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扩大地方参与权不仅不会损害而且还能从根本上维系和巩固中央权威。中央权威的维系和巩固,对于单一制的正常运转的重要性和意义不言而喻,但是,中央权威的源泉在于地方和社会,在于地方和社会心悦诚服的认同。在一个超大型多族群且地方多样性和差异性显著的大国,地方参与权的充分实现及制度化保障,是这种单一制健康运转的关键,也是政治民主的一种基本制度体现。只有地方在中央与全国性决策中充分参与和表达,才能减少其行为中的机会主义,才能从根本上强化中央权威。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指出:“如何使国家统一而不要太偏于中央集权,能多注意地方政治的改进,这是我们值得努力之第一事。”(115)如果说,“联邦主义的关键问题不是决定在国家政府里如何来谋划各州的政治影响力,而是决定如何在不公开求助于强力的情况下解决可能出现的两级政府对立的问题”,(116)即妥善维系联邦国家的存在;那么,单一制的关键问题就不是单方面的扩张和强化中央权力,而是如何解决、保护和保证地方的参与权和自主权,即制度化地维系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动态平衡。在这一点上,联邦制和联邦主义的某些精神恰恰是我们在现代国家基本制度建设尤其是完善单一制方面需加注意汲取的。 第三,在单一制的一元权力和组织体系中,在实现地方参与权扩大的同时,也可实现地方制约地方。同样在这个制度平台上,经充分的表达,实现地方之间的博弈,从而达到维系和强化中央权威。这一点同样也是联邦制的一个基本精神。阿克顿指出:“联邦制是对绝对民主真实而自然的限制。它以有保留的权力制约着中央政府,以州政府所让与的权力制约州政府。这是美国对政治科学的一个不朽贡献,因为州权同时是民主的实现和保障。”(117) 第四,必须指出的是,虽然单一制完善的重点在地方参与权的充分实现,但它的前提则是地方自主权的保障,这一点,除了中央必要的尊重外,更根本更重要的保障是地方民主的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实现地方民主是完善这一国家基本制度的一个重要基础。 注释: ①在此,仅以两次民族国家构建之时单一制选择过程的两个历史节点来考察,不具体论述这两个节点之间的制度演化,尤其是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的建立,虽然也涉及了包括国家结构形式在内的国家基本制度的重建,但一般被看做是中华民国治权的转移,故在此不将此一时期单一制的具体变化纳入讨论。 ②[美]Herbert M. Levine著,王业立译:《最新政治学争辩的议题》,[台北]韦伯文化国际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第312页。 ③[美]Herbert M. Levine著,王业立译:《最新政治学争辩的议题》,第316页。 ④《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第227页。 ⑤《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62页。 ⑥《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63、564页。 ⑦转引自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84页。 ⑧《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大事记》第1辑,中华书局,1973年,第16页。 ⑨转引自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第284页。 ⑩唐德刚:《袁氏当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5页。 (11)《辛亥革命资料》,中华书局,1961年,第436、464页。 (12)莫世祥编:《马君武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232页。 (13)莫世祥编:《马君武集》,第234页。 (14)因当时上海还为江苏省所辖,故此时马君武也被视为江苏代表,随后他又以广西代表出席南京的各省代表会议。 (15)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55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