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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侧之别:明代家庭生活伦理中之妻妾关系(1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中国史研究》 陈宝良 参加讨论

余论
    在一般人的观念中,总觉得妾既然在家庭中是比较受宠的一方,那么应该具有较高的地位。其实不然。按照制度规定,在仕宦家庭中,妾的地位有时就如同使婢。在未生子之前,不但要侍奉好丈夫,而且在婆婆与正妻之前也必须不时保持一种小心。即使生了儿子,也并非立刻就可以自居为母,获得一种“母仪”的待遇。因为按照制度规定,妾所生之子,尚须认正妻为嫡母,自己却只具生母的名分。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即使到了正妻死后,儿子长成,妾仍然不敢以母自居。为示说明,下引华芝台之妾陈氏为例,以观妾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据载,陈氏是江阴县金凤里人,与嫡妻夏氏同里,而且她成为华氏之妾也得到了正妻夏氏的允准。即使如此,陈氏在进入华家之门后,平常仍必须端静婉娩,不妄语笑,对丈夫与正妻小心翼翼地侍奉。在他生下师周、师召二子以后,尽管已经获得了丈夫的宠信,甚至得到了丈夫所赐的金钏,但陈氏还是怕得罪正妻夏氏,反而将自己的行为更加收敛。当时家中冯、顾两位婆婆见到陈氏产子,对她也多加礼遇,陈氏也因此而获得向两位婆婆每天问安起居的权利。但在正妻夏氏在世之时,陈氏仍是“命之食不敢食,命之坐不敢坐”。平常所穿,不过是菲衣,所吃不过是粝食,凌晨起来就盥栉,并将家务之事安排得头头是道。她的两位亲生儿子在14岁时都中了秀才,在堂下拜见自己的亲生母亲,陈氏还是不肯接受。其后,正妻夏氏去世,陈氏从此理应获得“母仪”的待遇,但陈氏仍然不敢接受。直到自己的儿子各自娶妻生子以后,在丈夫的一再劝导下,又出于在家族内“临卑幼”的礼仪需要,才敢稍稍“具母子礼”(101)。从陈氏的一生中,我们不难看出小妾在明代的地位确实很低。
    “富贵人家,没一个不蓄姬妾。”这当然是明代的世风。广置姬妾,固然是富贵人家的男人为了满足自己的肉欲,并将“左拥燕姬,右拥赵女,娇艳盈前,歌舞成队”一类的生活视为“人生得意之事”。事实上,这些众多的姬妾往往也会带来无穷的烦恼,甚至让主人出乖露丑。究其原因,小说《二刻拍案惊奇》的编者凌濛初从男女的生理特征出发将其概括为下面两点:其一,“男女大欲,彼此一般”。男人有性方面的生理需求,作为女人其实也不例外。所以,男人广置姬妾,凭一个人的精力要周旋于几个女子之间,自然会“不得相当”,众多姬妾很少能得到生理上的满足。其二,富贵之人大多是中年上下才广置姬妾,而且所娶姬妾必是花枝一般的少女,所以在“枕席之事”方面,难免会“三分四路”,不能“满足他们的意,尽得他们的兴”。所以“闺中不是怨气,便是丑声”。对于那些姬妾,尽管家法极严,甚至“铁壁铜墙,提铃喝号”,将姬妾防得水泄不通。即使如此,也只能禁得她们的身,却禁不得她们的心。姬妾一旦起了外心,就不再对自己的丈夫具有丝毫的“情趣”,而只是把他们看成是“厌物”。费了钱财,用了心机,并未获得姬妾的欢心,反而导致她们的憎嫌。这显然也是富贵人家姬妾的普遍心态。生前既已如此,一朝身死,更是树倒猢狲散,残花嫩蕊,尽多零落于他人之手。(102) 这更是富贵人家姬妾的普遍归宿。
    从丈夫享受肉欲的角度而言,确实是“妻不如妾”,但从那些身为小妾者的日常生活来看,却是妾远不如妻。这是一种两反的现象,却又在明代同时并存。更为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妾的介入,使明代家庭中的夫妻关系在情感与伦理上出现了两分的现象:从夫妻伦理的角度来看,夫妾关系无法取代夫妻关系,小妾在家庭中的地位永远无法取代正妻;而从夫妻情感的角度来看,正妻的感情已经被小妾剥夺,而夫妻关系更是被夫妾关系所取代。换言之,明代在家庭情感伦理关系方面出现了新的转向。这种家庭情感伦理关系的变动,亦即在一夫多妻的制度下,妻妾关系一方面能和谐地相处,但另一方面,妻妾之间又是嫉妒成性,形成一时的“妇妒”之风。进而言之,由于夫妇关系中情与礼的两分,夫妻之间的情感生活逐渐被夫妾之间的情感生活所取代。
    注释:
    ① 相关的研究专著分别有:王玉波的《历史上的家长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和《中国家长制家庭制度史》(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邓伟志的《近代中国家庭的变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麻国庆的《家与中国社会结构》(文物出版社1999年版)、史凤仪的《中国古代的婚姻与家庭》(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张树标的《中国婚姻家庭的嬗变》(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祝瑞开的《中国婚姻家庭史》(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
    ② 收入张国刚主编《家庭史研究的新视野》,第206-217页。
    ③ [日]滋贺秀三著,张建国、李力译:《中国家族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444-463页。
    ④ 刊台湾《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第1卷。
    ⑤ 刊台湾《辅仁历史学报》1993年第5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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