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变法与中国现代化道路”笔谈
【编 者 按】100年以前发生的戊戌变法运动,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百年来,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一波三折,诚可谓关山难越,殷鉴良多。值此世纪之交,看百年历史沧桑,剖纷纭人物事件,已成为当今学术界的热门话题。由北京经博策划中心赞助,本刊编辑部和山东大学哲学系于1998年6月6日联合举办了纪念戊戌变法一百周年学术讨论会,来自北京、上海、南京、武汉、郑州等地的60余名学者聚集济南,围绕戊戌变法的历史地位、成败得失,及其对当今中国现代化道路所提供的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研讨。现编发一组该会议代表的发言稿(内含会后约稿),以飨读者。 戊戌维新三题议 回眸百年前的戊戌维新运动,有许多值得深究的问题。从当前中国社会和文化面临的种种难题来看,至少有以下几个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反省。 一、戊戌维新激进方式之原因戊戌维新历来被视为一场改良运动。从长时段看,这一定位大体是不错的。但正如有人所指出的,戊戌变法采取的具体步骤仍带有激进的特点。这种激进姿态可能有其种种非常现实的原因,但却吻合了中国社会变革的激进主义传统。历史的实践反复证明,激进主义的客观后果往往与主观期待南辕北辙。那么,戊戌变法采取激进方式的原因何在呢? 首先,从外在原因看,大概有两层因素不应忽视。一是中国的现代化是“防御式的现代化”,这一特点决定了现代化选择总是同救亡图存内在相关。它面临的问题是“生存还是灭亡?”因此,现代化对中国来说是一个尖锐的生存论问题,而不是一个奢侈的文化问题。这种紧迫性要求一切变革必须采取非自发的、超常规的发展节奏。二是西方现代化之路的“示范效应”为中国的变革提供了“蓝图”和“样板”。既然可能性和必要性均已不成其为问题,剩下的就只是时间的迟速了。西方已经走过的道路鼓励我们企图早日重演西方已有的文化轨迹。 其次,从内在原因看,这主要是由中国文化的理想主义传统所决定的。理想主义的超验性特点往往遮蔽经验视野,使人们难以用务实态度去处理日常事务和可操作性问题。这就造成了理想主义同实用主义的根本分野:实用主义认为,凡是现存的就是合理的,凡是能够的就是应当的;理想主义则认为,只有应当的才是合理的,应当的就是能够的。理想主义的态度并不意味着人们不同具体事物打交道,不处理具体事务,而只是意味着处理具体事务的方式带有理想化的特点。 二、维新派精神领袖的角色转换问题康有为、梁启超、严复不仅参与了戊戌维新,而且为其提供了必要的精神资源,从而成为这场运动的精神领袖。然而,耐人寻味的是,从他们思想的演进过程看,康、梁、严经历了一次从激进到保守的角色转换,在对西方文化的态度上表现为由欣赏者、鼓吹者到批评者、叛逆者的转变,在对本位文化的态度上则表现为反传统到反省反传统再到回归传统的转变。当然,这只是一种大致的描述,难免失之准确。因为这种转变在不同的人那里程度不同、方式各异,其中梁、严的情况较为典型和突出。问题在于,这种角色转变的契机何在?转变的学理机制怎样?它留给今天的人们以什么样的启示? 应当说,戊戌维新的失败,西方文化的危机及其批判性反省、对人的价值世界的终极观照,此三者构成康、梁、严角色转换的契机。变法的惨败无疑对他们造成极沉重打击,促成了对以往所信奉理论的检讨。而西方现代化所日益显露的内在困境,加上西方学者对自己文化传统的批判,使维新派精神领袖的思想形成激荡。但这两方面的契机毕竟是外在的、非根本性的,因为无论是戊戌维新还是西方文化传统都有可能通过增设一些附加解释而重新得到肯定。例如,把戊戌维新的失败归结为偶然的、操作和策略上的失误,这并不危及维新运动的内在必然性。再如,西方文化虽然出现了危机,但也可以把它看作前进中的问题,即西方文化本身有能力通过自身的进一步发展而克服并走出这类危机,而且从进化论框架看,中国尚处在“前现代”阶段,谈论现代化危机本身就是一种“奢侈”,当时的中国根本没有资格来批评这种危机(胡适后来在为科学所作的辩护就是持这种逻辑)。在我看来,促成维新派精神领袖转变的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越来越自觉地意识到人的价值世界的无处安顿。鼓吹“尊民叛君、尊今叛古”,且以“天演哲学家”自谓的严复,经过对西方文化的推崇和期望及其幻灭之后,到了晚年则提倡“严古尊圣”,认为唯孔子之书才“耐久无弊”,而自号“瘉k3j107.jpg老人”。梁启超早年非常激进,力主变法,认为“欲救今日之中国,莫急于以新学说变其思想”,而“孔学之不适于新世界者多矣”,须要“著一大书,揭孔教之缺点,而是以正之”(《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然而后来则认为“孔教无可亡之理”(《饮冰室文集》之九),“今日所恃以维持吾社会于一线者”,乃“吾祖宗遗传固有之旧道德而已”(《饮冰室文集》之四)。他晚年甚至对西方文化的科学主义传统表示绝望(参见《欧游心影录》)。 戊戌维新的精神资源中包含着一个最基本的内核,这就是进化论观念。康梁早在严复翻译《天演论》之前就已通过大量阅读江南制造局所译之书,受到西方传入的进化论观念的浸染。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观念框架之下,社会变革的合法性就变成了无需追问的自明规定。进化论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使进化原则实现了两度扩张:一是由自然律到历史律的过渡;二是由历史律到道德律的过渡。其结果是“伦理”被最终还原为“物理”,人的价值世界因此丧失了最后的地盘。梁、严对进化论观念的反省和清算,主要是从两个层面进行的:第一,在精神文化层面上,他们明确捍卫绝对价值,为“安心立命”提供终极归宿;第二,在社会历史层面上,突破进化模式的羁绊,以清除物质对精神之遮蔽、西学对中学之取代的合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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