县体制应用于边疆地区,反对汉人移民进入边疆,反对大规模推行新式教育,反对各项可能威胁传统政教体制的改革。 3.活动空间:“边疆”与“中央” 与上述差异相一致,两类精英在民国时期的边疆政治中的活动空间也是迥然有异的。首先,“旧式精英”是不能离开“边疆”的,因为他们的权威就体现在对地方社会的土地、人口和资源的实际控制。“旧式精英”一旦离开“边疆”,进入“国家中枢”,尽管表面上看,其在官僚体制中的地位提升了,但事实上则丧失了对地方社会的实际控制力,也就丧失了作为“旧式精英”的根本。 与之相对,“新式精英”面临的则是无法回到“边疆”的窘境。尽管他们在中央机关获得了较高官职,成为官方认可的少数族群代表,甚至在首都社会被视为“政界要人”;但在他们的家乡——各边疆社会——真正掌握地方权力的或者是那些依然控制着“土地与人民”的“旧式精英”,或者是掌握军队的地方军阀。当“新式精英”回到家乡,试图将他们在国家政权中获得的政治权威在边疆社会实现时,就将面临地方传统的挑战。在与“旧式精英”和地方军阀的对抗中,他们除了来自中央的“虚名”外,既缺乏必要的人力、财力和军事资源,也缺乏动员民众的声望与合法性。因此,这些“新式精英”的活动舞台主要都集中在南京、重庆或其他内地城市。 (三)国家的逻辑:“新”与“旧”之间的摇摆 “新式精英”与“旧式精英”在权威合法性来源、思想观念和活动空间上的差异都是结构性的;因此,对致力于构建新秩序的“国家”来说,这两类精英就具有不同的功能。从定义上讲,“新式精英”是政府的天然盟军,因为他们的精英地位是以新政权的确立为前提的,他们的边政理念也更符合现代国家的意识形态。在某种意义上,帝国体制向现代民族-国家体制的转型过程恰可以体现为“新式精英”出现、壮大并最终替代“旧式精英”的过程。然而,在实践中,国家政权与“新式精英”的联结是通过在地理空间上将他们吸引到国家中枢来实现的,而在边疆地区,掌握权力、拥有威望,从而对边疆社会的“向心”与“离心”具有决定力量的,恰恰是那些“旧式精英”。因此,对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来说,对“旧式精英”的“笼络”反倒成为这一时期边疆整合的首选“策略”,而“笼络”的实质就是恢复和维持前清的“特殊主义”纽带。 “国家”在“新”与“旧”之间的摇摆,体现了“一般主义”与“特殊主义”这对相互对立的原则在具体的边政实践中的混合与妥协,也将“新式族群精英”置于一种结构性的身份困境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