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请专家为硕士论文英文提要把关 第二学年,先生与我讨论硕士论文选题事宜。我向先生讲了自己的想法,研究近代中国地方自治思潮。先生初步同意后,让我先做一个学术综述,然后让我列出参考文献目录。并支持我赴京到北京图书馆(今国家图书馆)查阅相关资料,使论文写作有了一个初步的基础。论文初稿写出后,先生看了我写的英文提要,说:你入学时英文没我强,现在比我好,但水平也不怎么高,我给你请个专家审定。先生联系好了后,让我将英文提要送到河南大学外语系老先生李教授那里,请李老师审阅。说来惭愧,我写的英文提要大约有三四页纸,李教授另写了三四页批语(当然先生年事已高,字写得较大),就其中的错误、不妥的地方一一挑了出来并予以更正,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十分感谢李教授,并深切感受到胡先生为了我学业的提高,真可谓用心良苦。 17.打印毕业论文,一个字也不许错! 我的硕士论文稿,先生审阅后说,可以了,可以拿去打印了。然后又非常严肃地对我说:“要仔细校对,你校对四遍,让美颐帮你校对三遍,要求就一条,不许有一个错字。”论文印出后,我粗粗一看就发现有个错误,引文中“不识文义者”误打为“不识文字者”。我惴惴不安向先生汇报,先生说:“这就对了。古人云,校书如扫落叶。要求你不许出一个错误,你还可能出个三个五个的。我不这样要求,你就可能出十个几十个错误!”先生还教导我说,论文中出现错字后,没讲儿了,或讲不通了,那还好办,人们一看就知道这个地方有错字。怕就怕错了还讲得过去,有时候就会出问题,甚至出笑话。先生举了一个例子。 中华书局出版的一部书中将“傅说对武丁言”中的傅说这个人的姓,印成了繁体字的传(傳),于是该句印成了“传说对武丁言”,弄得人哭笑不得。 18.从“必须留”到“一定放” 1982年夏季研究生毕业,我的派遣方案是到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先生得知消息后急匆匆找我谈话,要我一定留河南大学(当时校名是河南师大。我考研报名时名为开封师院,录取通知书改为河南师大,1984年恢复河南大学校名)历史系任教。就我个人愿望来说,我当然愿意留在母校河大历史系,所以和胡先生说,我听您的,不去郑州。胡先生说,在这儿说不行,走,咱们一块去找朱先生(时恩师朱绍侯先生任系主任),你要当着朱先生的面保证留校。命运捉弄人,我留校了,并按系里安排,兼任胡先生学术助手,但第二年先生当了河南省社科院院长,去了郑州,当然还兼着河南大学历史系教授。有意思的是,当1990年后我在河大遇到些不愉快的时候,先生几次找到校党委书记韩靖琦同志,要求学校放我走人。1991年我到了郑州大学历史系任教。本来先生想让我到他身边工作,王天奖老师(时任省社科院近代史所所长)也希望我去他那儿。但社科院有人(当然是有点地位的人)不太同意,只好作罢。 19.撰写《<川鼻草约>考略》时的几件事 1982年下半年我留校任教。讲课之余,在胡先生指导下我开始为撰写《<川鼻草约>考略》一文做准备。胡先生对我有两点指示。其中之一是,中方档案资料(包括日本学者从大英博物馆抄回的中文档案)外,必须用外文资料。先生说,不仅这篇文章如此,以后写牵涉到中外关系的论文,必须要有外文资料。中国近代史上中外不停打交道,有中文资料,外文资料也肯定有。不用外文资料,就等于向学界同仁举手投降说,我不行。先生指示我,他似乎见过某种英文杂志有关于《川鼻草约》文章,建议我到北京图书馆查阅。当时河南大学图书馆馆际交流服务非常好(此点阎照祥兄可做证,他受此恩泽比我还要多得多)。我通过馆际交流向北图借阅那种杂志,馆方回信说,那只是个很小的文章,他们给我寄来了新进的恩达科特的专著英文版的《香港史》。我完成初稿送时有病住院(腿上生疾)的胡先生处审阅,先生看了后说,不错,考证性的文章就应该这样写!接着先生对文稿的开头和结尾部分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当先生看到我引用的英文版《香港史》一书的一句话时,不甚放心,让我立即回去将英文原书拿来,确定我的译文无误后才放心。第二点指示是,否定《川鼻草约》事关重大,一定要慎之又慎,要听听北京大学陈庆华教授等专家的意见,因为他们见多识广。我不好意思打扰陈庆华老先生,就给林华国先生去了信,冒昧询问陈庆华先生主编、林先生等参与的一本书肯定草约签订是否有新的根据。我与林先生1980年山东义和团学术会上即认识了,还曾有过冒犯,林老师不计前嫌,很快回信,说他们写的那本书中也是沿袭旧说,并说:“很可能你们的看法是正确的”。我向胡先生汇报后,胡先生说,可以了,文章可以寄出去了。先生问我,准备往哪里寄,我说寄《光明日报》吧,争取发表得快一点,先生赞同。文章见报后先生曾对黄保信老师说,永福不错,我近年已经看出来川鼻草约的问题,和他说了说,没想到他很快就完成初稿了。 20.先生为什么推掉一些书的编写任务 先生从上个世纪70年代起,参加了人民出版社组织的《中国近代史新编》一书的写作。第一册,先生承担了鸦片战争一章的写作任务。本来,先生还答应撰写中册戊戌变法部分,后来决定不写了,邀请汤志钧先生撰写这一章。中华书局李侃先生曾有意邀请胡先生参与 中国近代史的某些工作,胡先生婉言谢绝了。后北师大白寿彝先生主编多卷本《中国通史》,邀约胡先生参加中国近代史部分的撰稿。胡先生去北京参加了相关会议,也答应了。先生回到开封后,内心很纠结,有一天将我叫到他家,委托我赴京拜见白先生,说明不能参加多卷本《中国通史》的工作了。先生还编了个理由,即河南大学方面教学科研工作紧张,难以全身心投入到书稿的写作当中。虽然白先生在我读本科时给我们上过课,但先生是大专家,特别忙,我冒然前去拜访毕竟不合适。于是到京后,我到龚书铎老师家中说明一切,请龚先生转告白先生。龚先生有些不悦,但对胡先生的退出表示理解。龚先生对胡先生的为人为学有相当的了解,这从他撰写《怀念思庸》一文中即不难看出。前面说胡先生“编”了个理由,是有根据的。真实的理由,先生先后断续对我说过。归纳起来主要有三条。其一,先生认为关于鸦片战争部分已经写进《中国近代史新编》一书中,自己多年研究心得已经体现在那部书稿中了。如果接受新的任务,自己的研究又没有什么更多的进展,多有重复,对读者不负责任,自己心里也不情愿。其二,先生写作极认真,极谨慎,答应了若迟迟不能交稿,恐拖累全书,不好交待。其三,《中国近代史新编》写作过程中,总体来说先生虽是辛苦,也是愉快的。但多人合作,不免因一些琐事磕磕绊绊,引发人际关系紧张。胡先生极不情愿卷入人事纠纷,更不善于处理这些纠纷。这是他《中国近代史新编》一书后,再也没有参加一些类似的写作班子的主要原因。 21.“自己给自己评奖成何体统!” 1982年12月,我将《<川鼻草约>考略》一文寄往《光明日报》编辑部。约两周后,我和胡先生看到光明日报上的刊登的一则即将出版的新一期《近代史研究》论文目录,其中有中国社科院两位知名专家的论文,写的是关于香港问题的几个条约。我们怕该文也提出川鼻草约莫须有,那样,我们的文章就很难发表了,半年心血就会付之东流。先生立即让我以他的名义给光明日报编辑部苏双碧先生写信,大意是,希望我们的稿子能发的话尽快发表,若短期内不能发表,请立即退回,我们在其他地方发表。结果,这篇七千字的论文在2月2日《光明日报》史学版见报。后来那期《近代史研究》出版了,我们一看,原来虚惊一场,那上面的文章并未涉及我们写的内容。但经此一折腾,倒真是成全了我们,稿件12月30日寄出,到2月2日见报,算上邮寄路途上的时间,也不过一月零3天,真是神速了。文章发表后,在中国近代史学界反响强烈,并先后收入人民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等出版的三个学术论文专集。我毕竟有功利心,曾向先生提出申报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上了对我会很有好处。没想到受到先生的阻拦和批评,先生说:不要年纪轻轻的就老想什么名啊利的。再说,我是省社科奖的评委和评委会负责人之一,自己给自己评奖,成何体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