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

明朝在澳门设立的有关职官考证(5)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暨南学报:哲社版》 汤开建 参加讨论

番商私赍货物至者,守澳官验实,申海道闻于巡按衙门,始放入澳,候委封籍,抽其十之二。(注:(明)庞尚鹏《百可亭摘稿》卷一《抚处濠镜澳夷疏》。)澳门开埠以后,海道副使更成为主管澳门的较高一级中国官员,嘉靖四十二年出任两广总督的吴桂芳建议,由海道副使兼领市舶事。《明史·吴桂芳传》:
    因建议海道副使辖东莞以西至琼州,领番夷市舶。(注:(清)张廷玉《明史》卷二二三《吴桂芳传》,戴璟《广东通志初稿》卷三十载林富疏,曾建议罢废市舶、珠池太监,由海道副使“带管”市舶。)东莞以西至琼州之番夷市舶,实际上在当时就是指澳门。时人霍与暇言:
    凡番夷市易,皆趋广州,番船到岸,非经抽分不得发卖,而抽分经抚巡海道行移委官。(注:霍与暇《勉斋集》卷十一《上潘大巡广州事宜》。)“抽分经抚巡海道行移委官”,即由海道副使派官员去进行具体的丈抽工作。正因为海道副使主管澳门,因此,庞尚鹏又建议将海道副使驻地移至香山:
    臣愚,欲将巡视海道副使移驻香山,弹压近地,……使之……悉遵往年旧例。(注:(明)庞尚鹏《百可亭摘稿》卷一《抚处濠镜澳夷疏》。)《利玛窦中国札记》卷二第三章:
    新任官马上写信给那位海军将领即海军官员,海军将官却不在,而且因为澳门港是在他的管辖之下。(注:利玛窦(Mathew Ric版)、金尼阁(Nicolas Trigult):《利玛窦中国札记》(中译本),第153页,中华书局1988年版。)这位海军将领即海道副使,可见,中西文资料均可证明海道副使主管澳门。再举两个实例,陈吾德《条陈东粤疏》:
    往岁总兵俞大猷调诸夷剿平叛卒,许免抽分一年。至期,夷众负功不服抽税,……然副使莫抑因而舍之。下令严戢,官兵把截,船不得通,路不得达,夷遂困服,自愿抽税,反倍于昔。(注:(明)陈吾德《谢山楼存稿》卷一《条陈东粤疏》。)澳门夷商不服抽税,海道副使莫抑遂亲自出面处理,反映这一时期确由海道副使主掌澳门税务,田生金《条陈海防疏》:
    至于海道巡历最为吃紧,前海道喻安性亲履其地,宣布朝廷之恩威,晓谕目前之祸福,此辈博心揖志,且惧且怀,命之散倭归国,令之转送闽奸史玉台,无不唯唯听命。(注:(明)田生金《按粤疏稿》卷三《条陈海防疏》。)可见,海道副使直接控制着管理澳门之大权,而且经常亲履澳门,进行管辖,而且求海道副使还要“每岁巡历濠境一次,使彼恬然顾化。”(注:(明)田生金《按粤疏稿》卷三《条陈海防疏》。)这种形式一直保持到明朝灭亡,前引《广东巡抚李栖凤揭贴》称:
    广东巡视海道兼市舶事李士琏呈香山提调澳官吴斌臣等呈缴濠镜澳彝目唩嚟哆等呈词一纸……(注:《明清史料》丙编第四本《广东巡抚李栖凤揭贴》。)此贴上于顺治八年,即南明永历之时,澳门彝目归附清王朝的文书先交守澳官,然后又由守澳官直接交海道副使,反映直至明末,海道副使仍然是管辖澳门的最重要官员,值得注意的是,直至明末,海道副使仍兼领澳门之市舶贸易大权,而且仍然驻扎香山。
    三、设海防同知於雍陌
    一般学者均认为,设防澳门的“海防同知”一职始设于清乾隆九年(1743年),(注:黄启臣:《澳门历史》,第165页; 黄鸿钊:《澳门史纲要》,第79页;费成康:《澳门四百年》第167页,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实际上,清之澳门海防同知仍是仿明朝之制而增设的。清澳门同知,又称澳门海防军民同知,又称广州府海防同知,清乾隆九年始设,驻于前山寨,而海防同知一职,实设于明朝,主要是为了加强对澳门的管理而增设的一项职务。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田生金《条陈海防疏》称:
    查得广州府海防同知设于万历元年,原驻雍陌,后因税监以市舶事体相临,辞回省城。今议仍以本官专驻其地,会同钦总官训练军兵,严加识察。水路则核酒米之载运,稽番舶之往来,不许夹带一倭;陆路则谨塘基环一线之关,每日(似为月之误)只许开放二次。(注:(明)田生金《按粤疏稿》卷三《条陈海防疏》。)据田氏言,广州府海防同知设于万历元年(1573年),然据《明穆宗实录》卷六八:
    (隆庆六年三月)癸已,增设广州府南头、广海海防同知一员,从提督两广都御史殷正茂奏也。(注:《明穆宗实录》卷六八隆庆六年三月癸巳。又(明)谢杰《虔台倭纂》下卷称:“至(万历)二十一年癸巳两广提督陈都御史蕖题,以海防官专镇雍麦,陈同知鸿渐实首任之。”此处应是指海防同知设于万历二十一年,专镇雍陌,即以广州海防同知专门管理澳门。陈鸿渐为专门管理澳门的首任海防同知。)广州府南头广海海防同知,即广州府海防同知,可知,隆庆六年(1572年)当为明廷批准设立的年代,而正式设立则在万历元年(1573年)。海防同知初设时是“原驻雍陌”,其间一段时间又“辞回省城”,到万历末年议定,海防同知仍驻守雍陌。海防同知的设立主要是加强对澳门的管理,其职责是“会同钦总官训练军兵”,对从水、陆两路出入澳门“番舶”船只“严加识察”。海防同知除负责澳门水陆两路的稽察工作外,还要协助管理澳门的税务工作。即上文所言:“税监以市舶事体相临,”即是也要负责一部分澳门的抽税。郭棐《广东通志》卷六九:
    番商舟至水次,往时报至督抚,属海道委官封籍之,抽其十二,……隆庆间始议抽银,檄委海防同知、市舶提举及香山正官三面往同丈量估验。(注:(明)郭棐《广东通志》卷六九《番夷》。)可见,抽分之事,隆庆前为海道副使管,隆庆后则由海防同知、市舶提举及香山县令三方面共同负责,反映明朝对澳门税务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了加强对澳门税收的管理,杜绝主管市舶官员的贪污,每次丈抽番舶必须由海防同知、市舶提举及香山县令三方面共同负责。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