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自1978年后至今约20年时间,是我国的法国史研究的黄金时期,出现了以往任何时期都未曾有过的新局面。 法国史学工作者率先在国内世界史学界成立了中国法国史研究会,统一规划和组织法国史的研究工作,培养和造就出了一批优秀的青年法国史研究工作者,其优秀成果已被世界史学界同仁所承认。打破封闭状态,加强对外交流,使我国的法国史研究尽快与世界法国史研究接轨。在这20年来我们邀请了像索布尔、佛维尔、孚雷、勒高夫等20多位国际公认的具有一流水平的法国史研究者来华讲学;还派出多位学者出国进修讲学、访问,参加学术研讨,搜集资料等。1990年英国和法国首次出版了中国法国史研究论文集,为我国学者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研究领域不断拓宽,题材不断更新,内容不断丰富,逐渐打破了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只重视政治史、事件史的狭隘框架,转而从多角度、多层次,如社会、经济、文化、心态、风俗、民情等方面研究法国史。特别重视引进和介绍国外各种史学流派的观点、内容和方法,以扩大视野,消化吸收国外的优秀成果,提高我们的研究水平。这方面,张芝联、王养冲、端木正、顾良、陈叔平、金重远、姚蒙等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近20年来我国的法国史研究可谓成绩突出、硕果累累,所发表和出版的论著、译著、论文比过去任何时期的总和还要多,其中有的论著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因而受到了国内外史学界的好评。择其要者,如沈炼之主编的《法国通史简编》、张芝联主编的《法国通史》及其著作《从高卢到戴高乐》、端木正的《法国史研究文选》、朱庭光主编的《巴黎公社史》、陈叔平的《巴黎公社与中国》、楼均信主编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兴衰史》、庄锡昌和周剑卿的《战后法国外交史》、刘宗绪主编的《法国大革命新探》、孙娴的《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史》、郭华榕的《法兰西第二帝国史》、洪波的《法国政治制度变迁》、高毅的《法兰西风格:大革命的政治文化》、吴国庆的《战后法国政治史》、许明龙的《孟德斯鸠与中国》,等等。此外还出版了不少有分量的人物评传,如李元明的《拿破仑评传》、陈崇武的《罗伯斯庇尔评传》、马胜利的《饶勒斯评传》等等。近几年来,仅法国史研究论文集就出了7部,有不少论文被译成英、法文在国外杂志上发表。 除此之外,还翻译了许多国外法国史研究名家的代表作,为推动我国的法国史研究起了重要作用(注:这些译著主要有:西哀耶斯著、冯棠译《论特权》、《第三等级是什么?》,三联书店1989年版;托克维尔著、冯棠译《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勒费弗尔著、顾良译《法国大革命史》,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索布尔著、马胜利译《法国大革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巴纳夫著、王令愉译《法国革命导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饶勒斯著、陈祚敏译《社会主义史:法国大革命》第1卷上册,商务印书馆1992年 版;基佐著、沅芷、伊信译《法国文明史》,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布罗代尔、拉布鲁斯著、谢荣康等译《法国经济与社会史(50年代至今)》,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雷基娜·佩尔努著、康新文等译《法国资产阶级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年版;瓦尔特著、姜靖藩等译《罗伯斯庇尔》,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罗伯斯庇尔著、王养冲、陈崇武译《罗伯斯庇尔文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米盖尔著、蔡鸿滨、张冠尧、桂裕芳等译《法国史》,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邦纳罗蒂著、陈叔平、端木美译《平等派与密谋》,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扎赫尔著、申晨星译《忿激派运动》,吉林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巴丹特尔夫妇著、马为民译《孔多塞传》,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勒高夫等著、姚蒙译《新史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阿泽和维诺克著、沈炼之译《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维拉尔著、沈炼之译《盖德派》,杭州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保罗·利科著、王建华译《法国史学对史学理论的贡献》,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马克·布洛赫著、张和声译《历史学家的技艺》,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吉埃斯贝尔著、唐伯新、曹松豪等译《密特朗传》,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吉埃斯贝尔著、曹松豪等译《希拉克传》,世界知识出版社1995年版,等。)。 这一时期,我国的法国史研究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涉及了许多过去未曾涉及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见解,并在国内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法国大革命的分期问题 法国大革命一直是我国的法国史研究的“热门”课题,而大革命的分期又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关于大革命的上限、下限,过去由于受苏联史学家影响,一般把1789年7月14日和1794年7月27日作为大革命的上下分界线,并且把大革命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大资产阶级君主立宪派统治时期,第二阶段为工商业资产阶级吉仑特派统治时期,第三阶段为中小资产阶级雅各宾派专政时期,把1794年7月27日热月政变、雅各宾派专政崩溃作为革命的结束。 关于大革命的上限在我国史学界分歧不大,争议不多。而对下限问题,近年来随着对大革命研究的深入,尤其是开展对“热月政变”性质问题的讨论,分歧较大,争议较热烈。在此基础上有些人提出了新的分期法。最有代表性的是王养冲,他在《关于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分期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提出,1794年7月27 日热月政变“不是这次革命的结束”,法国大革命分期“应当冲破热月这个界限”,“应该以封建王权的削弱和覆灭,以新的政治体制的出现和演变作为分期的标志”,“因为,除国体变更以外,用统治形式的递嬗来分期,或许是比较妥当的”。据此,他把法国大革命划分为六个时期:立宪君主国时期( 1789.7.14-1792.8.10);吉仑特共和国时期(1792.8.10-1793.6.2);雅各宾共和国时期(1793.6.2-1794.7.27 );热月党与督政府共和国时期(1794.7.27-1799.11.9);执政府共和国时期(1799.11.9-1804.5.18);拿破仑帝国时期(1804.5.18-1815.6.22)(注:王养冲:《关于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分期的若干问题》,《历史学》1979年第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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