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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在澳门设立的有关职官考证(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暨南学报:哲社版》 汤开建 参加讨论

商夷用强梗法盖屋成村,澳官姑息,已非一日。(注:(明)俞大猷《正气堂集》卷十五《论商夷不得恃功恣横》。庞尚鹏《百可亭摘稿》卷一《抚处濠镜澳夷疏》亦称:“(葡人)凌轹居民,蔑视澳官。”乾隆《广州府志》卷五十三《艺文》五收明李侍问《罢采珠池盐铁澳税疏》称:“彝商之贸易船之去来,呈报则有澳官”。黄启臣、杨仁飞均将《郭给谏疏稿》卷一《防澳防黎疏》之“我设官澳,以济彼饔餮”中的“官澳”二字改为“澳官”,“官澳”是指明朝在澳门设置港口码头,非“澳官”之意,不知二人是有意改文附意,还是无意成讹,总之,须指明。(见黄启臣:《澳门历史》,澳门历史学会1994年版,第154页、 杨仁飞:《关于澳门历史上“守澳官”、“海道副使”等问题》,载《文化杂志》1997年第33期)《明史·职官志》不见“守澳官”一职,《明会典》及诸《广东通志》职官部分亦未见有关于“守澳官”一职的说明。黄启臣先生认为,明代的澳官或守澳官是指“提调、备倭、巡缉”衙署的官员,是为这三座衙署官员的统称。(注:黄启臣:《澳门历史》第六章第二节《明清政府管理澳门的组织机构》,第153页。 黄氏之说当源于黄文宽:《澳门史钩沉》,第36页,星光出版社1988年版,“提调……备倭……这些行政和军警官吏统称为澳官或守澳官”。)此说似有不妥,余以为守澳官一职仅指“提调”一衙,有文献为证。《兵部题〈失名会同两广总督张镜心题〉残稿》载:
    十一月廿日,据香山参将杨元报称,据提调澳官脱继光禀报,……并檄提调澳官严督濠镜澳夷,……并澳官脱继光听处治奏闻,……督令海防解同知亲至澳中,带领澳官脱继光、澳揽吴万和、吴培宇等……(注:《明清史料》乙编第八本《兵部题〈失名会同两广总督张镜心题〉残稿》。)前称“提调澳官脱继光”,后称“澳官脱继光”,很明显,“澳官”即“提调澳官”的简称,则“提调澳官”亦即“守澳官”。顺治八年澳门正式归顺清朝时有《广东巡抚李栖凤揭贴》载:
    顺治捌年正月初柒日,据署整饬兵备广东巡视海道兼市舶事李士琏呈,据香山提调澳官吴斌臣等呈缴濠镜澳彝目唩嚟哆等呈词壹纸……(注:《明清史料》丙编第四本《广东巡抚李栖凤揭贴》。)据此可知,明王朝在澳门设置“守澳官(提调澳官)”之职大约在开埠之初,而到明朝灭亡南明永历之际,明朝在澳门始终都设有这一专门管理澳门的官员。由于文献的缺略,目前保存的担任过守澳官之人的姓名,仅崇祯十三年的“脱继光”和南明永历时期的“吴斌臣”。入清以后,清朝初始之时,似乎无暇顾及对澳门的管理,明王朝在澳门设立的管理机构均被废弃,康熙初成书的《香山县志》记载:
    按:澳门旧有提调、备倭、巡缉行署三所,今惟议事亭。(注:(清)申良翰《香山县志》卷十《澳彝》。)“旧有”二字,可以说明,康熙初年时,澳门旧时的提调、备倭、巡缉三座行署均已废除。
    从多处文献记录看,守澳官或提调官应是明王朝派驻澳门的最高官员,并在澳门设有专门的机构,称之为“提调司”。万历四十一年,郭尚宾称:
    我设提调司以稍示临驭,彼纵夷丑于提调衙门,明为玩弄之态以自恣。(注:(明)郭尚宾《郭给谏疏稿》卷一《防澳防黎疏》。)与上同时,海道副使俞安性在澳门勒碑禁约时,其中亦提到:
    如有奸徒潜运到澳与彝,执送提调司报道。(注:(清)申良翰《香山县志》卷十《澳彝》。)尽管文献的残缺,但从现有的记载亦可反映,提调司这一机构在明王朝对澳门的管理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故亦引起明王朝的高度重视。田生金《条陈海防疏》称:
    其提调司,务择武弁之能者居之,期于杜绝勾引,潜消窥伺,此亦内夏外夷之大防也。(注:(明)田生金《按粤疏稿》卷三《条陈海防疏》。)以“武弁之能者居之”,表明“提调澳官”为一武职,与前引叶权言“守澳武职”相合,将提调司官员的委任提到“内夏外夷之大防”这样一个高度来认识,又表明明朝对这一职守的高度重视。但由于澳门的行政隶属于香山县,故提调澳官的级别亦很低,一般应由中下级武官充任。据《明史·职官志》载:
    总兵官、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无品级,无定员。……又有提督、提调、巡视、备御、领班、备倭等名。(注:(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六《职官》五。)据《明史·职官志》之镇守蓟州、昌平等地武职人员安排,“提调官”职级低于守备、把总,(注:(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六《职官》五。)当为中下级武官,故田生金称以“武弁之能者”担任提调澳官。
    据黄启臣、黄鸿剑二位先生的著作均将万历初年驻守澳门的王绰列为“守澳官”。(注:黄启臣:《澳门历史》第154页, 黄鸿钊:《澳门史纲要》第四章《明清政府对澳门的管理与澳葡的“自治”》,福建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75~76页。黄鸿钊还认为葡人居澳之前,广东政府即在澳门设立“守澳官”,不知所据何出?澳门开埠之前,明朝在浪白设有“守澳官”,但不在澳门(见文中所引庞尚鹏疏)。)是否准确,我们先看看原始资料。乾隆《香山县志》卷六载:
    王绰字梅吾,千户所智裔孙也。以诸生中嘉靖乙卯、戊午两科武举,袭祖职为宣武将军。征讨岭西罗旁贼平,升昭武将军,移镇澳门。初,番人之市中国也。愿输岁饷,求于近处泊船,绰乃代为申清。其后番以货为名,渐结舍宇。久之,成聚落。绰以番俗骄悍,及就其所居地中设军营一所,朝夕讲武以控制之。自是番人受约束。绰卒,设位议事亭,番人春秋供祀事焉。(注:(清)暴煜、李卓揆《香山县志》卷六《王绰传》。)据上文,并未称王绰为“守澳官”或“澳官”。王绰嘉靖末袭祖职为宣武将军,为从四品武官,万历四年平定罗旁徭后,升为昭武将军,为正三品武官。(注:(清)张廷玉《明史》卷七二《职官》一。)香山县知县为正七品官,而在行政上隶属香山县的澳门之守澳官决不可能由正三品武官充任。前引《两广总督张镜心题残稿》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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