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乡村公共文化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和村落自组织文化两种实践样态。公共文化服务因文化阵地建设的供需分离、文化活动重“送”轻“种”、文化资源开发的异化现象等问题在实践运行过程中呈现出“内卷化”逻辑;村落自组织文化因文化责任主体缺位、组织主体弱化、参与主体缺失等因素在实践运行过程中呈现出“无主体逻辑”。两种实践逻辑对乡村治理产生了消极影响,为了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实现乡村文化振兴,应建构国家资源与村社组织协同的公共文化发展模式。这一协同治理模式的实践过程本质上是通过国家介入来激活地方性内生文化资源,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实现多方利益主体的合作,激发出社区的文化活力,确立起文化主体性。 [关键词]公共文化;实践逻辑;内卷化;无主体;协同模式 [中图分类号] D6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6470(2018)03-0103-09 [作者简介]韩鹏云,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 收稿日期:2018-05-18 本文系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江苏农村公共品供给与‘美丽乡村’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017ZDIXM094)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1批面上资助项目“‘先富能人治村’的政治生态分析及治理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7M61182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文化振兴是其中的关键性组成部分,振兴乡村文化可以有效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重塑共同体意识,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内生定力。 乡村文化振兴关键在于振兴公共文化。乡村公共文化是指在乡域公共空间范围内生长的文化样态,作为地方性共同体所共享的符号系统,通过个体的文化观感和价值体验作用于观念、行为和规范,对于构建基层治理秩序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乡村公共文化的核心在于公共性,这一公共性“可以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积极培育农民之间的新集体主义意识和互助合作精神,增强农村社区内聚力”{1}。正是乡村公共文化可以对乡村治理形成强有力的引领和凝聚,使其成为学术和政策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当前研究关注的议题集中于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分析了政府主导、市场配置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模式仍不完善的原因,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着各种体制、机制的困境并据此提出了相应对策。当前的研究丰富了乡村公共文化研究的总体框架,但也存在有待完善之处:一方面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过程中的服务理念、服务方式、服务绩效有了新的发展动向,当前分析深度还不够;另一方面忽略了对农民文化生活的地方性需求作出精细分析,对乡村公共文化自组织样态没有形成系统性的概括和提炼,对其功能、影响及变迁过程的研究也相对缺乏。 笔者认为,乡村公共文化的实践样态可以分为两方面,一个是外生型的公共文化样态,也即以政府为主体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包括了文化基础设施、文化活动及文化资源等内容,呈现的是“文化下乡”背景下的国家“在场”;另一个是内生型的公共文化样态,可以称为村落公共文化,主要指以村落作为主体自组织提供的文化,以共同体性质的集体文化活动为主,呈现的是地方性文化体系的村落“在场”。尽管两方面具有不同的生成逻辑和发展路径,但共同构成了乡村场域中公共文化的基本实践样态。以“自上而下”的服务视角来塑造公共文化是现代治理的必然,但从村庄“自下而上”的视角分析文化自组织机制及实践逻辑也是乡村公共文化研究的题中之义。由此,本研究拟从当下乡村公共文化发展中的实践图景出发,重点分析乡村公共文化的两种实践样态及其深层的运行逻辑,并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提出了乡村公共文化协同治理模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