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保留地使许多部落聚集在一个相对狭小的地域,客观上密切了部落之间的联系,为民族意识的萌发与生长创造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保留地乃是印第安人最后的栖息之地,随着时光流逝和世代交递,它便取代部落的祖传故地而成为新的家园,成为印第安人精神上的寄托,成为“大地母亲”的化身。越到后来,保留地就越具备这种社会与文化功能。美国一些文化人类学家认为,“不管事实上生活及其他设施如何粗糙,保留地本身乃是一个家,一个安身之处,一个印第安人特性的可知可感的象征”(60)。到后来,凡有保留地的印第安人通常被认为是幸运的,因为这意味着他们有家可归,有根可寻,有部落亲情可依。因此,不少离开保留地进入主流社会的人,后来又重新回到保留地(61)。至今大部分印第安人仍生活在贫困而拥挤的保留地,这种种族与文化的情结或许是重要因素。 保留地制度在美国历史上所发挥的上述复杂的作用和功能,显然已超出了简单的道德善恶的评判范围。保留地制度作为一个历史现象,对美国西部的开发起过推动作用;作为种族压迫的工具,它给印第安人造成了灵与肉两方面的巨大不幸;作为种族之根的依托,它已为今天美国印第安人的社会生活所不可或缺。这也许就是历史发展的辩证法的一个例证吧。 注释: ①阿雷尔·M·吉布森:《史前时期至现在的美国印第安人》Arrell M. Gibson, The American Indian Prehistory to the Present, 马萨诸塞与多伦多1980年版,第456页。 ②《史前时期至现在的美国印第安人》,第291页。 ③威尔康布·沃什伯恩编《印第安人与白种人》Wilcomb Washburn ed., The Indian and the White Man,道布尔迪公司1964年版,第113、116页。 ④海伦·亨特·杰克逊:《耻辱的世纪》Helen Hunt Jackson, A Century of Dishonor,明尼阿波利斯1964年版,第17页。 ⑤《史前时期至现在的美国印第安人》,第305页。 ⑥韦恩·莫昆等编《美国印第安人重要历史文献》Wayne Moquin, et al., eds., Great Documents in American Indian History,普雷格出版公司1971年版,第134页。 ⑦保罗·雷丁:《美国印第安人的故事》Paul Radin, The Story of the American Indian, 纽约1944年版,第367页。 ⑧彼得·纳波科夫编《土著美国人的证言:印第安人与白人关系文集》Peter Nabokov ed., Native American Testimony, An Anthology of Indian and White Relations,哈珀-罗出版公司1978年版,第153页。 ⑨加里·B·纳什:《红种人、白种人和黑人》Gary B. Nash, Red, White, and Black, The Peoples of Early America,新泽西1982年版,第79页。 ⑩桑德拉·卡德瓦拉德等编《文明的侵犯:1880年代后的联邦印第安人政策》Sandra Cadwalader, et al., ets., The Aggressions of Civilization: Federal Indian Policy Since the 1880's, 坦普尔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93页。 (11)伯纳德·希恩:《灭绝的种子》Bernard W. Sheehan, Seeds of Extinction, Jeffersonian Philanthropy and the American Indian, W. W. 诺顿公司1973年版,第2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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