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对近代汉口民办消防给予了关注,并较好地揭示了近代汉口民间消防市政参与的历史轨迹,以及与此相应的消防领域中官民力量的消长和两种类型消防之间的关系。陈新立论述了清代汉口善堂等民间组织参与消防的情形,认为罗威廉高估了民间消防市政参与的地位与作用,而低估了官府和国家在城市消防中的地位与作用。(24)方秋梅将民初汉口各联合会为主的民办消防置于商人自治型市政的范畴内,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认为汉口民办消防组织在民国中期以后,失去了此前在城市消防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变成了官办消防的附属组织。胡启扬论述了1927-1937年汉口保安公益会参与城市消防的情形,指出改组保安公益会之后,民间消防力量在整体上得到提升,并继续在汉口城市消防中发挥着主要作用。同时,政府通过制定大量的城市管理和消防法规,对整个城市消防力量和应灾机制进行规范,并不断强化官办消防机构及政府对市政消防事务的直接参与。民间虽然保持了在汉口城市消防中的实际主导地位,但这种地位不断被削弱,民间因之由城市近代化事业的主动推进者转变为被动参与者,官办机构则日益取代民间组织在管理城市公共事务中的地位,民间力量已难以对其形成有效制衡,市政管理因之偏离了城市近代化的方向。(25)刘琼对民国末期汉口消防的研究认为,在抗战以后汉口消防双轨制中,官办消防警察占主导地位,但民间消防组织起着主力作用,二者互相配合,均对稳定城市社会,保障城市安全和促进城市近代化做出重要贡献。(26) 学界还对广州、南昌等城市的民办消防进行了专门研究。陈享冬认为整个民国时期广州的消防体制始终是一种混合消防体制,广州的民办消防与官办消防之间的关系处于不断变动之中:民初两者各自为政,既协作配合,又存在矛盾;民国中期之后,随着近代市政体制的确立并不断完善,公安局逐步加强了对各种民间消防组织的控制,并最终将其置于严格控制之下;民国末期,随着政府对城市近代化资源的控制及对整个城市社会影响的日益加深,民间消防组织受官办警察的绝对支配,缺乏自主权利,市民逐渐成为被动的、不自觉的参与者,而未能积极主动地发挥作用。(27)彭志军对民国时期南昌消防事业的论述,清晰地展现了南昌民办消防尤其是商会救火会与商团、商会的关系及相应的组织变化,认为民办和官办消防力量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而商办消防组织的性质,随着商会性质的演变发生了改变,最后变成了半官半民的消防组织。(28) 3.善堂善会的市政参与 中国近代的善堂善会也曾参与市政,而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中,以梁元生对清末善堂善会与市政之间关系的论述,最为深刻,也最有说服力。他的研究揭示了清末上海商界积极投身慈善事业从而参与市政的缘由,清末许多善堂处理的事务已经不仅限于救济范围,而且牵涉到地方公益乃至市政事务,慈善事业因而与社会公众事务或市政相糅合,变成了整个社会的公众事务,与市政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故善堂组织和慈善事业实际上为商人提供了一个管理公众事务甚至厕身市政(即参与市政)的机会,以及与地方官员士绅共议联治的场所。也就是说,商人之所以愿意参与善堂善会事务,投身慈善事业从而参与市政,很大程度上是其出于争取社会地位和声誉和在地方资源分配及权力运用方面处于有利地位的考量。(29) 小浜正子对近代上海民间慈善事业发展演变的梳理,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近代上海慈善事业与市政的关系,实际上也涉及善堂善会的市政参与问题。她指出,在19世纪,上海的同仁辅元堂参与了与市政相关的事业,清末地方自治运动中,同仁辅元堂将市政工作交给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办理,由此善举成为市政的起点,并开始被纳入社会事业中。(30) 此外,相关民间协会的市政参与也开始进入研究者的视野。方秋梅梳理了20世纪20年代初至30年代前期中华全国道路建设协会市政参与的主要表现和影响,并分析了该组织成功参与市政的原因。她指出,近代中国城市与国家现代性的获得,很大程度上就是通过民间力量的市政参与实现的。(3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