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代中国选择单一制与借鉴联邦制的缘由或必然性 必然性的认知并不是客观决定论或宿命论,也不排斥偶然性的存在和价值,而是把历史与现实、主观与客观有机结合去发现事物演化的内在关联的综合分析方法。德国近代哲学家、历史学家席勒在其《美育书简》中指出:“一个国家的构建,不能以伦理性格的张扬而牺牲自然性格的实存,如果他以牺牲自然性格的方针来建构,说明这个国家还缺乏起码的立国基础;即,如果一个国家的宪法是通过泯灭多样性才促成了一体性的,那说明,这部宪法还非常地不完善。亦即是,国家不能只对那些客观的和类属的性格表示尊重,还应该尊重一切主观的和广泛的特殊性格。总之,国家在张扬那些眼睛无法清晰辨识的伦理王国的同时,也不能让现象王国变得人迹渺无。”(90)现代国家的构建和其后的建设,时时刻刻都应该把主观与客观、应然与实然,历史与现实、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尤其作为国家基本制度的国家结构形式——中央与地方关系制度,更需如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就像美国和苏联选择联邦制具有某种历史的必然性一样,现代中国两次选择单一制并在其中借鉴联邦制,也存在着某种历史的必然。美国著名政治学家达尔在《美国宪法的民主批判》一书中谈到的美国以外的21个“民主国家”中,仅有7个实行联邦制,除瑞士和比利时外,“像在美国一样,其余5个国家联邦制的建立与其说是自由选择的结果,倒不如说是历史机缘注定,均带有不言而喻的必然性”(91)。同样,苏联民族联邦制的构建也是内外部复杂的环境下历史和现实、理念和实际交互作用的结果。正如列宁当时指出:“我们希望有一个尽可能大的国家,尽可能紧密的联盟,希望有尽可能多的民族同大俄罗斯人毗邻而居;我们这样希望是为了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利益,是为了尽可能多地吸引不同民族的劳动者来参加无产阶级的斗争。我们希望的是革命无产阶级的团结和联合,而不是分离。”(92)中国的政治文化和传统只能产生单一制,正像美国的政治文化也只能产生联邦制一样。达尔指出:“美国人对于支撑共和政府所必需的观念、实践和政治文化,并不陌生。不像有些国家,几乎在一夜之间从独裁统治转变为民主制度,而之后很快又陷入混乱,出现专制的复辟。到1787年,美国人在政府治理的艺术方面已经积累了一个半世纪的经验。”(93)可见,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在这样重大的制度选择中,制度选择的主体、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与历史和现实环境的互动,这一切都影响制度选择的具体过程及其结果。现代中国在两次民族国家构建中选择单一制是历史的必然,在选择单一制中借鉴联邦制也是必然的。 第一,影响和制约两次单一制选择的主要因素。一是政治文化传统和政治价值传承,这是最基本的和最深刻的,其规定性也更具内在性。一个国家的构建,尤其是国家的基本制度、历史传统和政治文化的延续,具有魂灵和符号的双重价值,在历史的节点上,政治制度的创造或选择虽具有主观性,但也绝不是任意选择的,受主客观条件和环境的制约。正如瑞士学者内夫指出:“任何民族国家都不可能从一张白板开始,从头构造自己的政治结构,让自己按照少数几项根本原则的指引走上一个新方向。”(94)吴国祯在其《中国的传统》一书中也对此总结道:“从秦始皇时代直到今天,即使中国的疆域也许有时扩张有时收缩,即使行省的数量也许有变化,即使省政府的形式也许经历了许多明显的变更,可是这个中央集权统治的原则基本保留未变。”(95)英国学者沃森更强调这一点:“在印度和中国,构建现代民族运动的努力不过是古老文明的附属物”。(96)这种认知虽不免有些偏颇,但却说明了两国在走向现代过程中历史和传统的强大甚至是某种决定性的作用。 二是民族主义和战争的现实氛围。两者互为推动,成为近世以来人类社会紧密连接的两个东西,民族国家的诞生,是民族主义发展的标志性的政治结果,而民族主义这种政治追求的过程又常常伴随的是战争。现代民族国家的诞生,多伴随着战争,作为非西方的民族国家的后来者更是如此,他们往往是在反抗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侵略和殖民的战争中诞生的。战争需要权力的集中统一,经过战争建构的民族国家,对外维系国家独立,对内进行政治和社会整合,在这种环境中,单一制往往成为民族国家构建的首选。可以说,正是民族主义和主权思想的统一铸就了现代单一制。英国思想家阿克顿指出:“民族理论包含在主权是普遍意志的民主理论中。”“要拥有集体意志,统一就是必须的;要肯定集体意志,独立则是先决条件。与君王的废黜、法律废止相比,统一与民族性依然是主权概念的较为根本的因素。”“民族的特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国家的形式与活力。”(97)现代中国两次民族国家的构建都是经过了战争或者说是战争的结果。《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就此写道:“自19世纪80年代以来,现代中国的一个新的重大事实是现代形式的群众民族主义的传布”,“这种民族主义基于古代的文化主义,并受到城市中心的现代报刊的培育。统一作为正统王朝的标志,其形象扩大了一百倍,而成为中华民族存在的象征,这个象征不但是一种文化,而且现在是一个国家,它通过国际交往逐渐代替了地方,而成为中国的社会精英认定效忠的中心对象。19世纪90年代威胁国家存亡的帝国主义在1900年反义和团的入侵北京中达到了最嚣张的程度,它在政治生活中灌注了一种新的、压倒一切的必须实现的思想:保存‘中国’。不久,辛亥革命导致了旧中华帝国外缘领土的脱离。外蒙古和西藏到1913年都实行自治。一个统一的中国成了广大民众为之奋斗的理想。在连续的军阀割据、革命、日本入侵和国共内战的动乱的推动下,平民参与政治强有力地恢复了统一的理想。到1949年,当人民不惜任何代价取得和平时,只有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才能维持中国的传统。”(98) 三是主观的限制性。如前所述,虽然两次单一制选择的主体不可同日而语,但基本的文化和价值取向有着普遍的一致性,即政治一元主义取向。1912年虽然没有像1949年形成中共那样一个强大坚固的政治的强中心和围绕这个中心全民族大团结的局面,而是旧秩序瓦解过程中形成了两个或两个以上弱的中心:一个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势力的中心;一个是以袁世凯为代表的旧秩序衍生出来的保守势力的中心,没有一个中心和围绕这个中心的团结氛围,政治还继续向分散演进,表面上和联邦主义更相近,但实际上只不过是政治重新走向一元的一个过渡阶段,一元主义诉求本身没有变。无论是1912年的建国者,还是1949年的建国者,都对各自学习和借鉴的联邦主义和联邦制认识有限,或是一种政治一元主义的理解。但这种认识和尝试不仅表明了中国在与外部世界互动中对新事物的接纳,并实际上对中国民族国家的构建也具有一定的正面价值。选择首先是“思考”的结果。无论是1912年中国的创建者,还是1949年中国的创建者,都是国家构建的一元论者,对国家结构形式的选择,都从“思考”的角度出发。有西方学者指出:“存在‘思考联邦制’这样一个重大问题,也就是从联邦主义者而非一元论者或中央集权主义者的角度探讨组织政治关系的问题。”(99)近代以来中国的政治组织尤其是政党,大都以一元主义的理念组织建构“中央集权化政党制度”。组织的整合与统一是基本的规范,政党尤其是执政党和国家组织的协调是人类现代政治生活制度化拓展和延续的基本保证。从政党制度和国家结构制度的关系上看,另一种情况也可印证这一点。有西方学者“最近的研究表明非中央集权化政党制度的存在也许是维护联邦制的非集权化最重要的单一因素”(100)。 第二,借鉴联邦制同样是内部和外部、主观和客观互动的结果。中国虽有大一统的政治传统,但内部疆域的辽阔,多族群的结构,社会与文化的多元和差异性以及地方主义传统都对建构现代民族国家构成了巨大的挑战。联邦制同单一制相比,恰恰在解决现代大国构建中地方差异性和多样性问题上显现了优势。尤其是先后两个大型民族国家即美国和苏联联邦制的构建,更为中国提供了借鉴乃至重新选择的强势、甚至是独具魅力的样本。但是,从中国两次国家建构中单一制选择的比较中,地方的特殊性、整体的地方多样性和差异性,对国家结构形式的选择是一个主要的变量,在构建统一的国家中,对地方的自主性的尊重和多族群性、多样性的包容,也不是唯一决定性和不可超越的因素。换言之,并不是地方的特殊性、自主性和多族群性成为构建单一制国家不可逾越的关隘,或成为选择联邦制的不二因由。相反,在上述诸种因素中,本民族的历史和文化传承,现实的理性和安全考量使单一制在比较中胜出,当然,联邦制的某些精神在选择过程中已然被吸纳其中了。历史地看,“制度是把历史经验嵌入到规则、惯例和形式中去,又超越于历史片断和条件而存留下来”(101)。作为国家基本制度的国家结构形式——中央与地方关系制度更是如此。 第三,单一制与联邦制这一国家基本制度的建构和选择,并不具有或一定带着政治意识形态的规定性。现代中国两次民族国家构建的事实表明,一定的政治意识形态和一定的国家结构形式不具有内在的相关性,这也是1949年的单一制选择能够借鉴和吸纳民族联邦制精神的原因。国家结构形式这类基本制度的构建和选择,更多地体现为民族和国家的政治传统与现实环境的结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