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之间的史学处在崇尚“一家著述”的时期,史家往往为总括编纂主旨而撰写体现“一贯精神”的修史义例(如《史记·太史公自序》《汉书·序传》),且多能使这种修史义例得以贯彻全书。但到了唐代,修史义例流于程式化,且难以被高效贯彻。内藤湖南意识到,唐初史馆修史,“由于是众人分纂,所以没有一贯的主张和方针,导致众说纷纭的弊害”,“这就有必要机械地约束众多的作者,因此当时的学者敬播、令狐德棻等就制定了义例”;虽然集体修史制订义例有首创之功,分纂者也被要求遵守义例,但是“很难通盘贯彻编纂的主旨精神”,只能沦为“对义例的机械应用,丧失了以往那种自《太史公自序》以后所形成的,按照自序体例进行记载的生动写作方针”;“传统史法”的消亡导致史学精神的失落,“司马迁以来那种已经成为历代史书主旨的,即史书乃一家之言的精神完全泯灭了。因此,从那以后,史书成为了一种单纯的编纂物,变得难以称为著述了”(51)。“一家著述”精神的沉沦给唐代史学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官修史书多成机械编纂物,《晋书》被斥为“治史堕落的开始”(52)。 修史义法的有效贯彻是集体修史成为“一家著述”的必要条件。唐初史馆中尚能延揽令狐德棻、孔颖达、颜师古这样的史学专家,修史义法庶几得以有效贯彻;之后编纂队伍鱼龙混杂,不通史学的政客身居监修显位,不少“南郭先生”滥竽充数,博雅深识之士个性遭到压抑,修史义法往往沦为一纸空文。刘知幾在史馆分纂鼎盛之时因馆局纂修之弊愤而辞职,退著《史通》之时申明义例,表达了自觉继承“传统史法”、立志成就“一家著述”的思想倾向。这是一位以敏锐的眼光触探到史学发展内在逻辑的良史的愿望,反映出有识史家对史馆分纂法压抑个性的不满和对“一家著述”的渴求。 众人分纂难以产生传世名作,根源在于其不符合学术创造的规律。古今中外,经典史书多为独著,集体所修史书鲜有值得称道者,因为史书纂修和史学研究是个性化很强的活动,极富创见的史学思想往往源于优秀史家内心深处的独立思考,“是学者个体的心灵体验……古往今来,任何学术名作,都有着作者对历史的独到见解,有着对历史内在精神的天才猜测,而这些是集体编书无论如何无法达到的”(53)。 我们理当承认,众人分纂法不会产生体现浓郁的个人情趣和深刻的独创思想的史著,但若认为多人合著绝无可能产生传世名作,似乎过于武断。集体修史并非一无是处,而是社会和史学发展的必然结果。杜维运清醒地认识到:“时代演进,史料愈积,完全由一人写史的时代,逐渐进至集体写史的时代。这是中外史学发展史上的一种趋势。”(54)个人的时间、精力、才能是有限的,而随着时代演进,史料日益增加,史学的内涵愈加丰富,以一己之力应对困局显得捉襟见肘,集体修史成为不二法门,此乃自然之理,也是无可奈何之事。对此,我们不应通盘否定或回避,若能处理得当,集体修史也有可能产生传世名作。“唐宋史学变革”以来的史学发展就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 中国社会步入“近世”以来,平民化趋势加剧,科举制趋于完善,阶层之间和地域之间的流动率大为提高,这引发了学术上的重大变迁——血缘性色彩淡化,学缘性、地缘性色彩增强,学术的血统性特征逐渐向学统性特征演变(55)。 学术统系的变迁引发了史学上的一个重大变化:史书纂修者“志同道合”的重要性凸显出来,多位优秀史家在同一修史义法统摄下协力完成优秀史著成为可能。《资治通鉴》就是经典案例。《通鉴》既非家学成果,又非出自一人之手,但依然成为传世名作,堪称体现“一贯精神”的“一家著述”。这里有两大原因:一是用人得当,核心编纂成员司马光、刘攽、刘恕、范祖禹皆一时之选;二是拥有一套一以贯之的修史义法且得到很好的贯彻。两大因素相辅相成:良好的史学素养使得各分纂成员都能默识、领悟这套义法的精髓,并据之将各自的专业优势和主体创造性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统一的修史义法及对之有效贯彻,使得总裁官司马光统摄全局、融会贯通的大手笔发挥到炉火纯青的境界。“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虽历经百年、集众人之力完成,却为后世津津乐道,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核心人物万斯同的史学精神得到了认同和弘扬,他所树立的修史义法得以付诸实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