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革命语境中的代表制问题 当美国革命发生之际,代表制在欧洲已有漫长的历史,近于一种古老的制度;北美殖民地居民对于代表制不仅不陌生,而且还有丰富的经验和思考。从殖民地草创直到反英运动兴起,代表制曾反复成为政治斗争的议题;不过,只有在革命时期出现的社会政治和思想意识的剧烈变动中,它才凸显为一个关键的、甚至是核心的问题,涉及革命所要构建的新国家的合法性基础、基本的制度安排以及权力的分配与运行。因此,应从革命时代广阔的、变动的历史语境着眼,以更加清晰地看出代表制问题的重要性。 英国学者芬纳把代表制视作“中世纪的伟大政治发明”,称它是一种在13、14世纪普遍兴起于欧洲许多王国和公国的长久性制度;体现这种制度的机构名称虽异,然则其功能和意义则大体相近:代表本阶层或国家表达同意,并对统治者行使某种制约。诚然,某种形式的代表制会议几乎同时出现于欧洲许多地方;但是,唯有英国及其在北美的殖民地的代表制机构率先完成了向现代的代表制政府的转变⑦。 虽然英国的代表制和议会几乎是同一的,但是议会的起源却早于代表制。早在10世纪,英格兰就出现了全国性的商议性会议,并在政治和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在诺曼征服后的百余年间,全国性会议体制在进一步演化,逐渐从最初的咨询功能,发展出建议、就税收表达同意和就教士任命发表意见等权力。到了13世纪中后期,全国性会议和代表制这两种制度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为后世所推重的议会制度,并在1236年正式获得了“parliament”的名称⑧。这一新兴的代表制会议固然类似于“国王的仆人”⑨,但是揆诸其后来的发展,却有几个值得特别注意的地方:各阶层的代表均非经国王指定,而是由相应的机构或地方自行选派,其开会的报酬也由选民支付⑩,因而代表的首要义务是反映其选民的意志和要求,而不是顺从国王的意愿;代表的人数多达数百,不同于小型的咨议会,而足以体现较多的地方单位和群体的特点;国王要求郡和市镇选派骑士和平民代表开会,并不是一项临时措施,而是一种长期的设置;在爱德华三世在位时期,平民代表开始单独议事,逐渐变成了后来的平民院;更重要的是,随着代表制会议的演化,其议事的方式从“共识性商议”走向“政治化辩论”,以有助于获致更为审慎而明智的决策(11)。英国代表制最初的这些特征,在一定意义上预示了它在18世纪中后期与民主结合的前景。不过,在17世纪以前,英国议会的重要性主要不是由民选代表的权势来界定的,而是由于王权乃是议会的一个分支,而且是起主导作用的分支。到了17世纪40~80年代英国政治频繁变动的时期,作为政治代表制化身的议会下院演化成王权的对立物,取得了越来越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掌握主要的立法权,并以国家权力中心自许。 英属北美各殖民地自建立之初就采用了代表制,作为辅佐性的治理机制。在理念、制度与实践上,殖民地的代表制大体仿照母国的模式,在由总督、参事会和代表院所构成的立法机构中,以民选的下院代表本地民众。无论代表制的建立,还是下院的选举和作用,各殖民地之间均有程度不一的差别。在弗吉尼亚、马里兰和纽约等殖民地,召开代表制会议是出于管理的实际需要;在马萨诸塞等殖民地,代表制会议是经居民大力争取的结果;而在宾夕法尼亚、卡罗来纳等殖民地,代表制方案则是业主根据自己的政治理念特意设计的。经过17、18世纪的演变和发展,各殖民地的议会下院大多获得了一些重要的权力,除在税收和财政决策上扮演支配性角色外,还对参事会和总督形成多方面的牵制和影响。尤有进者,有些殖民地的议会下院不顾总督和母国的反对,执意发行纸币,并多方设法规避母国对其立法的审查。及至美国革命爆发,13个殖民地的代表制机构都已相当发达,其权势不可忽视,并且聚集了一批具有经验和影响力的政治领导人才(12)。 当然,殖民地的代表制并不是英国代表制的摹本或翻版,而是具有许多不同于后者的特点;当时英国共和派所谴责的代表制的多数弊端,在殖民地或不存在,或程度较轻(13)。而且,殖民地和母国在代表制方面的诸多差别,有的是变异的结果,有的则是发展的体现;而这些变异和发展,使得殖民地的代表制逐渐变成了不同的类型,殖民地居民在代表制实践方面也积累了愈益丰富的经验。这些构成了革命开始后美利坚人反思和改造代表制的重要资源。 革命战争带来了一系列既深且巨的变化,代表制的发展也随之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早在殖民地还在名义上效忠母国的阶段,美利坚人就开始反思殖民地在帝国权力结构中的位置,并就代表制问题与母国产生重大分歧。虽然英国政府和殖民地居民都在谈论代表制,都承认代表制乃是被统治者表达同意和保护自由的机制,但是双方所说的并不是同一种代表制。殖民地居民意识到,不同形式的代表制对于保障自由和促进利益,具有非常不一样的作用和意义;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代表与被代表者的关系,代表的居住地、职业身份和社会地位,以及选举的方式和任期的长短,都会影响甚至改变代表制的功能和作用。从这里可以看出,由征税问题引起的政治辩论,启动了美利坚人对某种不同于英国的代表制的寻求。 美利坚人在摆脱母国统治的同时,也抛弃了他们长期熟悉的政治制度和思想观念,义无反顾地转向了共和主义。美利坚人对共和主义的热情拥抱,并非仅只限于鄙弃君主制和贵族制,而更是对以平等、自由和美德为基础的新型社会的急切追求。在许多人看来,这种平等和自由的共和主义社会,并不仅仅停留于口号式的宣示,而已经变成了可见的现实(14)。正是出于对平等的热爱,美利坚人总是保持高度的警惕和戒备,防范各种可能破坏平等、进而威胁共和制的因素(15)。显然,宣布独立后的美利坚人急迫地需要界定自己的特性,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一种新的国家身份;而在摈弃君主制、贵族制这些支持身份等级的体制以及相关的价值观念以后,北美社会原来存在的局部或零星的平等现象,就为反对旧体制和传统的价值的人所刻意夸大和高扬,被制作成一种绚丽耀目的油彩,涂抹到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和各个角落。 身处这种大变动当中,革命精英的政治想象力和开创新纪元的雄心壮志,不免受到了极大的激励。他们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个创造历史、开启未来的重大机遇。但是,这个机遇并不仅仅属于少数杰出人物,而且也属于全体美利坚人;用约翰·杰伊的话说,“美利坚人是上天赐予机会来精心思考和选择他们将要生活于其下的政府形式的第一个民族”(16)。的确,实际参与演出这场创建新体制、调整权力关系的大戏的角色,除了人们熟知的革命精英之外,还有普通民众。后者虽然没有系统地说出自己的理念和想法,也未能直接参与州和联邦层面的政治谋划,但是他们却以多种多样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政治诉求,形成强大的政治压力,对上层精英的观念和行动发生了影响。在地方社会,他们成立各种“法外”机构,发起各种“户外”行动,选派自己的代表召开省区大会,早在正式宣布独立之前就已经控制了本地的权力。而且,随着选举基础的扩大,候选人财产资格的降低,他们把许多原来社会地位偏低的“新人”送进了权力中心。这样就造成了一种浓厚的民众主义的政治文化氛围。 民众在政治领域的积极行动,以及“新人”的崛起,不免使精英领导人深为怨愤和不安。纽约的古维诺尔·莫里斯对普通民众十分蔑视,并对民众活动深怀忧惧:“暴民们开始思考和讲道理了……我惊恐而战栗地看到,我们就要处在一种最坏的统治之下……一种骚乱的暴民的统治。”(17)戴维·拉姆齐在论及查尔斯顿“底层阶级”对待“托利派”的态度时说,革命引发了严重的“无政府”状况,要“根除人民的放纵”将需要半个世纪之久的时间(18)。有材料表明,普通民众的政治热情高涨,其诉求和活动已经产生了改变政治风气的效果,使精英领导人感到很大的压力。面对这种局面,不少精英领导人急迫地谋求恢复自己的权势,他们在州的层面推动制宪,在地方则倡导建立常规政府,以恢复法律和秩序相号召(19)。但是,他们在追求自己的目标时,往往不能随心所欲,而必须顾及普通民众的态度,考虑当时的政治气候(20)。 在精英领导人渲染民众主义威胁的同时,普通民众的代言人则常以贵族制和奴役来描述精英主义的危险。这就是说,精英和民众对彼此的分歧、猜忌和对立都有清楚的意识。上层精英经常指责民众“放纵”和“暴乱”,而持民众主义立场的人也对精英主义大加抨击,宣称掌权者一心要实行“铁棍的统治”,让人民服服帖帖;他们要求人民“服从法律”,其实不过是用以“奴役人民”的幌子。爱德华·拉特利奇的一段议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民众主义与精英主义的对立达到了何种程度。他说,人民成了“自由”一词的愚弄对象,只要是试图抑制放纵,赋予政府效力,就会被攻击为“破坏自由”;但在实际上,唯有那些强调秩序、主张强化政府权力的人,才是真正的自由的倡导者(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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