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仓经首报换过程中的纠纷与矛盾 社仓经首,作为社仓的管理者,最初通过社仓的运营,与其他乡村基层组织与势力,诸如地方政府、团保等相互联系、相互渗透,有效地加强了他们在基层的权力。但是,随着清末社仓经营的困难,以及各方势力对社仓经营的干预,社仓的官方性质愈发浓厚,使得愿意担任社仓经首这一职位的人大大减少,“老成之首士,不愿承办”。(33)由此各基层势力之间的矛盾加深,并在社仓经首交接时,表现得尤为明显。 案例一:社仓经首与殷实粮户之间的矛盾 根据之前对社仓经首选任标准与更换过程的描述,至清末,社仓经首的首要标准是家境殷实,并由前任经首推荐,经过公举同意,报予知县批准后,进行交接与任职。但是社仓经首这一职务对于殷实粮户来说,已缺乏吸引力,大都“不愿承办”。因此,在社仓经首的更替中,殷实粮户纷纷推诿,使其与社仓经首的矛盾加深。 光绪三十三年十月,新津县三乡社济仓经首陈南山、蒋发金、李国友任期已满,投明总保后,向知县禀举三乡殷实粮户杨一清、古之顺、杨映宽接充,并且经过知县的批准,要求“该粮户杨一清、古芝顺、杨映宽即便遵照接充长乐、太平、兴义乡社济仓首,札到速即来案,会同具认,务将各仓谷石还,风盘接管,妥为经理”。(34)但是,这三位被推荐的殷实粮户却不愿意接手这“烫手山芋”,纷纷向知县言明不能担任该职务。 当知县的任命下达之后,粮户杨映宽立即作出了回应。他的儿子杨江代父亲向知县说明,“生父于光绪二十三年三月赶集张家场,路经西河板桥,哭遭贼匪拉搕,将生父推入水中,左膝被石摧伤,右脚经亦被折损,垂年届七旬,行动需人扶腋,以衰老残废之人”,不能充担社仓经首一职。且家中没有成年男子,本人“又现当先祖寺蒙养学堂教员,每逢星期,始得归家省视一次。虽子弟有服劳之文,而学务、仓储均系重要,顾于此终必失于彼,只得禀恳恩廉,俯念生父不能从公于迈,生亦力难兼顾,仍饬前经首李国友等另举殷富妥人承充,以专责成”,(35)希望知县令前经首另举殷实粮户担任。知县了解此事之后,令前经首李国友查明,若杨映宽老病属实,则令其另举殷实粮户接充。不然,则令杨映宽接充。 光绪三十三年十月十九日(1907年11月24日),李国友回禀知县,强调“伊等均是殷实大粮,堪充此任,杨映宽下有二子,力能充当”。知县随即令差役前去,“即饬杨一清、杨映宽迅即遵答赴案,具来以览,交权而重报”。(36)由此,殷实粮户杨映宽一家与前任社仓经首的矛盾加剧。 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初三(1907年12月7日),杨江禀明知县,直指经首李国友违抗知县命令,报换不公。杨江讲道,上次已经禀明知县,“因父老迈残废,不便当公。生现充蒙养学堂教员,力难兼顾”这一情况,知县曾令李国友查明真相。但是,李国友并没有“遵批另举”,反而“以违札抗缴具禀”。杨江为强调所言属实,称“或当堂验明,生父果否残迈;或移查学务,生果否教员;或传询保甲,生果否家无成丁,虚实不难立辨”。此外,他指责前经首李国友既执着于社仓经首“报一不报二”之说,又于报换时,“毫不慎选,并不问其人之堪当与否,是率天下而皆可从公也”。随即要求知县令李国友复充,以儆效尤。接到此呈文后,知县令该管支团保进行核查,“如果杨映宽实是年老残废,家言次子仅小,该生一人先充教,负不能经管社仓属实,即是李国友原举不慎,应即责令复充以儆充报。如杨映宽并无老疾,家有次子可以代劳公事,即札原举不慎,仍饬杨映宽接札充当,以符原举,该生不得一再亲渎此请”。(37) 最后,该支保陈文典、团保刘长坤查明禀覆道,“查得杨映宽原有二子,除次子杨鸿藻前往湖南湘潭县右堂何桂芬厅署探亲未家,其长子杨江现充先主祠初等小学堂教员,映宽年届七旬,两足残废属实”。本来此事应当就此结束,但此时正值新津县知县离任,老知县将此事交予新任知县核夺。新任知县上任之后,李国友与杨江又开始了新一轮的交锋。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1908年1月2日),李国友指责“杨映宽违签不遵,私窃支团保陈文典等名朦禀,实有抗公地步。况杨映宽下有二子,虽一师范,外有一子,力能经理”。而杨江则反驳李国友“捏情续禀”,杨映宽实是年老残废,家中并无次子,仅有该生一人,且现充教员;并向新知县讲明,自己现在担任师范教员,难以兼顾社仓,要求知县饬李国友复充。(38) 最终,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1908年1月17日),知县裁决,“社仓经首杨映宽,查验实有腿疾,候饬另即报换”,经首李国友又复充了一年。(39)至此,长达三个月的社仓经首报换事件才得以解决。 此案透露出以下信息:其一,在这场社仓经首报换的纠纷当中,殷实粮户杨江与经首李国友各执一词,相互指责推诿,双方矛盾激烈。其二,地方团保对社仓经首有监督作用。当经首与殷实粮户产生矛盾时,地方团保可查明情况,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其三,社济仓经首职务确实是一拖累,以至于当粮户与经首矛盾加剧,杨江指责李国友违抗札令、报换不公时,提出的惩罚竟是让李国友复充一年,以儆效尤。由此可见,在当地粮户杨江心中,担任社仓经首已是一种惩罚。其四,知县虽然对社仓经首的人员任用没有决定权,但是,仍然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在社仓经首报换过程中,起到了裁决的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