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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中华基督教团研究(8)


    三、日伪机构对华北各地教会的监控与改造 
    在初步分析了日伪方面尤其是华北政务委员会内务总署在华北中华基督教团成立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之后,还须进一步考察该教团在地方上的成立和运作,从一个相对微观的层面观察沦陷区的政教关系。 
    无论是华北基督教联合促进会,还是其后的华北中华基督教团,采取的都是一种垂直式集权管理体制,即总会居于中枢,下设层级分会。以后者为例,教团下设省分会和特别市分会,其中省分会下尚设有道区会和市区会,最基层则是各会堂(44)。由于日伪方面的强制,除极个别例外,沦陷区所有的教会都必须参加教团,否则不允许活动。这当然便于日伪方面对基督教会的全面监控。不过,这种集中管理机制具体成效如何,日伪究竟是如何监控并改造各地教会,尚需作具体分析。 
    前文已述,华北基督教联合促进会最初发起人共12人,全为北京市各教会和团体负责人,不过一年后出版的《华北中华基督教团成立周年纪念册》发起人却增加到20人,发起单位增加到23个,分属15个公会。其中有青岛信义会的杨光恩,大名宣圣会的于万谦,开封基督教联合会的郑和甫,济南中华基督教会的张仁(45)。从地域分布看,已突破北京市所属范围。从各地促进会分会成立的时间看,大多数成立于1942年4月到5月(46),这说明总会成立之后,各地紧跟着组建分会。所以,上述发起人名单应当是为了体现代表性后来增加上去的,这也说明尽管日伪方面一直在为监控和改造教会作准备,但华北基督教联合促进会的成立仍是十分仓促的,最初是在北京市发起,进而推展至华北政务委员会所控制的其他地区。 
    现在的问题是,各地分会的成立究竟是各地日伪机构强制成立,还是由华北基督教联合促进会总会推动成立的?有关各地分会成立的具体情况,由于档案资料保留的不完整很难详细分析。从天津市分会和津海道区会的成立情况看,根据当事人霍培修的回忆,似乎两方面的情况都有。当时日伪方面双管齐下,一方面利用天津市内日本基督教团的日本牧师中村三郎、东山武、加莱国生等暗示天津市教会负责人刘修斋、霍培修等,从背后进行推动,另一方面则利用已成立的总会机构进行号召(47)。不过霍培修的回忆录不仅有含糊和歧义之处,且缺少档案资料支持,单单依靠该资料很难厘清各方的真正关系。华北基督教联合促进会北京市分会成立及华北中华基督教团北京市分会的呈文和批复文件虽然得以保留(48),但都过于简略,缺少其他文献资料的支持和佐证。仅从现有的资料看,在北京似乎是教会方面主动呈请立案,伪政权方面依例批准,这自然不可能是历史的全貌。至于河北省的情况,从伪河北省公署民政厅发布的《办理宗教行政社会事业暨与英美系相关事件报告》可以看出,在内务总署举办宗教讲习会后,河北省也于1941年5至7月分别举行儒学及宗教团体暨回教各讲习会,召集各教派团体主要负责人来省参加讲习,“俾其明瞭新时代事态,领导人民,齐向建设东亚新秩序之途迈进”,1942年又分饬各道分别举办,由省库补助经费,并准备下一阶段各县也分别举办。在华北基督教联合促进会总会呈请备案后,该会保定分会在4月1日举办筹备大会,伪政权方面派员参加并演讲,鼓吹“友邦为复兴东亚之大战争而调整宗教”,要求“依照北京总会所定方针努力迈进”(49)。从这些举措看,伪河北省公署在监控和改造包括基督教在内的各宗教团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该文件仍有语焉不详之处,没有提及日本方面的作用。笔者有幸在青岛市档案馆发现了一批甚为珍贵的档案文献,这批资料中既有华北政务委员会及内务总署给青岛市公署各项指令、咨文,也有内务总署抄寄的有关华北基督教联合促进会总会及华北中华基督教团成立的资料,其中以华北基督教联合促进会青岛市分会及华北中华基督教团青岛市分会的资料尤为详尽。这里以这批档案资料为主,结合当时青岛地方报刊所发表的相关资料,来探讨教团青岛分会成立前后的各方关系,日伪政权对各地教会采用统一的政策和运作模式,在重点分析教团青岛分会个案后对于天津和北京分会的运作方式也会有所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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