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现代史中的苏联史(8)
一部苏联帝国史,它必须应对的任务存在于多个层面。首先涉及一个在此不必详加说明的人所共知的事实,即苏联在其疆域内部表现出一种帝国构造。莫斯科中央政府对“帝国边缘地区”采取了一种帝国姿态,这是不容置疑的,帝国自沙皇时代以来的连续性也是不能忽视的。苏联政权,特别是斯大林主义的粗暴版本,把帝国式的特殊的文明化使命带到了境内的殖民地,并且建立了一种从长远看纯属剥削的关系(48)。但这个问题后来只是由于下列情况才变得引人注目,即自1924年以来,这个通过宪法联合起来的共和国联盟在结构上毫无二致地扩展了帝国的“第二环”(49)。1945年以后的苏联,从内部看仍是“一国内的社会主义”国家,但却已成为一个世界强国,占据了辽阔的东欧“前滩”;作为一个强大的帝国,它根本没打算改变自己先前在“第一环”中的那种做法。从宏观角度看,共产主义东欧在结构上就像是苏维埃帝国内部关系的扩展,比如保加利亚,其角色和法律地位与乌兹别克斯坦并无根本区别,无论在政治领域还是经济、文化领域都是如此。归根到底,葡萄酒、玫瑰香精或者棉花、西瓜是否被运往莫斯科并不重要,谁是党的领袖也无所谓,只要他不对莫斯科的霸权提出质疑就行,至于对那个地区和那些居民进行俄罗斯文化改造,就更是鸡毛蒜皮了。 然而,决定性的是苏联政权为维持帝国所付出的代价。现在可以总结帝国对东欧的功绩了,其中有一个简单的问题,即东欧在经济上和财政上从这个帝国获得好处了吗?显而易见,苏联为此支付了大大超出自己经济生产能力、原材料储备和财政资助能力的大量资金,但“卫星国们”并没有从苏联的帮助中得到什么好处。其间,苏联工业化建设的成就和基础设施的效益难说合算,相反却引起了生态灾难,使一些已经工业化的国家和社会倒退了十年,以至于它们只能把自己战前不久的工业水平送到巨大的工业博物馆里收藏起来。 不过,文化-文明史研究已经把这个多少带有传统性的帝国史主题抛到了一边。有人提出了若干新的理论和方法论建议,当然并非特别出于对苏联情况的考虑(50)。大体可概括如下:需要研究苏联扩张史,因为这个自发形成的帝国不仅造就了其外交与政治关系、中心与边缘的人员网络(51),而且造就了新的精英并使米歇尔·吉莫费耶夫·卡拉斯尼克夫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俄罗斯人。此外,在东欧和第三世界还有一系列苏联现代化的复制品,其经济、社会和文化后果至今仍清晰可见。可以大胆提出以下命题:世界许多地区都感觉了以苏维埃形式扩张的欧洲文明的第二次浪潮。然而,有关其运行方式以及成就的知识仍十分欠缺,因为迄今人们只关注政治、外交和军事方面的情况。大部分已公布的研究成果均有不足,因为它们与今天对史料、方法和研究观念的要求不相符合,人们仍需在帝国史的框架内跟踪研究这些已深入到各国文化形成进程中的相互影响。 上述帝国史研究的思路,对于认识前苏联帝国的成员也有重要意义。就是说,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针对原先--尤其在东欧--主要以民族史为导向,具有强调苏联政治霸权、淡化或否认苏联所推行的文明化建设倾向的历史科学,应当提出一种不是从合法性论证需要推导出来的研究观念。只有当历史编纂学的这个重新定向“阶段”结束--其形成和构建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在共产主义时代这是所谓的政治使命--的时候,或者更确切地说,只有当它被人们认为是死胡同的时候,苏联帝国的这一维度才能经由现代帝国史的视角闪亮登场。 理论问题 最后,关于上述问题我们不得不提出一些尖锐意见,以便使20世纪苏联史的轮廓更加清晰,分析更加缜密,与欧洲史的联系更加明确。可以用几个简单提问来表达研究的难点:暴力和恐怖具有什么样的功能和作用?如何理解苏联社会?苏维埃条件下的国家是什么?没有人能够马上对这些问题作出回答,因为它们是与深深影响着现代史研究的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联系在一起的。用以对苏联状况作出合适分析的现成理论是没有的,或者说,历史学家一向乐于使用的理论、概念和分析范畴,对于苏联史无能为力。例如,针对1917年以来的毁灭浪潮,如1921、1933、1946年因毁灭性饥荒--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为的农业现代化政策引起的--而造成的数百万人死亡,因暴政而造成的可怕人口损失和生活无助,整个社会群体和部族的大批放逐,集中营制度和强迫劳动,暴力的无所不在,恐怖统治下的群众性大屠杀和向民众施加酷刑折磨等,主张在现代化进程中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现代化理论(52) 就遭遇到灾难性失败。如果有谁在认真考察苏联历史之后还断言现代化在本质上是进步的正面的有积极意义的概念,肯定会被指责为幼稚肤浅。相反的论据尽管很多,但布尔什维主义进行的试验却为这个“现代性悖论”(53) 提供了典型的例证,以致今天的史学家在考察其发展时面对那些“成就”往往不知所措。布尔什维主义试验的确导致了一场大规模的现代化,对此专家们毫无异议,但是,这种理论上的悖论会对现代化和现代性理论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 类似的问题也出现在对苏联国家的研究中。有没有一种较为宽泛的理论,可以使人们从比较的角度以及在现有的实证性结论基础上,把苏维埃超国家理解为20世纪国家的某种表现形式呢(54)?以极权主义理论为依据所进行的研究已陈旧过时,它所包含的国家观也是如此。这个苏维埃国家本来是被判了死刑的,但它却在苏维埃政权初年建立起来并一直维持到改革时代,这表明它是一个稳固的东西,而且--与苏联的其他大部分组织机构不同--早在斯大林统治前就在制度上得到了不断巩固。这个国家把民主的基础组织(苏维埃)机构-功能的扩展,机构化的利益冲突,个人化的统治与服从团体结合在一起,用现行理论概念表述就是:把“现代的”现象与“前现代的”现象结合在一起。作为一党专政的国家,它与20世纪的独裁政权具有如此相似的外表。但是,这个国家越是充满强权,就越容易瓦解,因为它的权力从未在全社会得以贯彻,甚至在恐怖统治最严厉的30年代也没有得以贯彻(55)。国家的主要变化只是在赫鲁晓夫机构改革之后才出现,当时国家统治机器已经得到巩固,越来越强大的机构化利益团体已经形成,政治决策、国家行动和机构化的系统功能表面上得到了很大发展。然而,这是个假象。与被美化的外部形式不同,这个国家的内部功能、干部和职能部门都是临时安排的,也是经常变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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