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推算移民的数量。设某一地区在特定阶段中的理论年平均增长率(即该地的常年年平均增长率或作为参照的同类地区同阶段的年平均增长率)为R[,1],就可求得该地在这阶段末的理论人口总数P[,1]。以该地该阶段的实际年平均人口增长率为R[,2],即可求得在这阶段末的实际人口总数P[,2];或者可使用现成的实际人口总数P[,2]。P[,2]与P[,1]的差距就是该地在这一阶段间迁入或迁出的人口总数。如果这一阶段较长,如超过了一代(二三十年),那么对迁出来说,这是指迁出的人口的总数;对迁入地来说,是指迁入的人口与他们的后裔的总数。 这一判断似乎相当简单,但在运用时却必须十分谨慎,特别是不能将传统史料中的户口统计数不加分析地当作实际人口数来运用。上面所提到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必须是真正的人口增长率,而不能用户增长率。历史上很多情况下的户口负增长实际上并不反映实际的人口变化,而只是户口隐漏越来越严重的结果。如果误以为凡是没有发生较大天灾人祸期间户口数量有较大幅度下降的地区都是人口迁出地区,那就是上了虚假的户口数字的大当了。同时还应注意数字的可比性,即在所研究的阶段中这些人口数据所代表的地域范围必须相同。由于历史上行政区划的变化有时十分频繁,在不能选择相同的地域范围的条件下,就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产生的影响。 一个地区人口性别比的变化也能反映移民的特征。一般说来,在输出和输入移民都很少的地区,人口的性别比较稳定,在短期内不会有大幅度的变化。但在移民迁入地区,特别是移民占当地人口大多数的地区,人口的性别比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并且因移民成份和迁移条件的不同而有明显差异。移民的家庭结构和规模(户均人口)也有这样的变化特点。和平时期移民的性别比和家庭规模比较正常,战乱时的移民因残破家庭及单身较多,迁移途中死亡率高,所以在定居后性别比往往偏高或偏低,户均人口少。上层移民和官方资助的移民性别比和家庭规模比较正常,下层移民、自发的开发性移民、军事移民、由农村迁入城市的第一代移民中间男性人口的比例较高,单身多,户均人口少。迁出地区一般会产生相反的结果,但如果迁出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高,这些结果不会有明显的影响。人口结构的这些变化规律反过来可能用以推测移民的状况,但由于历史时期基本上没有性别比统计数据,缺乏可靠的家庭规模数据,使这一方法在多数情况下只具有理论上的意义。 3.历史地理学的方法 移民史研究的很多方面与历史人口地理的研究是重合的,而历史人口地理是历史地理学的一个分支,所以历史地理学的多数研究方法完全适用于移民史研究。而且,同一切发生的历史时期的事件一样,移民史研究离不开具体的疆域、政区的范围和地理坐标的确定,也离不开历史时期地理环境的复原,这些都得借助于历史地理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历史上的移民既有适应地理研究的一面,也有促使地理环境--无论人文的还是自然的--发生变化的一面。因此,通过复原历史地理环境及其发展变化的过程,有可能显示出移民过程及其影响的某些片断,弥补文献资料的不足。这里举两个例子: 政区设置过程的分析。在正常情况下,新的政区的设置与地区开发和人口的增加是一致的,因此分析某一地区中行政区域设置的过程和这些政区相互间的关系,就可以复原出该地区的开发过程,也就可能了解该地区内的人口迁移过程和方向。 谭其骧先生从行政区域的设置过程着手,论证浙江省的开发过程,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见《浙江省历代行政区域--兼论浙江各地区的开发过程》,原载1947年10月4日杭州《东南日报》,收入《长水集》上册,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又见《浙江各地区的开发过程和省界、地区界的形成》,载《历史地理研究》第1辑,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也是移民史研究可以利用的成果。他的根据就是“一地方至于创建县治,大致即可以表示该地开发已臻成熟”;“所以,知道了一个地方是什么时间开始设县的,就大致可以断定在那个时候该地区的开发程度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弄清了一个新县是从哪一个或哪几个老县分出来的,也就大致可以肯定开发该县的动力,即最早来那里开垦的人民是从哪里来的。”根据浙江省各县设置的先后和析置所自,推断出省内移民的时间、过程和范围。在研究及复原相邻地区间的移民时,这种方法无疑是有其应用价值的。边疆地区、新开发地区行政区域的设置过程往往也是与移民定居过程和数量增加相一致的,所以也能应用这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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