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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中华基督教团研究(5)


    同期颁布的《华北英美系教会整理准则》(以下简称《教会整理准则》)则提出了具体的对基督教会进行整理的方针和实施要领。该文件从内容上看实为1942年4月发布的《华北英美系教会整理要领》的细化,后者只列有四条简要的纲目,但阅读者在旁批注“此系秘件,祈注意”(27)。根据宋军的研究,日本北支那方面军司令部实际上早在1942年2月22日就出台了《北支敌国系教会整理经营要领》(以下简称《整理经营要领》),对比分析《整理经营要领》)和《教会整理准则》,可以看出两者的内容基本相同,但也存在一些差别,参见下表: 
        
    
     
    对比两个文件的楷体字部分,可以看出日军出台的《经营整理要领》与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发布的《教会整理准则》两者虽基本相同,但也有一些微妙的差别。首先,最明显的是日军的文件将日军和日方机构完全置于领导地位,各级伪政权机构处于从属地位,只是负责执行日方指令的机构。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内务总署的文件则是将中方置于前,中日并称,企图展示出平等的样子来。其次,日方认为日中属于密不可分的亲密关系,而内务总署则故作姿态,适度保持距离。内务总署这种欲盖弥彰的表演恰恰反映出其处境的尴尬。第三,在对待英美系教会方面,日方直接以敌国事业称呼和对待,内务总署虽事实上将其作敌国事业对待,但态度则和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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