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国际法”(4)
三、三次审讯期间的冲突 1854年,法国一名资产者路易·雷博根据工人运动当时处于低潮的状况,曾主观武断地宣布:“社会主义已经死亡!”但是事与愿违,1860年后工人罢工次数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国际的法国组织也积极展开活动。第二帝国的法庭从1868至1870年先后3次审判国际法国组织的领导人, 法国工运面临一场和街垒战斗迥然不同的考验。 第一次审讯于1868年3月6日至4月29日进行。1867年12月底, 巴黎警察局对国际“巴黎局”所在地及其领导人住所突然进行搜查,没收了“巴黎局”的成员登记册、帐簿和报刊。“人们到处翻寻,没收一切可疑物品,但未能找到任何可供控告的证据。”(11)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巴黎轻罪法庭于1868年3月6日开始审讯“巴黎局”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检察官援引两项法律作为起诉的依据:刑法典第291、292条;1834年4月10日法令。前者禁止20人以上未经官方批准的团体,后者则宣布20 人以下未经批准的组织为违法。“巴黎局”主要有3 条“犯法”罪状:其一是它从未得到政府的准许文件;其二是成员远远超过20人,并有名册为证;其三是从事政治活动,如若干国际成员参加1867年11月4日巴黎的群众示威等等。 托兰代表什马勒、埃利贡、缪拉、多蒂埃等15名被告进行辩护。他指出:国际在法国的活动经常通过报刊报导,官方对此显然了解真情。“我们的协会公开活动,说明其存在即使不算合法,至少也是得到默认。”他表示国际工人协会从未申请批准,因为一个国际性质的组织无法向某一国家的政府申报批准。多蒂埃补充重要事实:“巴黎局”曾分别向内政大臣与巴黎警察局局长致函,告知有关它的建立以及活动事宜。“协会未曾收到官方禁令,因此便有理由认为已获官方容许”。(12) 轻罪法庭承认“巴黎局”的存在与活动众所周知,行政方面的“容许”也是事实,但指出政府从未给予“明确批准”,被告们因此违反了上述两项法律,因而“是有罪的”。法庭判决书“宣布解散国际工人协会在巴黎的组织即‘巴黎局’,判处15名被告每人罚款100法郎。” 被告们据理力争,上诉巴黎的帝国法庭,他们为此支付了2000法郎的高额上诉费用,该法庭于4月22日开庭审讯。缪拉代表同志们进行辩护, 重申“巴黎局”成立后曾向内政大臣发出专函,声明自己的存在。内政大臣曾召见“巴黎局”秘书了解情况,大臣“对于国际协会的合法性不曾表示任何异议”。1867年1月4日,公共事务大臣接见“巴黎局”秘书,从而如同承认国际具有“足够合法性”那样“承认了国际的存在”。1868年3月9日,“巴黎局”向内政大臣请求解决在法国印刷国际有关文件的问题。内政大臣随后接见“巴黎局”的代表,有关问题虽然未获解决,但也“不曾涉及批准问题”。(13)代理检察长的指控和轻罪法庭上的控告如出一辙,帝国法庭宣布“维持原判”。最高法院也于同年11月2日“拒绝上诉”。 当第一次审讯还在进行时,“巴黎局”采取正确对策,立即选举出新的管理委员会,并迅速恢复在工人中的活动。政府继续进行打击,第二次审讯于1868年5 月22日开始,6月24日结束。巴黎轻罪法庭强加给“巴黎局”以新旧罪名, 旧罪名为“未经批准”与成员超过20人,新罪名为再次选举管理委员和迁入新地址。检察官指控“巴黎局”是“国际协会的首脑和心脏”,是一个宣传“敌对学说的国中之国,对于政府和社会构成一种危险。”(14) 新管理委员会共有9名成员,他们全部出庭受审,其中包括瓦尔兰、马龙、孔博与安贝尔。瓦尔兰代表他们进行辩护,指出选举新委员是工作所需,改变地址则因原址一度停租,而被迫另租沙蓬街19号。“集会权与结社权是自然而根本的权利”。他揭露当时的社会弊端:“少数人在享乐,浩浩荡荡的群众在贫困中经受熬煎”。“劳动阶级”正在为“社会主义”而斗争,“我们主张革新和社会主义”(15)。 轻罪法庭不顾事实与被告的申辩,再次解散“巴黎局”,同时判处瓦尔兰等9人每人监禁3个月和罚款100法郎。 被告们上诉后,帝国法庭于6月19日开庭审讯,此次由孔博作总辩护发言。 他首先指出1834年4月10日法令早已“过时”,因为它侵害了结社权;其次,1851 年政变后是“军刀与大炮的法律在实行统治”。“劳动者渴望一个崭新的社会”,被告们宁愿因为是社会主义者而入狱。(16) 代理检察长基本上老调重弹,认为既然“国际协会是社会主义政党……起诉不仅合法,而且是公共秩序所需。”马龙则声明:“我们现在是社会主义者,将来还是社会主义者。”(17)帝国法庭宣布被告们的上诉无效。此次判决后,“巴黎局”未曾停止活动,1870年4月,“国际巴黎支部联合会”成立。 当时,正值第二帝国末年,社会矛盾激化,帝制陷入危机,工人斗争与共和派运动逐渐成为反对帝国的巨大力量。政府宣布将于1870年5 月就“新宪法”举行全民投票,“巴黎支部联合会”随即公开号召广大群众投票弃权。拿破仑三世未能估计到其末日的来临,继续镇压工人运动。1870年6月22日至7月7 日对国际的巴黎组织进行了第三次审讯。此次受审者共38人,其中包括瓦尔兰、马龙、缪拉、孔博、若阿纳尔、埃利贡、潘迪、阿弗利阿尔、沙兰、泰斯、杜瓦尔与弗兰克尔等,但瓦尔兰事先已逃往比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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