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史学 > 学科简史 > 著作 >

京都大学所藏刘炫《孝经述议》残卷考论(4)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中华文史论丛》 程苏东 参加讨论

我们看这段议文,可以发现刘炫围绕“尊”“严”二字,或引《孔传》爲内证,或引他经爲旁证,或举史实,或究义理,反覆陈说,不厌其烦。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论述并不仅仅是围绕传文本身展开,而是时常溢出传文之外,提出新的命题和设问。例如在论述之初,他就提出人於父母,兼有爱、敬,然此经传仅举“严”而略“亲”,有敬无爱,这如何解释?在论及“严父”时,他提出,父母一体之亲,经传独言“严父”,则置“母”於何地?在论及“配天”时,他又提出,若以配天爲至孝,则自诸侯以下越礼而事亲,亦可谓孝乎?周公以父配天,然而成汤、禹皆爲圣王,并不以父配天,此如何解释?围绕这些问题,刘炫应机作答,游刃有余,论辩之间,才气毕现。由於述议不仅解经传本文,还善於别立新义,这使得原有经传的解释力得到了极大的扩充,真可谓《孔传》之功臣。我们知道,六朝义疏之学本於现实讲经之需要,而在讲经的过程中,免不了会受到听衆的质疑和辩难,因此,预先考虑到经传的不完备性,并就此作出解释,查漏补缺,申述周全,或坦言指斥,乃是经师在“备课”过程中的必要预案。古人常叹着文如同“八面受敌”,其实这种基於讲经实践需要的疏义体正是地地道道的“八面受敌”,从这个层面来看,他们的经解虽然难免芜杂之弊,但亦是形势所成,不得不然。
    第四,用科判之法解经,又颇好以章次说经。六朝义疏学的特色之一,就是善用科判之体解经,关於这一点,牟润孙先生已经有所论述。(21)在注解《古文孝经序》时,刘炫就首先指出“此序之文凡有十段明义”(《述议》卷一,页6B),将序文分爲十段,并对各段大义、互相之间的承接关系进行了阐述;至注“孝经”二字时,又对全经二十二章的主题,以及各章之间的关系,逐一进行了交待,显示出其对科判的重视。
    今古文《孝经》在分章上有所不同,今文分十八章,古文分廿二章,《孔传》在解经时,偶有指出各章之间关联者,(22)至刘炫述议,则每章必先明其与前章之关联。例如《圣治章》:
    议曰:夫子既说孝治天下,能使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是言孝行之大,大之极者。但孝非圣名,嫌圣行犹广,欲言圣不过孝,其辞无以发端,故更假曾问,然後爲说。(《述议》卷四,页28B)
    将《圣治章》与之前《孝治章》之间的关系作了清楚的交待,体现出刘炫治《孝经》重章次的特点。这一特点在论及《广要道章》与《广至德章》的先後关系时显得极爲突出:
    议曰:此结首章至德之言,故三孝之爲德,其至矣。首章先云德,後言要道,此二章先结要道,後说至德者,首章方言训下,本下诸先王,先王德在於身,道以及物,故先德後道;此二章主论教化,化於内,於德美,故先道後德,所以与上倒也。(《述议》卷四,页68B-69A)
    《孝经》首章云“先王有至德要道,以训天下”,但是到了後面专论要道者章次爲十五,论至德者章次爲十六,故此刘炫特别对这种前後章次的不一致作出解释,并从中生发出“道”与“德”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总之,这种对於章次的重视,体现出刘炫治经重体例的特点,并且章次本身也成爲他演绎经义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当然,刘炫经解亦非无可指摘,就残卷来看,其中亦有误解之处,例如其论及《汉书·艺文志》所载的今、古文孝经之异文:
    《艺文志》云:《孝经》今文,长孙氏等传之,各自名家,经文皆同,唯孔氏壁中古文爲异。“父母生之,绩莫大焉”、“故亲生之膝下”,诸家说不安处,古文字读皆异。今案此经作“亲生育之”,云“生之膝下”,则班固唯传闻其异,不自见古文也。(《述议》卷四,页19B-20A)
    《汉书·艺文志》此处作“唯孔氏壁中古文爲异。‘父母生之,续莫大焉’,‘故亲生之膝下’,诸家说不安处,古文字读皆异”,(23)与刘炫此处所引“父母生之,绩莫大焉”文字不同。从上下文看来,此处并非写卷抄録之误,而是刘炫误读、误解《汉书》所致。刘炫云“今案此经作‘亲生育之’,云‘生之膝下’,则班固唯传闻其异,不自见古文也”,可见刘炫认爲班固这里乃是徴引古文《孝经》,以爲上句“唯孔氏壁中古文爲异”之例证,但他发现班固所引的这句“故亲生之膝下”与他所见到的古文《孝经》作“故亲生育之”并不相同,因此刘炫认定班固当系未见古文《孝经》而仅据“传闻”爲之。至於班固所举的另一个例子“续莫大焉”,则被刘炫误认作(亦有可能是刘炫所据《汉书》已有此讹)“绩莫大焉”,此则与其所据古文《孝经》无异,因此也就不以爲例,不作评论了。但事实上,刘炫是完全误解了《汉书》原文,班固所引的两句皆非古文《孝经》,而是今文《孝经》。此两句引文乃是启下之言,而非承上爲例。班固之意,乃指此两句今文各家所说不同,多有迂曲难安之处。如“父母生之,续莫大焉”,《郑注》作:“父母生子,骨肉相连属,复何加焉?”(24)以“骨肉相连属”解“续”,实过於牵强;再如“故亲生之膝下”,唐玄宗注爲“亲,犹爱也。言亲爱心生於孩幼,比及年长,渐识义方”,(25)亦确有迂曲之嫌,而古文本前者作“父母生之,绩莫大焉”,後者作“故亲生毓之”,皆明了可解,是班固所谓“诸家说不安处,古文字读皆异”也。
    此外,刘炫极重上下文逻辑关系的梳理,但这种梳理有时也显得过於繁琐而遮蔽了文章的真义。例如《孝优劣章》讨论“虽得志,君子弗从也”一句中“君子”所指是君是臣时,就显得过於繁复迂曲,且最终难以自圆其说,反不若郑玄注、玄宗注之简扼。但是,瑕不掩瑜,刘炫的经解本於训诂、详究出处、持论通达、思路开阔,加之其流畅的文辞表达,读之琳琅满目,味之余香满口,无怪乎传至日本後,虽然有“事义纷荟,诵习尤艰”之讥,(26)但仍在朝野士林盛行一时。
    三 《孝经述议》的流传以及《孝经直解》的出现
    由於刘炫在隋初曾有造作僞书之行,故其所倡《古文孝经孔传》一书的真僞也受到学者的质疑,但从《述议序》及议文中描述该书由王孝逸初获,转致王邵、刘炫的过程来看,则此书当非炫所自爲者。关於该书的流传,除了《序》文以外,《述议》中还有一条内证值得注意:
    议曰:奉生之道二,居也,养也。事死之道三,疾也,丧也,祭也。王邵以爲疾属生不属死,当云奉生之道三。刘焯以爲人神大分,气绝爲限,以疾病爲死,未有是处。古之人安有犹生而死其亲哉?谓改之爲允。炫案,《士丧礼》、《丧大记》将述死事,皆以疾爲首,《孔传》分此五者,合上二下三,疾虽非死,与丧共传,盖以将死疾笃,故同之死焉。既以爲疑,且存其旧也。(《述议》卷四,页50A)
    《古文孝经》曰:“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疾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後能事其亲。”《孔传》云:“五者,奉生之道二,事死之道三”。(27)这段《述议》正是围绕《孔传》展开。传文以居、养爲事生,以疾、丧、祭爲事死,於常理未安,故述议专就此问题有所辨析。从他所引王邵、刘焯对於这一问题的看法,即敍辞中“着作郎王邵始得其书”、“遂与焯考定讹谬”等盖非虚言,邵、焯皆谓此处传文有讹误,而刘炫则以礼学中以疾事爲死事之首爲说,认爲孔传亦可说通,故“且存其旧”。王邵、刘焯皆爲当时人,刘炫明引其说,可知《孔传》之重现,以及《述议》之作,应无僞造之理。
    《孝经述议》在隋代中期撰成之後,以刘炫的学术地位推测,此书应有一定影响。而且,上文已言,《古文孝经孔传》在刘炫的推动下被列入官学,则专解此传的《孝经述议》在当时官私学中亦当多有流传。《旧唐书·经籍志上》、《新唐书·艺文志一》均着録有此书全帙,可知至晚到唐开元年间,《孝经述议》尚无亡佚之事。
    然而开元、天宝年间,唐玄宗先後两次亲撰《孝经注》,并颁定官行,彻底改变了包括《孝经述议》在内的一大批《孝经》古注的命运。在《崇文总目》、《宋史·艺文志》以及宋代的各种私家书志中,我们已经看不到《孝经述议》的着録,各种类书、经传、史志中也极少提到这部书,惟一的例外是邢昺所编的《孝经注疏》。但是,《孝经注疏》既然是以唐元行冲的《孝经疏》爲底本,而宋代史志目録以及其他图籍中又从未提及《孝经述议》,则见於《孝经注疏》中的那些零星引用《述议》的文字很有可能正是从元行冲《孝经疏》中照録而来的。这可以从唐玄宗的《御注孝经序》中得到印证:
    韦昭、王肃,先儒之领袖;虞翻、刘邵,抑又次焉。刘炫明安国之本,陆澄讥康成之注。在理或当,何必求人?今故特举六家之异同,会五经之旨趣。(28)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