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孤起,必有其邻:蒙文通先生与思想史的社会视角(5)
到1930年,傅斯年又写出《战国文籍中之篇式书体--一个短记》,提出“我们切不可以后来人著书之观念论战国文籍”,因为战国时“‘著作者’之观念不明了”,且当时“记言书多不是说者自写,所托只是有远有近有切有不相干罢了”。故“战国书除《吕览》外,都只是些篇,没有成部的书。战国书之成部,是汉朝人集合的”。次年,罗根泽发表《战国前无私家著作说》长文,也申论“离事言理之私家著作始于战国,前此无有”。王汎森先生认为,“以上两篇文章标志着疑古辨伪方向之转变”,信然(注:傅斯年文初刊于史语所集刊,罗根泽文收入他自己编的《古史辨》第四册,均引在王汎森文中,参见王汎森:《对〈文史通义·言公〉篇的新认识》,收入《自由主义与人文传统:林毓生先生七秩寿庆论文集》,台北允晨文化公司,2005年(印刷中)。)。 大约同时,“伪书”的形成及其与辨伪的关系也引起学者的关注。陈寅恪以为:“中国古代史之材料,如儒家及诸子等经典,皆非一时代一作者之产物。昔人笼统认为一人一时之作,其误固不俟论。今人能知其非一人一时之所作,而不知以纵贯之眼光,视为一种学术之丛书,或一宗传灯之语录,而龂龂致辩于其横切方面。此亦缺乏史学之通识所致。”实际上,古书之真伪“不过相对问题,而最要在能审定伪材料之时代及作者,而利用之。盖伪材料亦有时与真材料同一可贵。如某种伪材料,若径认为其所依托之时代及作者之真产物,固不可也。但能考出其作伪时代及作者,即据以说明此时代及作者之思想,则变为一真材料矣”[20]。 以辨伪著称的顾颉刚此时也表述了类似的看法,他在《古史辨》三册自序中说,“许多伪材料,置之于所伪的时代固不合,但置之于伪作的时代则仍是绝好的史料;我们得了这些史料,很可了解那个时代的思想和学术”。故“伪史的出现,即是真史的反映”;辨伪不过是把所辨之书的时代移后,“使它脱离了所托的时代,而与出现的时代相应”。这“与其说是破坏,不如称为‘移置’的适宜”。顾先生以为,要这样处理一般视为“伪的材料”,才算是具有“历史的观念”[21]。 蒙先生更明言,“必皆先有伪书之学,而后有伪学之书”。作伪有其原因,且也像古书形成一样有个过程,非一人所能为。他具体指出:“王肃好贾、马之学而不好郑玄,所为经注,异于郑氏,虑不胜,然后有《孔子家语》、《尚书·孔传》之伪,有《论语、孝经·孔传》、《孔丛子》之伪。汲冢出书而《纪年》、《周书》皆被改窜,则伪之非一人一时所能为,所由作伪者又以郑、王两学相争之故,故书虽伪而义仍有据,事必有本,凡此作伪,皆南学之徒为之,实为王学而作伪。校郑、王两派异同,足知伪书之伪安在,其不伪者又安在。《纪年》、《周书》伪而所据以作伪之材料不必伪。”[22] 而且,作伪也有家派之分,“有一家之学,然后有一家伪作之书”;故辨伪应知求其“学派所据”,辨明“作伪者属于何学、果为何事,一书之间孰为伪、孰为不伪”,而不当“以作伪二字抹杀古代之书”[22]。把“伪书”提高到“伪学”产物的层次,则对“作伪”这一社会进程及其思想学术背景就有远更深入的认识。如果伪书“所据以作伪之材料不必伪”,则里面“真材料”的价值就不仅可以“移置”回其产生的时代,它也很可能是所依托之时代的真产物,还要依据其他材料以辨析确认之。 这样对“伪书”和“伪学”的多层次认识,是许多龂龂于辨析某书是否为某人某时所作者迄今忽视的真知灼见。章学诚已说过,“学术文章,有神妙之境”,下焉者“泥迹以求之”,故“窒于心而无所入,穷于辨而无所出”;高明之人则“不滞于迹,即所知见以想见所不可知见”[23](辨似,74页)。蒙先生即主张,有时史无明文也未必实无其事,当从蛛丝马迹寻觅,以连接历史可能割断之处。他举例说:“汉行均田无明文,可能因王莽的‘王田’制度与之相似,且也行得不彻底,故不见记载。晋虽也行得不彻底,但因唐行均田,故修《晋书》时特载其事。汉虽无明文,但也不无蛛丝马迹,不能因史无明文遂以实无其事。如这样,历史就被割断了。”[5](29页) 一般而言,如蒙先生所说,“时代稍后的历史记载可信的成份就减少了一些,最初的史底是值得我们重视的”[24]。但也不尽然,有时则要看后出之史料所具有的特性而定。如傅斯年、蒙文通等都指出《吕氏春秋》是可以考定的战国“著述”,过去多以其为编纂之“杂书”而轻视之,其实后出杂书的好处正在于所记广泛,蒙先生便据其中的记载以证明《楚辞》、《山海经》等原以为荒诞不经的材料之可靠性(注:散见于蒙先生论证上古文化三系的众多论著中,后面还会述及。)。则以唐代后出之制度而论证晋代,进而考论汉代,同样充分体现出:只要史家善于运用,后出史料也可转证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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