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列传”与“汉学师承”(2)
为什么江藩要在嘉庆十五年至十六年间编撰《汉学师承记》,在嘉庆十六年底前完稿?主要是因为这一年出现了一个重要的机缘,促使江藩起意编写《汉学师承记》。这个事件就是阮元在嘉庆十五年自愿出任国史馆总辑。 嘉庆十四年九月初三日,阮元因受刘凤诰科场舞弊案牵连而被革去浙江巡抚之职,解京发落。阮元于九月二十三日到京,旋获嘉庆帝恩赏编修衔,在文颖馆行走,是年冬重入翰林。此后一直到嘉庆十七年八月被皇帝任命为漕运总督为止,接近三年的时间,阮元基本留在北京。在这段时期内,他从事了很多学术活动,其中重要的一项是(嘉庆十五年十月至嘉庆十七年)他自愿出任国史馆总辑,编辑《儒林传》和《文苑传》。据称,此议原发于前任编修陈寿祺,但是他丁父忧去职,因此阮元自告奋勇继任。到嘉庆十七年阮元任漕运总督离京前,《儒林传》已经纂办粗成并交付国史馆。⑦ 把儒林传作为史书的重要内容,是中国正史编撰的一个特色和传统。自汉武帝独尊儒术,儒学成为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学说。《史记》为此单设一篇,专记儒家代表人物的活动和儒家经典《诗》、《书》、《礼》、《易》、《春秋》的传授过程。《史记》这一创设为后代史家所继承,《汉书》、《后汉书》等都有儒林传,此后更成为修史的一个惯例,其主要内容都是记载儒生的经术和事迹。而《文苑传》记载的更多是文学家(不一定是儒生)的事迹,其创设的时间也较晚一些。虽然司马迁已经在《屈原贾生列传》等传记中记载了文学家的事迹,并且后来的史家也将此作为历史记载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范晔的《后汉书》才有《文苑传》这样一个名目。而从对国家的重要性来说,《儒林传》是要高于《文苑传》的,特别是宋代科举以经义取士之后,儒学的内涵中“经义”的地位更高。清代学者更加尊崇儒学,对于《儒林传》的修撰历史及其意义更有自觉性。而清初学者对此的认识往往是与对理学的批评联系在一起的。比如黄宗羲认为:“夫《十七史》以来,止于《儒林》。以邹、鲁之盛,司马迁但言《孔子世家》、《孔子弟子列传》、《孟子列传》而已,未尝加以道学之名也。《儒林》亦为传经而设,此处夫不及为弟子者,犹之传孔子之弟子也。历代因之,亦是此意。周程诸子,道德虽盛,以视孔子,则犹然在弟子之列,入之《儒林》,正为允当。”⑧朱彝尊也认为:“《儒林传》者,自司马氏、班氏以来,史家循而不改,逮宋王禹偁《东都事略》更名儒学,而以周张二程子入之。元修《宋史》,始以《儒林》、《道学》析而为两,言经术者入之儒林,言性理者别之为道学;又同乎洛闽者进之《道学》,异者置之《儒林》。其意若以经术为粗,而性理为密,朱子为正学,而陆杨为歧途。”⑨并且,清代学术的风气总体趋向崇古尊经,儒生们普遍重视经术,不仅认为经术是人才的根柢,而且认为辞章之学也应以经术为基础。而在尊经的学者中,有一种轻视文士的风气。因此,在当时儒生的心目中,《儒林传》的地位比《文苑传》高,并且列入国史的《儒林传》还体现了国家对某种儒学观念的正统地位的承认和对某种儒学人才的尊重。因此,《儒林传》的编撰是涉及多方利害的大事。 所以我们看到在编辑《儒林传》的过程中,阮元曾向其姻亲和弟子们征求意见。根据有限的资料,可知他曾向焦循、臧庸、张鉴等人征求撰写《儒林传》和《国史文苑传》的建议,或托张鉴和江西地方官员代为搜集学者遗书;另外阮元曾与其关系较为接近的官员或学者,如王念孙、朱锡庚等在北京讨论编撰问题,由此产生了一批知情者。⑩而这些人和在国史馆任职的其他史官会将此消息透露给其他有关人。如汪喜孙就由王念孙、焦循告知其父汪中将会被列入《儒林传》,(11)而由朱咏斋来信得知其父被列入的是《文苑传》。(12)因此,《国史儒林传》的修撰一事在北京和扬州等地的官员及学者圈子内应有相当数量的知情者。 焦循等对《儒林传》编选原则和方法提出了较为系统的七点意见:“计拟七则:一曰征实,二曰长编,三曰兼收,四曰鉴别,五曰详载,六曰公论,七曰附见。”(13)他还提出自己眼中的《儒林传》人选,“儒林、文苑两传既分,则各隶者不宜讹杂,盖经生非不娴辞赋,文士或亦有经训,是必权其轻重,如量而授”。(14) 阮元弟子张鉴也是这样。嘉庆十六年七月,阮元编写的《儒林传》部分稿已成,并交送其弟子张鉴校对,张校阅后提出了修撰的建议: 蒙示史馆顾、陈诸列传,伏读再四,具见审择之精,裁断之妙。以顾作传首,而附吴、梁以下,此千古不刊定论……至来稿陈传叙事处略有未明晰者,附签上方,未知当否。鉴谓近时如钱宫詹等作经学诸儒私传,往往取其生平、著述之书表章之。杭堇浦之传梅定九、戴东原之传江慎修,其著也。其实《汉书·儒林传》中赵宾说《易》,辕固治《诗》,以汤武为受命,即是此意。吾朝学者踵顶相及,若辟青州梅勿庵之天算,顾景范、胡胐明之地理,惠松崖、万季野之经学,其他横厉一时,凌铄百代者,所在多有。吾师表章绝学,自必取其原书,沈潜反覆,一一摭其大旨,勿仅拾取提要一二,庶几为后学者得以有所考见,尤深伫企。(15) 然而,在为公的同时,有些学人也有为私的一面,即为自己的先人或先师能列入《儒林传》而设法。如果被列入《国史儒林传》,对于清代学人而言将是非同一般的荣誉。因此除了编撰原则等技术问题,《儒林传》的人选很受重视。而某些相关者特别关注自己的父祖能否入选。臧庸就是公私兼有的立场。一方面他积极协助寻找并向阮元提供有关人物的著述资料,“接谕,知欲览孙夏峰、汤文正书,谨奉上《洛学编》、《潜庵遗稿》二种。闻先生近人已录张皋文矣,如卢学士(文劭)、王光禄、钱少詹事(大昕)、江叔沄、钱学原、刘端临、凌次仲、汪容夫诸君,亦得著录否?庸未得见邵学士(晋涵)、任侍御(大椿)、孔检讨(广森)其学”。(16)另一方面,臧庸也设法让自己的祖父臧玉林被收入《国史儒林传》。阮元本拟将臧玉林列入《国史儒林传》(今日所见《国史儒林传拟稿》中确有《臧玉林传》,臧庸附见),但是当时存在反对意见,认为臧玉林著述乃经其子孙润色。嘉庆十六年三月,臧庸特为此致书阮元,力辩此为谣言,力争其高祖当入《国史儒林传》: 又先高祖当入《国史儒林传》,此陈编修充纂修官时自言之,有手书可据。《尚书集解案》亦编修由舍间索取,郎君为邮寄,意欲采其精者入列传,不幸传未成,而编修遭大故,犹幸大人续为总裁,其相知之深,有过之无不及也。乃客冬忽述外人子孙润色之言,阁下岂为之惑耶?此书在当时有阎徵君序,丁教授辑录遗文并见徵君于稿,在康熙丁丑。卢学士修《常州府志》,采入《儒林传》,及校勘《经典释文》,撰入考证,在乾隆乙酉、庚戌间。时庸年二十有三,亡弟年始十四五,谁能为润色。且此书先为学者流传已久矣。此必有嫉怨之士诬以不根之谈……阁下仁人君子也,孝子慈孙也,爱庸而重其先人者也。庸之事先生终始不欺者也,抑此固千古之公论也。先生秉笔当为一代信史,邱氏九分已虚,犹恐有一分之实,先人之书刊于子孙,即间有一二删订,亦校字者之责也,可因此疑其全体乎?《尚书集解案》如无所用之,希发还,尊处需《经义杂记》,示之呈上。自去冬闻命,寝食不宁,趋谒又未敢面请。(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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