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高婕(1985- ),女,贵州清镇人,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博物馆馆员,研究方向:经济社会学,旅游与民族社会发展。湖北 武汉 430074 内容提要:“社区参与”这一来自政治学具有民主属性的概念被应用于旅游研究已三十载,然而,概念“照进”现实,其结果却并不尽如人意,实践中的旅游社区参与总是阻力重重、问题重重。通过对贵州省黔东南地区4个少数民族村寨旅游发展模式与社区参与现状的实证研究,反思这一概念的本土适用性和现实可操作性,并讨论当下旅游社区参与的保障及其障碍。 关 键 词:乡村旅游/社区参与/黔东南苗族/侗族研究 标题注释:国家民委项目“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与民族地区新农村社区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012-GM-149),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专项“民族旅游社区创新社会管理研究”(项目编号:CSY14014)。 一、问题的提出 旅游“社区参与”是指旅游目的地社区或居民,作为旅游资源的产权主体,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到所有与旅游相关的事务中来并享受旅游发展的成果。因此,旅游开发中的社区参与,一般认为包含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对旅游规划管理及旅游相关发展事项的参与,另一个层面是对旅游收益分配的参与,前者可称为“事务性参与”,涉及社区及居民对与旅游项目、发展规划及管理方面相关事务的参与权、话语权和决策权;后者可称为“福利性参与”,涉及社区及居民整体作为旅游文化资源的产权主体所具有的收益分配权。两者一方面与“权”相关,一方面与“利”相关,两方面又互为因果、相互促进,同时,两者又都属于社区或居民作为整体的群体性参与范畴,具有某种外在化特征。其实,还有一个层面,长期为相关研究所忽视,那就是旅游目的地居民对于旅游的“身体性参与”,这是一种更具内在化特征的、微观层面的、具有日常性的个体化参与方式。是指在旅游文化生态资源之外,旅游地居民的身体也在“一切为了旅游发展”的语境中,越来越倾向于被工具化地使用,成为“活的”旅游资源。在旅游表演与游客“凝视”中,身体的展演成为核心,身体的洁净度、美观度及特色化程度也日益成为居民自己关注的对象。如果说,“事务性参与”与“福利性参与”是更具制度性的社区参与方式,那么“身体性参与”则既可能是制度性的,也可能是非制度性的,可能是旅游主管部门和社区安排的集中式参与,也可能是居民自发的、主动的个体式参与。 本文选取贵州省黔东南州4个较具代表性的少数民族旅游乡村为个案点,分别是西江苗寨、朗德上寨、肇兴侗寨与堂安侗寨,均为开展旅游多年的少数民族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各异,所处发展阶段不同,旅游社区参与实践及所其反映的问题也各不相同,具有一定代表性。以上三种旅游社区参与方式,在本研究四个个案点均有所体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