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塔斯克基研究”的缘起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美国军队出现极高性病罹患率,联邦政府基于战力考虑,1918年成立跨部会卫生防治部门,并依照张伯伦—肯恩法案(Chamberlain-Kahn Act)的规定,在公共卫生署下设立性病防治部门(Division of Venereal Diseases in the United States Public Health Service),并与民间团体合作,共同推广健康教育。其中,罗氏基金会不只积极协助南方乡下地区黑人性病防治的工作,更与公共卫生署合作,共同推动“罗氏实验计划”。1928年,罗氏基金会仿效“洛克菲勒基金会”(Rockefeller Foundation),成立医疗服务计划部门,负责执行、开发与医疗、社会调查、改善种族关系等有关的新计划,并聘任社会学家戴维斯(Michael M. Davis)担任该部门的主管。戴维斯主动争取与公共卫生署合作的机会,以弥补自己在这方面能力之不足。(11) 戴维斯上任后,旋于1929年4月亲访公共卫生署总长(Surgeon General of the United States Public Health Service)卡明(Dr. Hugh S. Cumming),双方就相关议题交换意见。戴维斯表达了罗氏基金会对于黑人医疗照顾的重视,卡明则以“密西西比州瓦赛尔曼调查”(Mississippi Wassermann Survey,以下简称“密州瓦氏调查”)为例,呈现公共卫生署在黑人医疗照顾上的成果。虽然公共卫生署特别强调他们在防治性病方面的努力,但面对南方偏远地区高梅毒罹患率,仍束手无策。卡明除了表示未来公共卫生署将继续延伸“密州瓦氏调查”,找出解决黑人梅毒问题的良方外,还询问了罗氏基金会赞助资金的意愿。(12)戴维斯表示将审慎考虑,但要求必须有黑人医护人员和黑人社区整体参与作为附带条件。当卡明还在考虑戴维斯的建议时,罗氏基金会的创办人罗森沃德就已表达其个人支持的意愿。(13) 罗森沃德如此爽快地答应赞助,理由不明,但笔者在国家医学图书馆爬梳档案数据后,发现罗氏基金会长期关注黑人医疗照顾问题,早在1929年,就已经着手推动改善黑人医疗照顾的计划,直到1942年才正式结束。罗氏基金会深知,以其财力无法满足如此庞大的医疗照顾体系之需求,但相信可以透过各种实验研究计划,培育黑人医护专业人员,以作为改善黑人医疗照顾的开端。(14)这也可以说明为何当初戴维斯以须有黑人医护人员的参与作为附带条件,以及后来亚拉巴马州安德鲁纪念医院成为罗氏基金会赞助的重点医院。其实,真相就是“罗氏实验计划”是塔斯克基学院、梅肯县卫生单位和公共卫生署等共同合作的结果。 1929年11月,罗氏基金会董事会决议,通过补助方案,选定六个南方偏远地区作为实验场地,与公共卫生署、各级地方政府、黑人医护组织协同合作,检测和治疗双管齐下,以证明即使在高罹患率地区,梅毒也是可以控管、预防与治疗的,此即“罗氏实验计划”的基本精神。(15)1930年2月12日,亚拉巴马州政府接到罗氏基金会补助款后,在公共卫生官员监督下,黑人医护人员开始进行血液采样。(16) 罗氏基金会全程参与并严格监督“罗氏实验计划”的进行,公共卫生署也依照规划,给所有参与者提供医疗照顾。(17)为了更精确地掌握“罗氏实验计划”,罗氏基金会指派黑人医学专家哈瑞斯(H. L. Harris, Jr.)亲赴梅肯县,就近提出观察报告,并在1930年5月完成《哈瑞斯备忘录》。(18)该备忘录对于罗氏基金会是否继续提供赞助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哈瑞斯在备忘录中指出,“罗氏实验计划”引起各级政府对一个落后的南方黑人小区健康问题的重视,自己也被黑人的热情参与所感动。但这个计划在执行上有种种缺失,要达到预定成果是有困难的。(19)时任公共卫生署阿肯色州性病防治所所长的温格尔(Dr. Oliver Clarence Wenger, Director of the PHS's Venereal Disease Clinic in Hot Spring, Arkansas)认为,哈瑞斯根本不了解公共卫生署在执行该计划时所面对的艰困环境,又深恐《哈瑞斯备忘录》影响到罗氏基金会继续合作的意愿。于是,他在第一时间就提出解释,指出该地区黑人确实需要除了性病之外的其他疾病治疗,但公共卫生署在执行上并无缺失。(20) 1930年秋天,哈瑞斯到梅肯县进行第二次调查,再次强调在没有完整医疗照顾的配套措施之下,“罗氏实验计划”对解决梅毒问题无实质帮助,因此没有继续扩展的必要性。(21)哈瑞斯为求谨慎,也推荐社会学家强森到梅肯县,针对当地人对于健康的需求,进行田野调查,提供罗氏基金会另一个层面的考虑。《哈瑞斯备忘录》中所提的种种缺失,都在强森团队所进行的访谈工作记录中逐一获得证实。(22)罗氏基金会董事会参考《哈瑞斯备忘录》的建议,商讨是否继续赞助“罗氏实验计划”。1932年,董事会以医疗研究计划是政府的责任,罗氏基金会无意越俎代庖为由,停止赞助“罗氏实验计划”。(23)《哈瑞斯备忘录》证明,罗氏基金会以财务问题停止“罗氏实验计划”的说辞,只是一个借口,主要是发现解决黑人梅毒问题是政府的责任,若继续投入“罗氏实验计划”,将会违反罗氏基金会的赞助原则。 由于罗氏基金会无法继续提供资金援助,“罗氏实验计划”即将终结。但公共卫生署的医生克拉克(T. Clark)却在1932年提出一个为期6—8个月以“罗氏实验计划”精神为基础的短期计划,即“塔斯克基研究”。克拉克推动“塔斯克基研究”的动机,源于1929年挪威医生E. Bruusgaard的一份实验报告,探讨梅毒在白人体内影响的部位和程度。克拉克认为应该善用“罗氏实验计划”的精神,继续深入了解梅毒在不同种族间对人体器官的影响。克拉克的目标是尽可能收集黑人的血液检体,检验结果为阳性的检体将被送到安德鲁纪念医院,建立一套完整的病例后,将针对这些病患进行包括骨头、胸腔X光、抽验脊髓等等在内的检验。公共卫生署同意克拉克的计划草案,但因为经费有限,只能在“罗氏实验计划”执行的六个实验地区中择一而为。公共卫生署之所以选择梅肯县,主要着眼于当地有安德鲁纪念医院,无论人员或设备都可以继续延续,既能维持“罗氏实验计划”已有的规模,亦可免除黑人社会的质疑。(24)换句话说,“塔斯克基研究”进行初期,裹着“罗氏实验计划”的外衣。 后来,克拉克返回公共卫生署述职,他的同事汪达理贺(Raymond A. Vonderlehr)留下,继续未完的部分。汪达理贺对即将结束的“塔斯克基研究”兴趣日增,主要是实验组中有黑人陆续死亡,他认为,若能进行尸体解剖,会更有助于了解梅毒在人体发展的情况。于是,汪达理贺不断建议公共卫生署,将“塔斯克基研究”再延长5年或10年以上。克拉克有所犹疑,考虑到公共卫生署的预算有限,因此暂不置可否,他要汪达理贺回到华盛顿特区后再议。(25)但公共卫生署的人事异动让事情出现转折,克拉克自性病防治部门的主管一职退休,汪达理贺接替其职。于是,在汪达理贺主导下,“塔斯克基研究”继续进行了长达近40年的梅毒人体实验,造成日后无以弥补的生命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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