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

明代州县官的施政及障碍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 柏桦 参加讨论

明王朝是高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对地方权力控制相当严密。作为州县官来说,他们都是由中央任命,持有同样的行移勘合来到各地充任长官。州县官在官僚阶层中地位不高,在这个承上启下的位置内,州县官受到多方面的牵制,他们不得不照顾到各种关系,又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利益,尤其是在“不由以擢,则由以败”的情况下,他们的施政行为又与当时的社会紧密相联的。施政行为除受到政治、制度、社会、伦理、道德等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之外,还有州县官本人的气质、性格、仪态等心理因素。在各种矛盾冲突之下,州县官的施政呈现出多棱多彩。
    
    百里之邑长,在官僚群体中算不上高官显贵,但也不是不值一提的官,其作用一直为历代最高统治者所关注。州县官的级别虽属于下之上等,但他们是朝廷命官,拥有一定的治理权,在本辖区内的地位最高,且有“小君”之称,号为“百里之侯”,故历代都不放弃对其选用和任命权力(注:《皇朝经世文续编》卷十七载阎敬铭:《请道府州县四项无庸减成疏》。)。
    封建国家的权力和义务分配原则是: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最后一切听命于君主,否则便有违君之命和乖上之罪。州县官在本地的地位虽高,且是荷朝命而治一方的首脑,负有一定的行政和政治责任,然实际上州县官本身在政事上是不能独专,没有独立的治理权,故顾炎武有云:“今日之尤无权者,莫过于守令”(注: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三。)。即便如此,州县官负有“宣扬风化,抚安其民,均赋役,恤穷困,审冤抑,禁盗贼”(注:《明实录》卷一六一。)等诸项使命,政不得不办,事不得不理,既无权又要办事,这正是州县官施政的难点所在。
    早在汉代就有人论及为县令之难,认为县令责重权轻而待遇低下,文人雅士不屑为此官。及至明代,州县官难为的议论更多且广,其议论的重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世愈降,官愈繁,政令纷然,守令欲举其职难矣!”(注:(明)王鏊:《震泽长语》卷上《经传》。)。二是“辟官、莅政、理财、用人,郡县之四权也。今皆不得以专之。”(注: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三。)州县官权力有限,施政的阻力自然会增大。三是“北齐宰县,多用厮役。至于士流,耻居百里。五代选令,必有鄙猥之人。自古以来,以社稷民人所寄之庸琐者,有此二败。以今方古,得无同之。”(注: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三。)轻守令之选,塞守令升迁之路,则难激其上进之心。除此之外,还有如谢肇淛所讲为州县官的“八难”等诸多评论(注:(明)谢肇淛:《五杂俎》,卷一四。)。所论州县官之难,其一半是来自上方,一半则是自身和左右,其难都是来自人为,而鲜见来自政务。人为政治,这正是“人治”社会的必然现象。
    在中国古代政治中,特别强调人的作用,以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注:《礼记·中庸》)。而“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注:《荀子·君道》)。朝廷固有明法在,而在实际上是依靠于人。以严刑峻法而治国的朱元璋,一面广泛制定法规,一面强调人才的作用。法是不变之法(注:《皇明宝训》卷三。),人是常变之人。在不变之法不足以应付日已变化的社会时,可以用例为一时权宜。在统治者看来,以不变之法应常变之人,以权宜之例应变化的社会,只要驾驭得法,即可达到治理。而这种治理必须是建立在人治的基础上,正如朱元璋所讲:“构大厦者,必资于众工,治天下者,必赖于群才。”(注:(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五。)
    人治的因素在于人,人的品质、信仰和心理活动,必然反映到政治上;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压力,又直接影响人的品质、信仰和心理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人和政治密不可分,交互作用。从这种意义来看明代州县官的施政行为和动机,则具有普遍意义。
    君主专制政体需要的是臣民的畏惧和服从,要的是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不允许有丝毫违误;而君主和上级之所以能使臣民和下级畏惧和服从,所依赖的是刑赏二柄,刑以戒之,赏以劝之。诱之以利,刺激人的欲望;施之以法,扼制永远不能满足的欲望,正是统治者驾驭整个官僚机器的最基本手段。
    在专制政体下,官僚的权力主要来自君主,是一种“主卖官爵,臣卖智力”的雇佣加主仆关系,君主以刑赏二柄驾驭臣下,操官僚生死荣辱于手中。对官僚来说,权力的中心来自君主。为了获取更大的权力,为了在众多官僚竞争中获胜,他们向君主借用权力,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就成为他们图谋的重点所在。州县官身在外地,似乎与皇帝关系不大,但在其所处的环境里也有权力的中心,也有自己的政治目的和图谋重点。在政治、社会、思想、文化及生活习惯等环境制约下和趋利避害的共性基础上,再加上人本身的素质因素,也就造成相同的州县官有不同施政方法。在不同的政治圈子里,这些不同的施政方法,既有共同的政务,又有不同的政治手段。前者是很少变化的,后者则是经常变化的。
    很少变化的政务之中,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重点;经常变化的人,在不同政治环境有不同的心理表现;而这些又是直接关系州县官的施政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