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商业资本转为产业资本的部分就微乎其微了。所以,中国封建时代的各个发展阶段都曾产生过资本主义萌芽,但都没有发展到资本主义。已故傅筑夫先生认为战国至西汉已有资本主义萌芽。许多人认为这是天外奇谈,其实他说的不无道理,只是由于他不了解中国历史上商业资本的运行规律,没有把问题说清楚罢了。中国历代资本主义萌芽就是这样脆弱,以致生灭无常。就连大家公认的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在西方资本主义入侵后,也大都破灭了。所以,说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刺激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生长,这是不对的。那点微不足道的资本主义萌芽,是抵挡不住西方资本主义的商业竞争的。至于中国近代的资本主义经济,其产生和发展,是另外的问题,这里姑存而不论。 中国封建时代的商业资本运行规律所产生的社会后果是什么呢?其一,是加速了农民的贫困和破产,形成中国封建时代特有的流民群;其二,更重要地是大批农民在破产后找不到生活出路,不能成为资本主义的产业后备军。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可要命了。在生与死的要害关头,他们只有死里求生,举行起义,进行武力斗争。中国历史上农民失去土地,并不完全是由于商业高利贷资本的侵蚀盘剥,但失去土地后找不到生活出路,则是共同的。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也不完全是由于失去土地,但长期脱离土地,则是共同的。所以,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多半是流民起义。这类农民起义,如果说是反对封建剥削和压迫,那也只是间接的。直接地为反对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而进行反抗和斗争,在中国历史上是不多见的。所以,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总是以离开土地始,以回到土地终。不管他们出于何种原因离开土地,以何种方式回到土地上来,其分离和结合的过程,大体上是一致的。这就产生了一条特有的社会发展规律,即以土地为基础的社会大循环规律。而中国历史上发生过大小数百次农民起义,则是这种社会大循环的指示器。我曾经说过,中国历史上不止一次地出现过资本主义产生的前提,但始终没有结出资本主义的果实来,其理由即在于此。资本主义产生的前提,是劳动者和他的劳动条件相分离,而其结果则是劳动者和资本重新结合起来。这样的分离和结合的过程,在中国历史上几乎是不存在的。 中国封建时代的历史并不是直线式向前发展的,而是以土地关系为基础循回式前进的。我曾经说过,中国封建时代的土地从总体上可以分为两部分,就象一幅阴阳两面的太极图一样。其中大部分为山林川泽和非耕地,这部分土地一直是属于封建国家所有的。其余的土地为农耕地,这一部分土地是从国有到私有不断转化的。所谓循环运动,即指此而言。前一部分土地虽非农业用地,但它是商品经济的重要来源,历代封建政府对手工业和商业的控制,就是以此为基础的。如前所说,中国封建时代的商业资本有其特有的运行规律。按照这个规律,所以前一部分国有土地又制约着后一部分土地的循回运动。这可以说是中国封建土地关系的全部奥秘所在。只有打开这个结,才能理清中国封建时代的土地关系。 研究封建时代的问题,必须从土地关系入手。按照土地关系的循环运动,我们可以把中国封建时代的历史大体上划分为三个大段落,即我所说的三次大循环。这三次大循环运动,按起止时间来说,大致如下:从战国经秦汉至魏晋,为第一次循环过程;从南北朝经隋唐至宋代,为第二次循环过程;从辽金元经明清至民国,为第三次循环过程。有趣的是,这三次大循环过程各约800年左右,合起来就是2400多年了。现在我们已经转入中国历史的第四次大循环过程,并开始迈上世界一体化的征途。就这一点来说,我们以往的历史可谓万里长征才走完了第一步,等待我们的就是世界大同了。 这三次大循环运动表明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历史规律。何谓规律?简单地说,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重复性之谓也。这三次大循环运动中的许多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几乎是重复发生的。举其要者来说吧! 首先我们从表面上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三次大循环运动都经历了一个从分裂到大一统和再分裂的过程。真可谓“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分分合合,为一过程。这难道不是有规律的现象吗?有人可能会问:现在我们已经是第四次分久必合了,将来是不是还会合久必分呢?答曰:我们既已迈上了世界一体化的征程,中国本身之合从这个角度说就是世界性之分了。世界正在向多极化发展,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所以未来之合,将是世界一体化之合,合世界于一体。中国是不可能置身世外的,这就是世界大同。如果仅限于中国之合,那充其量也不过是世界小同而已。 其次,就作为大循环基础的土地关系来说,其本身也经历了三次循环过程。每一次循环大致上都是国有土地转化为私有土地并在土地私有的基础上进行买卖兼并的过程。所以,第一个过程由战国时期的提封授田制开其端,至魏晋的等级土地所有制而告终。第二个过程由北魏的均田制开其端,至唐宋确定主、客户和五等户而告终。宋代的客户是无田户,主户是有田户,所以主户分五等仍然属于等级土地占有制。第三个过程在开始时比较复杂,如辽金元时期的土地占有关系是二重的,即国有与私有并存,但其结果仍然是国有土地转化为私有土地,最终形成类似宋代的土地占有关系,只有土地占有的等级色彩不甚鲜明罢了。所以我曾说,中国封建时代的土地所有制既不能说是国有的,也不能说是私有的,或者说是以何者为主的。这里有一个国有和私有相互转化的问题。私有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除历史遗留的部分外,大多是由于天灾人祸造成的。中国历史上有一条不成文的原理:凡是无主荒地就是国有的,老百姓也称之为公家的或公有的。国有土地转化为私有土地一般要由国家进行土地再分配。私自垦占的情况也有,但只有得到国家的认可方能成立。所以,我们研究中国封建时代的土地问题,必须把握住国有土地和私有土地的相互转化过程,仅就国有和私有或以何者为主进行争论,是永远得不了结论,达不成共识的。这里说的是农田,至于山林川泽和固定的非耕地,则可以说是国有的。这里不存在私有或以私有为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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