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此,物资局倾注了更多力量在棉花统制上,动用了所有手段。当时陕西省作为后方棉花重要的供给源,国民政府很自然地把焦点放在当地,其管制方法如下: 1.棉花商持有的棉花数量超过50担,纱厂存储的棉花数量超过一年使用量时,视其为抢购,并按管理机关规定的价格强制向其征购。 2.强制征购时,征购价格标准为:原购入价格+利息+运送费用。 3.棉商每月购棉超过50担时,必须持有许可证及运输许可证。 4.购棉方的征购数量、等级、价格、消费区域等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73] 另外,物资局设立之后还指示农本局将农民拥有的棉花全部征购。若农民不服从征购,农本局将按照行政命令,强制没收。在此过程中,物资局专员在前办理行政手续,农本局专员在后执行强制命令。但是,这样的措施是军需署为节省军费而向物资局申请实施的,所以棉花的征购价格定得格外低。[74]这样的强制购买是建立在牺牲农民利益基础上的,当然只会引起他们的不满。 结果,以1942年陕西省为例,农本局在规定时间内在此地征购的棉花数量急剧减少。这正是官价过低引起的。1940年陕西棉花的生产量还为100多万担,实施价格管制以后,1942年的生产量仅有40多万担。[75]至1943年产量已低迷到不得不实行奖励政策的程度,即在规定期限内,以官价征购棉花并支予棉农奖励金。[76]在此过程中,便有投机商煽动物价上涨以赢取暴利。[77]假定1937年的物价指数是100,1942年12月的物价指数已经达到了1576。[78]农本局的棉业统制政策也无以为继。 最终,蒋介石在国家总动员会议上怪责农本局局长穆藕初。12月2日,行政院正式撤销穆藕初的职务。12月22日,何浩若向国民党行政院提出撤销农本局的申请。1943年1月物资局被撤销,1943年2月16日,农本局亦被撤销。 结论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实施棉业统制政策是为了确保战时军民必需品,为抗日战争提供物质基础,所以政策的实行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棉业统制政策的实施和变动跟上海地区的棉业动向有着密切关系,由于日本对上海地区的棉制品外流进行管制,也使得国民政府的棉业统制政策具有了明显的抗日特性。国民政府通过农本局推进棉业统制政策,虽然没有达到期望的成果,但不能否认它在非常时期对稳定后方经济、提高抗战能力所起的作用。 然而,抗战时期的物资不足以及由此引起的通货膨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策的实施,使得国民政府不得不统制生产、遏制物价,而纱厂却认为国民政府的棉业统制政策严重地侵害了他们的利益。因此,虽然农本局严格执行棉业统制政策,纱厂方面却为了保值不仅不积极配合,反而暗中促使了黑市的猖獗。如此看来,在棉制品不足、价格暴涨的特殊背景下,抗战期间政府的统制和资本家的反应都具有一定的妥当性和事实依据。 抗战时期,国家权力和纺织资本家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矛盾。虽然有些勉强和消极,但资本家还是尽量协助政府政策的实施,因为他们还抱着自己的牺牲会在战后得到补偿的信念。这样也就可以理解,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在处理敌产的过程中为何与资本家之间出现了极端冲突和矛盾。其实,早在抗战时期这些冲突和矛盾就已经开始萌芽。而且从那时起,资本家对国民政府的支持和协助已经开始动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