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指出的是,西域诸国官吏虽佩汉之印绶,但官号大多是各国原有的(61)。《汉书·西域传》所见属都护诸国的官号中,若干与汉官号颇相类似,可能是原有官号的义译。特别是所谓“辅国侯”(62);“国”应指该侯所在国,不可能指汉朝。但有些官职可以认为是在归汉后设置的,如“击胡侯”、“胡侯”、“胡都尉”、“击胡都尉”、“击胡君”,“胡”指匈奴无疑。 诸国官号中饶有趣味的是鄯善国的“击车师都尉”、“击车师君”,龟兹国的“击车师都尉”,焉耆国的“击车师君”以及莎车国的“备西夜君”等。按理诸国均属汉,不应相互攻击,即使事实上有靡擦,亦不应公然设官置吏。因而有人认为“击车师君”和“击车师都尉”均由汉设于郑吉击车师时(63)。果如说者所言,车师附汉之后,这些名号便该取消,更不应授予印绶。如果说保留这些名号是汉为了褒奖击车师有功的鄯善、焉耆、龟兹人,那么“备西夜君”又作向解释。有鉴于此,我认为,这些名号均系各国原有,其中“击车师君”之类汉与之击车师很可能并无关涉。这些官号反映出上述诸国归汉之前的相互关系,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诸国官吏多为自行设置,汉并未过多地干与。 又,焉耆国有“归义车师君”一号,也是很有意思的。据《汉书·匈奴传》: 会西域车师后王句姑、去胡来王唐兜皆怨恨都护校尉,将妻子人民亡降匈奴,语在“西域传”。单于受置左谷蠡地,遣使上书言状曰:“臣谨已受。”于是诏遣中郎将韩隆等使匈奴,告单于曰:“西域内属,不当得受,今遣之”。“乃造设四条:中国人亡入匈奴者,乌孙亡降匈奴者,西域诸国佩中国印绶降匈奴者,乌桓降匈奴者,皆不得受。”结合同书“李广利传”所见广利责龟兹受弥质一事,可知西汉历来不能容忍属国间相互受降。平帝时“造设四条”不过是对匈奴进一步明确而已。因此,或以为焉耆的“归义车师君”应为车师人为降汉者,封为归义君,而处之于焉耆(64)。这样解释,虽亦可通,但未尽妥贴。一则很难说明何故将归汉的车师人置诸焉耆,二则车师归汉后,“归义车师君”理应取消,何故反授予印绶?有鉴于此,我认为“归义车师君”应为归降焉耆的车师人,其事早在焉耆、车师归汉之前,故在归汉之后,这一官号仍能保留。虽然早在武帝太初末,西汉已宣称西域诸国皆已臣属汉,但焉耆、车师事实上归汉,均在宣帝神爵二年以后。 当然,西域诸国官职亦有降汉后新置者,明显的例子如车师前王国的归汉都尉、通善君、乡善君等。以上不过强调诸国官号大多为原有的,说明诸国在这方面尚有自主权而已。 顺便说一下,车师后城长国和车师都尉国亦必未为汉人所置,至少不能肯定两“国”的最高长官不是车师人(65)。盖西域诸国官职原有“城长”和“都尉”,而“车师都尉国”很可能在车师的“归汉都尉”管辖之下。 要之,西域诸国人种、语言各异,经济发展不平衡,生活、生产方式也不相同,宗教、习俗差别又很大,再加上地形复杂,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不便,西汉要实行有效的控制,势必依靠各国原来的统治者,即所谓“以夷治夷”。而授予各国王侯下以印绶,明确与中央政府的隶属关系,既能收笼络人心之实效,又符合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观念,可以说是必然采取的具体措施。 7.西域都护的设置:不言而喻,要有效地控制西域,全靠以夷治夷是不够的。西域都护及其前身使者校尉,以及戊己校尉等汉官的设置,在西汉经营西域的过程中无疑起了关键的作用。有关问题,我已有文专论,此处不赘。 (二十一) 西汉与西域关系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张骞西使大月氏主西域都护正式建置。在此期间,西汉与西域诸国彼此的了解日益加深,接触日益频繁。随着西汉势力的西渐和匈奴势力的衰退,西域诸国,特别是帕米尔以东诸国,逐步被西汉控制,成为西汉的属国。 就西汉经营西域而言,这一阶段又可分为武帝时代的经营和武帝以后的经营。 武帝时代的经营最初以外交手段为主,张骞使大月氏,使乌孙,张骞所遣副史出使身毒等国,以及事西南夷求通大夏道,均属此类活动。除了断匈奴右臂以外,这些外交活动的目的是使大夏、大宛、安息等与中国同俗的大国来朝。 由于张骞两番西使均不得要领而归,出使诸国的汉使受到当道小国、匈奴骑兵的遮击、劫掠,所谓“大国”又以去汉远,汉兵不能至,骄不逊,苛待汉使,武帝改变方式,以武力为外交开辟道路。 武帝用兵西域,首择楼兰、姑师为目标,接着以大宛为目标,虽然各有具体原因,但前两者为当道小国,后者为去汉远的“大国”,或有其代表性。而楼兰、姑师之役后二年,乌孙便遣使献马求尚汉公主。大宛之役后,不仅沿途小国多使使人献,汉且使使十余辈主宛西诸国“求奇物,因风览以代宛之威德。” 楼兰、姑师之役后,汉列亭障主玉门;伐宛之后,更自玉门列亭障主渠犁以西,并设使者校尉于轮台,屯田积谷。从此,西汉的西域经营有了真正的据点。 武帝以后,西汉经营西域依旧是“恩威并施”,而用兵的重点在同匈奴争夺车师,这显然是为了最终断匈奴之右臂;终于以日逐王降汉为契机,第一次同时控制南北道诸国,设西域都护总领其事。 应该指出的是,征和四年,武帝下“哀通之诏”,否决桑弘羊关于屯田轮台以东的建议,试图转变元狩、元鼎以来开边兴利的政策。昭、宣时期,西汉政府实行武帝晚年的政策,与民休息。但是,在西域经营方面却似乎并未中断,始终是一种进取的姿态。昭帝元凤四年,用桑弘羊前议,命赖丹田轮台。同年,又遣傅介子刺杀楼兰王,以后又改楼兰国名为“鄯善”,并屯田伊循。宣帝即位伊始,就发兵十五万骑,与乌孙合击匈奴,以后又与匈奴反复争夺车师,因分立大小昆弥,“汉用忧劳,且无宁岁”。这一切都表明,在第一阶段,西汉对西域政策一贯是积极的,并没有受武帝“哀痛之诏”的影响。 第二阶段从西域都护正式建置主平帝即位。在此期间,西汉在西域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政令颁行。除置都护外,最主要的有二件事,一是授予诸国王、侯以下印绶,二是设戊己校尉专管屯田。 第三阶段自平帝即位主都护但钦被杀。在此期间,西汉在西域的统治渐趋瓦解。盖元帝时,西汉社会已险象丛生;降至成帝,西汉王朝开始走上崩溃之路。哀帝即位以后,危机更加深重。这种危机在西域的端兆是平帝元始二年车师王姑句叛入匈奴事件。这一事件以及随后发生的唐兜事件,表明西域诸国对汉业已离心离德,而匈奴又重新对西域产生影响。但钦是西汉最后一任西域都护,但钦被杀而汉不能征,西汉在西域的统治已完全瓦解自不待言。(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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