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 武以定国,文以治国。乱世思将,治世思相。这无疑已经成为传统中国历史的一条定律。时势不同,文臣、武将所承担的职责随之有所差异,其在朝局中的地位亦随之低昂。这又牵涉到文、武之间的关系问题。 文、武二途,“不可偏废”①。这是历史时期人们的共识。尽管见识可以取得一致,历史变迁的进程却并非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追溯文武关系史的源头,确乎可称“古之武事出于一”、古之“文武本无分也”②。相即将、民即兵,当是文武关系的原始状态。换言之,从说文之儒有“经”与精于谈兵亦称“经”的事实中,已经足以证明文武之间,理应是一种“经常一脉”、“同源而贮”的关系,所别者仅仅是他们分领的职掌不同而已,未可分歧③。揆诸历史,文武相合甚至文武兼备之人,不乏其例。就文能兼武而言,曹操父子,春夏读书,秋冬射猎,成就当途之业;傅永上马杀贼,下马草露布;唐休璟深知险要,虞允文金山克敌;南梁兵叛逐师,唐宪宗遣温造代之,叛军见其儒而不疑,既而谈笑樽俎,歼五百叛者于杯酒之中。就武能兼文而言,郤谷为帅,日说《礼》、《乐》,敦崇《诗》、《书》;祭遵置五经博士,军中雅歌投壶;曹景宗挽弓霹雳,生啖黄獐,犹能乘醉赋竞病诗;鲁肃手不释卷,张奂坐帷讲论;谢艾有文武之才,王平统率戎旅,手不能书,所识不过十字,好作书论,说《史》、《汉》,不失其旨;石勒目不知书,尝使人读史,以论古今得失,确有灼见。上述诸例,亦都是“将而儒”或“将通儒”的典型例子④。 文武兼备仅仅是文武关系的一个侧面,且古今并不多见。与之相反,历史时期的文武关系,并不融洽。先有廉颇、蔺相如之争,后刘渊有随陆无武、绛灌无文之恨。将相之间,形同水火。如史弘肇曾有言:“长枪大剑,安用毛锥?”王章反唇相讥,道:“无毛锥则财赋何出?”史弘肇尤其厌恶文士,称此辈“轻人难耐,每呼吾辈为卒”。时当“抢攘”之际,社会动荡不安,武夫戮力疆场,立下汗马之勋;一旦承平,白面书生,坐而制之,如役厮养,稍有间隙,刀笔随之⑤。换言之,自文武相分,将相转而异任;兵农相分,军民变而异籍。于是,天下之事,血脉不通;肩臂相使,联属甚难。文人厌薄刀战,武将鄙视章句。其结果则造成时当承平,大帅尚且需要仰小吏之鼻息;而世乱之时,悍将则又可制僝儒之性命。舌锋与剑锷、载笔与属橐、文章与马槊之间,一旦觭轻觭重,形成隔阂,势必造成习武者目不识丁,习文者手无缚鸡,文武之间,未免偏废。 考究明代的文武关系,实与明代军事制度的演变桴鼓相应⑥。按照黄宗羲的说法,有明兵制,“盖亦三变”:明初之时,以“卫所之兵”为主;中期之后,卫所之兵变而为“召募之兵”;至崇祯、弘光年间,召募之兵又变而为“大将之屯兵”。三者各有弊端,最终造成明朝覆亡⑦。尽管明朝覆亡的原因殊为复杂,然不得兵将之用,显为其中之一。随兵制变迁而来者,在制度的层面,文武关系亦发生了内在的转变:明初立国,重武轻文;中期以后,崇文黜武;一至明季,武将开始跋扈。与此相应者,则是文人尚武与武将尚文风气的形成及其勃盛,以及文武合一论的崛起。 一、从重武轻文到崇文黜武:制度史之演变 明太祖朱元璋以马上得天下,擐甲厉剑,与众将纵横驰骋中原,在行伍、战阵之间,长达十余年,故对御将之道,筹备相当审慎。立国之后,在明太祖的眼中,诸如指刃挥兵、搴旗陷阵之事,均非竖儒所长。为此,设立都司卫所,绣错布于宇内;而在要害之处,则设置镇戍之将。所有阃外之责,一概寄托于武臣。明初重武轻文,盖有其因。 然此制的设定,缺陷明显。卫所与地方州县犬牙交错,固然可以借助互相牵制而便于统制,然卫所与地方有司之间,不相统摄,钱粮、刑名,各自总理,一旦变起于仓促之际,单是行移之间,就颇费周折,最终导致虚文日烦,实效难责⑧。尤其是升平一久,法令益弛,都司卫所之中,已是遍布纨绔之子。他们豢于酲醲甘膬之中,沉于丝管娥姣之际,肌节驽缓,智识钝眊。鉴此原因,早在洪熙年间,明仁宗就下令文臣临镇,治理文书,商议机密,参赞军务,清理边储。其后,均改用都御史,设立提督一职。随之而来者,则是“天下治安,缙绅用事,介胄之夫,俛首下气,唯唯听命”。所以,诸如总兵、副将、参将、游击,虽有将军之名,但权力已大受束缚,不能振举,军旅大权,上归提督,下属兵备,文臣中的提督、兵备已经取代将帅之任⑨。这就造成了明代中期以后崇文黜武的制度格局。 一至明季,“大将屯兵”,拥众自卫,与敌为市,“抢杀不可问,宣召不能行”⑩,遂成一时武将跋扈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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