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柯眼里,只有尼采是后现代思潮的先知,因为尼采宣布神死了,以神为寄托、为依附的人也死了,未来由处于无价值、无意义而自身创造价值和意义的“超人”所支配。而后现代意义下的人,就是这种“超人”。“超人”绝不是神,也不是神的宠儿或更接近神,恰恰相反,“超人”是神的杀手,是只承认自身价值和意义的真正的人。 应该说,福柯的学说并不是以尼采思想作立足点推演出来的。他只是自觉地承认他和尼采的学说处在同一个断裂的层面上,即后现代的层面上。那个以抽象逻辑思想为核心的“自我”(人)已经死了,那个以肩负历史性意义为使命的“自我”(人)也死了。对“Dasein”来说,不但那个“Da”是有限的、要死的,而且那个“Sein”也同样是要死的。并没有象海德格尔所说的那种“存在”的意义和意义的“存在”,或者说,意义本来就是会被遗忘掉的,不必提醒人们记忆那意义来充实人的生活——人本来就生活在意义的断裂层中。各个时代的意义都是被埋藏起来的,要用考古学的方法将它们挖掘出来,而不是靠文献的记载将它们“敷衍”、“演绎”、“补缀”、“编纂”出来,似乎这意义自成体系似的。 西方民族的历史意识发展得相当晚。他们从科学意识长期积累而后发展出历史意识,很容易将实际的历史归结为知识、思想、意识、精神的历史,历史在精神形态(文献、著作……)中,象科学在精神形态(文献、著作、公式……)中一样,以科学的模式来看实际的历史,使历史成为思想史(History of ideas)。这种倾向被批评为历史主义的梦。考古学当然是广义的历史学的一个部分,但却以历史实物、遗迹为对象,即使是挖掘出来的文字记录、文献材料,也是作为文物来处理的,同样是考古学的“档案”(archive)。 在这里,福柯提出了他的知识考古学的一个重要思想:过去,考古学为历史学服务,将考古挖掘出来的遗迹、文物都当作历史学的文献看,去研究这些文物所体现出的意义关系;而如今要将关系颠倒过来,要将历史学的文献当作考古学的遗迹、文物来看。过去是纪念物(monuments)为文献(documents)服务,如今要文献为纪念物服务⑤。这就是说,在福柯看来,考古学是基础性的,而历史学则是派生出来的。 历史学把一切过去的东西都看成古人的思想、精神、意识的体现,故须努力探究这些东西所蕴含着的意义,使过去了的东西复活过来,成为现时性的东西。而文献所记载的正是人的思想、意愿和精神活动,所以历史学把一切过去了的东西都看成可以体现古人活思想、活精神的文献。在福柯眼里,这正是19世纪历史主义(以及精神分析学和社会学)的梦。今人无法使古人复活,在肉体上和精神上同是如此。历史主义认为人的精神有着自身独立的发展,因而可以无限绵延下去,这仍是灵魂不死学说的一个变种。历史主义的看法是精神自身连续性的发展,形成精神史、文化史、文明史,即知识史、思想史——意义史;而福柯的考古学则认为精神、知识、意义固然有其自身独特的存在方式,但各时期的思想、学说、知识之间的关系不是线性的、连续的,而是断裂的、不连续的,象考古学的层面一样。知识不是封闭的时间之延续,而是有一种横向的、扩散的、空间的、因而是被分割开来的实体——实物、纪念物。正象没有独立的纯空间一样,也没有独立的纯时间;人们并不能说肉体是空间的,精神是时间的,事实上时间、空间交错在一起。知识亦有自身的层面和方位——这就是知识考古学所要研究的问题。过去,历史学总要把那些实物还原为它们的意义,殊不知就连那些知识形态的东西(文献)也应被看作过去的实物,要考察它们处在哪个考古层面上,它们和其它实际的东西(如社会制度、组织结构等)有什么关系,研究它们何以能够在那个层面中出现和存在。这是一种比历史学更为基础性的方法。 考古学(archeology)以希腊文{K1A804.jpg}为字根, 这个希腊字可以译为中文的“本原”、“始基”,它是古代希腊哲学史上很早提出来的一个基本概念。当泰利斯将这个字引入哲学时,它与物质性的东西相结合。泰利斯说,万物的“始基”是“水”。但作为自然的形态,它也可以是复数的形式,“始基”可以是“水”、“气”、“火”、“原子”、“虚空”等等。后来,苏格拉底、柏拉图以“理念”代替了这些“始基”,这样,“始基学”(archeology)也就为“理念学”(ideology)所代替。“始基”又有原理、原则的意思,这在德谟克利特那里已很明显。亚里士多德重新重视{K1A805.jpg}时,主要发挥了这一层意思,指的是一些基础性的规则,于是人们用拉丁文“principia”来译它。 历史(学)、 史料学(history, historiography)来自希腊文{K1A806.jpg},是为叙述、讲述之意。archeology与histo-riography相对应,即指在没有或缺乏文字记述的时期,以archeology 为依据。因而archeology在时间断层上总是早于historiography,而侧重点在于注重实物分析。在19世纪历史主义笼罩下,考古的实物都要以探究出它的叙述性意义为依归,在没有史料的情况下,要建构出史料来。福柯则主张,应将一切历史性的记述(文献、史料)看作实物,即象考古学对待其它实物一样,研究它在那个时期如何可能产生和存在。实际上,福柯要把“理念学”(史料学)还原成“始基学”(考古学)。在这个意义下,福柯的考古学是一种“解一历史学”⑥,即使历史学建构起来的意义系统——史料系统、文献系统解体,使“理念”解体,还原为“始基”。 福柯认为,只有在考古学的意义下,“人”才真地被理解为有限的。历史学的人固然使人的存在有了具体的历史的内容,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但人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价值、意义,人记载下来的思想,却代代相传,从而具有永久的价值。在这个意义下,人仍然是无限(制)的。这时人仍未曾完全摆脱那种“我思”的萦绕,尽管它已经充实了历史的、心理的、社会的具体内容,但仍然是意义、价值、真理的保存者。 考古学意义下的人,是实实在在的人,连其思想产品也是实实在在的产品的一种。这种产品并不都是真理、意义、意识的表现,也可以是错误、荒诞、无意识的表现。因而考古学不是研究真理、意义、自我完善的历史,不预先为人的历史设定一个完善的、最终的目的。而相反地,在一定考古层面的人所留下的文件,常被后人认为是错误的。所以,福柯甚至说,“知识考古学”研究的是与科学相对的东西,“不研究‘知识’,而研究‘意见’;不研究‘真理’,而研究‘错误’;不研究‘思想形式’(forms of thought),而研究‘心意类型’(types of mentality)。”⑦福柯的整个学术工作的侧重点正说明了他自己的这个信念。早在1954年他就出版了《疾病和个性》,1961年出版了《“疯”与“狂”——古典时期“疯”的历史》,1963年出版了《病院之诞生》,然后才是他的概括性的著作:《字与事》和《知识考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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