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泽认同孔多塞的观点,希望通过科学为现代性奠定坚实的基础,但是,他并不赞同孔多塞提供的解决方式。在他看来,孔多塞急于同迷信告别,并未对现实中人类理智的不平等提供合适的对策。更进一步,弗雷泽看到,制度的建立并非完全是理性设计的产物,它更多地源自历史。就像英国的习惯法对成文法的重要影响,过去的习俗只是换上理性的外衣,继续对人们的生活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弗雷泽认为,理智状况与社会发展应处于同等水平,人们需要努力寻找调和二者的方法,否则,盲目以观念为社会立法就将重蹈大革命的覆辙。 弗雷泽受到孔多塞的启发,以认识论定义历史,但他不同于孔多塞着眼于知识的进步,而是看到历史的一般进程。在以往经验中,科学往往由少数人推动,大众的认知仍处于较低水平,但这并不妨碍社会秩序的建立。事实上,这些制度是与大众的思维方式相一致的。在受到理性支配之前,社会往往延续前代的制度,而它们或许就产生于前人的迷信思想。弗雷泽与孔多塞一样,并不认为社会的规则来自于个体,尤其是当原始民族在世界面前的出现使人类学学者更加确定,社会秩序只能从社会本身中得来,不能用理性原则揣度前人的制度基础。因此,弗雷泽强调必须回到经验本身对社会制度及其背后的观念进行考察。 弗雷泽并不相信以理性为指导的现行制度规定,他要考察的是制度的发展历史,尤其是那些曾经是制度现在却沦为习俗的古老原则。巫术思维的错误并不影响社会规则的效果。迷信习俗在理性的筛选之下仍能存在,这表明它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而这种隐性的社会动力并非以观念为指导,它体现了社会本身向着自由、开放、进步的努力,正是它不断地推动着历史的发展。弗雷泽将习俗作为突破口的做法受到英国经验论传统的影响。自休谟以来,习俗的经验作用便得到强调(杨璐,2015),人类学家泰勒更是把习俗当成遗存,置于文化研究的核心位置。泰勒认为,“历史不仅是部落和民族的历史,而且也是知识发展的历史,宗教、艺术、习俗等等的历史……研究遗留(存)具有相当大的实际意义。因为我们称为迷信的大部分正是属于遗留(存)之中的……对遗留的研究有助于发现历史发展的进程,因而清楚地了解遗留(存)的本质是民族学研究的一个最重要的方面”(泰勒,1992:5-7)。弗雷泽延续了前人的讨论,把习俗作为印象的综合,在认识论中突出它的作用并更为重视习俗中蕴含的前代制度的精华。 以认识论为基础,弗雷泽考察了习俗背后的社会需求。他认为比起观念和制度,习俗更能揭示社会的发展进程。“一种习俗只要在实践中是有益的,那么在旧的理论基础被粉碎以后它还将屹立不倒,因为人们将会为它发现另一种新的、由于更真实而更牢固的基础”(弗雷泽,1988:146)。在原始社会和古代习俗中关于婚姻—亲属关系、统治机构、私有财产等制度背后,有人们对社会团结、丰产、权力、道德等基本社会原则的表达。正是对这些基本问题的更好处理,推动了社会不断地实现自由、平等和开放,也只有在社会之中,个体的启蒙价值才能得到充分的实现。因此,弗雷泽在《金枝》中通过对习俗的研究回到历史内部,讲述了西方文明迈向自由和进步的关键环节,探索了制度背后社会需求的实现方式。同时,作为比较研究的一个案例,西方文明也为其他民族理解自身提供了重要参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