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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明的断裂与赓续——基于知识生产的视角*(7)


    上面的这个分析方法也适合下面几种断裂。
    (2)技术的断裂:从经验技术到现代技术
    不可否认,古代中国产生了许多优秀的技术,许多技术甚至领先于当时的世界,如四大发明。但是,在现代科学的支持下,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后,西方的技术全面超越中国,从而导致中华文明的技术断裂。虽然今天还有一些传统产品在继续生产和使用,但其生产技术已经历现代技术的改造。例如,瓷器的生产,已经引入了现代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运用了数学计算、模型设计,并实现生产流程化,而不再像以前仅凭经验来生产。
    (3)社会治理方式的断裂:从人治到法治
    中国古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是人治,而现代西方的基本治理方式是法治。在现代社会,公共交往尤其是经济交往日益呈现出五大基本特征:陌生化、远距离、长时段、大规模、高频率。这五大特征(若放在世界视野中看,则还应加上全球化),决定了法治是保障经济活动和各种公共交往有效进行的最基础、最重要的手段,它不但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和平,还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活动和各种公共交往的平均费用,促进发展。就交往信用看,法治(不是法律)是最低限度的信用,是其他信用的基础和保障。就短期和小范围看,人治可能比法治更优,但就长期看,人治则不可持续(这是其最重大的缺陷)。所以,中国必须彻底摈弃人治思维和模式,转向法治。
    (4)公共交往方式的断裂:从讲人情到讲规则
    与社会治理方式直接相关的是公共交往方式。古代中国的公共交往,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情和一套由多层级等级观念构成的交往伦理。但是,现代社会的公共交往乃是按规则办事,这是法治在非法律适用的公共交往领域的运用和扩展。中国人根据人情来展开公共交往,经常会衍生出徇情枉法的后果,这与现代社会的法治理念和交往理念都是相违背的。
    (5)私人交往方式的断裂:从公私不分到自由主义
    在古代,公私领域、公私交往都没有明确的区分,私人交往经常会受到他人(包括公权力)的干涉。例如,父母、教师、领导都可以干涉一个人的私人交往和私人生活。但是,现代法治社会确立了“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基本原则,只要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行为,公民都可以施行(当然,这里必须优先满足不得伤害他人这一普遍原则),因此,只要不伤害第三方,私人交往都是被允许的,他人无权干涉。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