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良吏之治 1.良吏特点 良吏特点可以分为内外两个方面。从表面看,良吏的仪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薛宣的“为人好威仪,进止雍容,甚可观”(146);一种是完全相反的张敞,“无威仪,时罢朝会,过走马章台街,使御吏驱,自以便面拊马”。这当然不算什么。但接下来的细节就有些趣味了,以致成为一个历史典故。张敞“为妇画眉,长安中传张京兆眉怃”。它把最隐秘的高官私生活曝光在公开场合,成为官场的一个公众议题。“有司以奏敞。上问之,对曰:‘臣闻闺房之内,夫妇之私,有过于画眉者。’上爱其能,弗备责也。”(147)大臣画眉被官场中人视作另类,甚至罪过,至少是不合乎高级官员身份的失礼之举,否则不会遭到有关部门的弹劾和指责。所谓“上爱其能,弗备责”,言外之意,张敞画眉确有值得非议之处,只不过皇帝不想过多追究而已。这里的问题是,官员的私生活为何成为官场议论和批评的公开话题?官员私生活如何被公开的?这是否说明,皇权秩序没有给任何人留下必要的私密空间?这种力量不是法律,而是礼制,归根结底是权力。也就是说,此乃皇权所必须,此乃皇权秩序的应有之义,此乃皇权对吏治的基本规范。换言之,皇权以礼为标准,以自身为目的统管一切。只要它愿意,没有什么能免于其干预和宰制。 总之,从外在层面看,最能表现良吏特点的是张敞画眉。因为人们很难想象酷吏或循吏会有此举。据此不妨引申出,良吏比酷吏有人性,比循吏有人情。从现代的角度看,酷吏可畏,循吏可敬,良吏可爱。 从内在看,良吏的行政风格和实际效果也都有一些非常类似的共同特点。陇西太守冯逡“治行廉平”。上郡太守冯立“居职公廉”(148)。东海太守尹翁归“廉平乡正,治民异等”;“公廉不受馈,百贾畏之”;“所举应法,得其罪辜,属县长吏虽中伤,莫有怨者……历守郡中,所居治理。”(149)颍川太守何并“性清廉,妻子不至官舍”;“举能治剧,为长陵令,道不拾遗。”(150)孙宝任广汉太守,“蛮夷安辑,吏民称之”(151)。左冯翊薛宣“性密静有思,思省吏职,求其便安。下至财用笔研,皆为设方略,利用而省费。吏民称之,郡中清静”。“宣数言政事便宜,举奏部刺史郡国二千石,所贬退称进,白黑分明,由是知名。出为临淮太守,政教大行。”(152)益州刺史王尊“居部二岁,怀来徼外,蛮夷归附其威信”(153)。 概言之,良吏的二重政治性格表现在,一方面“少仁爱而不能便利于人”,一方面“宽假于下”。这使得良吏有别于酷吏。比如,左冯翊朱博“文理聪明殊不及薛宣,而多武谲,网络张设,少爱利,敢诛杀。然亦纵舍,时有大贷,下吏以此为尽力”(154)。 2.良吏行政 良吏之所以又叫能吏,就是因为他们大多具有一种知难而上的劲头。越是麻烦大、问题多、难以治理的地方,就越是能激发起能吏们的挑战欲望。比如,班伯看到“定襄大姓石、李群辈报怨,杀追捕吏”,治安混乱,就上状自请代理郡守几个月试试。“定襄闻伯素贵,年少,自请治剧,畏其下车作威,吏民竦息。伯至,请问耆老父祖故人有旧恩者,迎延满堂,日为供具,执子孙礼。郡中益弛。诸所宾礼皆名豪,怀恩醉酒,共谏伯宜颇摄录盗贼,具言本谋亡匿处。伯曰:‘是所望于父师矣。’乃召属县长吏,选精进掾史,分部收捕,及它隐伏,旬日尽得。郡中震栗,咸称神明。”(155)值得注意的是,定襄人本以酷吏视之,班伯却先以循吏示之,最终以良吏治之。在这里,三吏角色的转化与实施,在官民心中呈现出截然不同的复杂面相。 虽然能吏不像循吏那样把教化民众放在很高的位置,但仍然相当重视教化。所以,能吏行教化也不乏其人。比如,冯野王父子治行相似,“好为条教”(156);韩延寿“上礼义,好古教化……修治学官”(157)。 在不畏上、不扰民方面,有两个良吏的行为事迹极为类似。一个是颍川郡守何并。锺威是颍川郡掾,“臧千金”。他哥哥锺元“为尚书令,领廷尉,用事有权”。何并前往颍川太守任前,锺元替他弟弟贪污一事向何并求情。“请一等之罪,愿蚤就髡钳。”也就是用肉刑换死刑。何并断然拒绝了锺元的讲情。“阳翟轻侠赵季、李款多畜宾客,以气力渔食闾里,至奸人妇女,持吏长短,从横郡中,闻并且至,皆亡去……(并)敕曰:‘三人非负太守,乃负王法,不得不治。锺威所犯多在赦前,驱使入函谷关,勿令污民间;不入关,乃收之。赵、李桀恶,虽远去,当得其头,以谢百姓。’锺威负其兄,止雒阳,吏格杀之。亦得赵、李它郡,持头还,并皆县头及其具狱于市。”(158)何并这番雷霆手段很有特点,胆大心细,目标明确,分工合理,有理有据;即便跨郡追杀,也绝不放弃;注重效果,不扰民但又告知于民。这样,本地的良好治安便立竿见影起来。一个是东海郡守尹翁归。尹翁归上任前,“过辞廷尉于定国。定国家在东海,欲属托邑子两人,令坐后堂待见。定国与翁归语终日,不敢见其邑子。既去,定国乃谓邑子曰:‘此贤将,汝不任事也,又不可干以私。’翁归治东海明察,郡中吏民贤不肖,及奸邪罪名尽知之。县县各有记籍。自听其政,有急名则少缓之;吏民小解,辄披籍。县县收取黠吏豪民,案致其罪,高至于死。收取人必于秋冬课吏大会中,及出行县,不以无事时。其有所取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惧改行自新”(159)。尹翁归认真负责,事必躬亲。最重要的是,他对“私”有特殊的理解。一方面不以权贵私利来破坏朝廷规矩,一方面不以官府公务来干扰民众日常生活。所谓“于大会之中及行县时则收取罪人”,既是为了“警众”,也是尽量避免扰民。 能吏不光以铁腕高压管理社会,维持秩序,尤其是注重在制度上下功夫,对规则的制订往往达到极度苛刻的程度。最重要的是,赏罚分明,令出必行。还以尹翁归为例。他为右扶风时,“选用廉平疾奸吏以为右职,接待以礼,好恶与同之;其负翁归,罚亦必行。治如在东海故迹,奸邪罪名亦县县有名籍。盗贼发其比伍中,翁归辄召其县长吏,晓告以奸黠主名,教使用类推迹盗贼所过抵,类常如翁归言,无有遗(托)[脱]。缓于小弱,急于豪强。豪强有论罪,输掌畜官,使斫莝,责以员程,不得取代。不中程,辄笞督,极者至以铁自刭而死”(160)。这里令人印象深刻的,不光是“计其人及日数为功程”,把责任计件计量分别落实到每个人,而且不得相互代替推诿。这种量化的工作方式和规章制度,对官僚制系统的高效运转具有不可低估的深刻影响。同时,它也是能吏对官僚制正常运作提供的强大技术性保障。总之,能吏对官僚制的实际作用恐怕还在酷吏和循吏之上。无独有偶,韩延寿做颍川太守时,“治城郭,收赋租,先明布告其日,以期会为大事,吏民敬畏趋乡之。又置正、五长,相率以孝弟,不得舍奸人。闾里仟佰有非常,吏辄闻知,奸人莫敢人界。其始若烦,后吏无追捕之苦,民无棰楚之忧,皆便安之。接待下吏,恩施甚厚而约誓明。或欺负之者,延寿痛自刻责:‘岂其负之,何以至此?’吏闻者自伤悔,其县尉至自刺死。及门下掾自刭,人救不殊,因瘖不能言。延寿闻之,对掾史涕泣,遣吏医治视,厚复其家。”可见善于恩威并施是良吏有别于酷吏和循吏的一个鲜明特点。这使得良吏能够在规章和理念之间最大限度地保持平衡,而不至于过度偏颇和趋向极端。正因如此,良吏在严格执行规定的同时,又不拘于死板条文。因为他们知道,制度之上还有价值。这样,“纳善听谏”、知错就改便成了良吏的另一个值得称道的优点。“延寿尝出,临上车,骑吏一人后至,敕功曹议罚白。还至府门,门卒当车,愿有所言。延寿止车问之,卒曰:‘《孝经》曰:“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今旦明府早驾,久驻未出,骑吏父来至府门,不敢入。骑吏闻之,趋走出谒,适会明府登车。以敬父而见罚,得毋亏大化乎?’延寿举手舆中曰:‘微子,太守不自知过。’”(161)尽管一开始韩延寿要求功曹对迟到的骑吏“定其罪名而更白之”,但当他听到门卒借助《孝经》讲出的“取事父之道以事君,其敬则同也。母则极爱,君则极敬,不如父之兼敬爱”这番说教时,就明白了不能把吏道置于孝道之上,否则人伦教化将不得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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