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斯巴达政治制度时,亚里士多德倾向于认为,斯巴达的政治体制是混合型的。在谈到斯巴达的民主因素时,亚里士多德只提到监察官,没有涉及公民大会。(53)而斯巴达最古老的政治文献瑞特拉中,只表示人民有集会和表决权,不能提出议案,似乎也不能修改,只能就长老的意见进行表决。普鲁塔克还提到,为防止人民通过增减字句的办法对决议进行修改,国王波吕多罗斯和提奥庞普斯给瑞特拉增加了一条:公民大会如果通过歪曲的决议,长老和国王可以休会,(54)实际上是不批准公民大会的决议。公元前499年爱奥尼亚人暴动时,米利都使节直接晋见国王克列奥美涅斯。在决定是否援助米利都过程中,一直是国王克列奥美涅斯出面,并在没有咨询任何机构的情况下,他把米利都使节打发走。于是有了希罗多德的名言:“看来,真好像欺骗许多人比欺骗一个人要容易些,因为他不能欺骗一个人,即拉凯戴梦的克列奥美涅斯,但是他却能欺骗三万名雅典人。”(55)公元前479年,监察官在没有征求任何人意见的情况下,决定派出军队前往中希腊与波斯人作战。(56)所有这一切给人的印象是斯巴达的政制为地道的寡头政制。民主因素、至少是公民大会可有可无。 可是,仔细分析历史遗留的资料,也许会让我们得出不同的结论。亚里士多德的结论很可能是根据公元前4世纪的情况做出的。当时斯巴达公民队伍已瓦解,富有阶层崛起,其政治制度中的寡头因素显然有所增强。公元前4世纪前期到中期国王亚偈西劳的强势地位,加深了人们的这种印象。但在整个古典时代,斯巴达制度中的民主因素绝不容忽视。从斯巴达制度的整体设计来说,如芬利指出的,公民的相互平等是其理想之一。(57)斯巴达公民自称平等者,是这种理想的反映。尽管在历史上,斯巴达制度的理想和实际之间存在众多的不协调,但不能因此完全否定理想的存在及其影响。斯巴达的官制反映了公民集体的主权地位。虽然国王是世袭的,但国王有两个,相互制约,限制了他们的专权。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看法,只有在离开本国作战时国王才拥有全权。(58)长老会诚然是终身制,但他们和监察官一样,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为了当选,他们必须争取公民的好感,“参选的人必须四处奔走游说”,让注重才德的亚里士多德感到很不满意。(59)监察官则是任何公民均可当选,而且每年5人,一年一任,亚里士多德明确将其视为政体中的民主因素。在批评斯巴达选举制度时,亚里士多德还提到,由于对财产资格不加限制,不少贫穷者当选监察官,导致他们接受贿赂,(60)反映确实有穷人当选监察官。 其次,斯巴达政体中代表寡头和君主制的因素,可能有意无意地被夸大了。刘易斯的研究表明,国王的地位并不稳定,被罚款、放逐,乃至被剥夺王位者,代不乏人,其数量可能比遭到处罚的雅典将军还要多。从公元前480-前432年,阿吉亚家族成年国王在位的时间不超过15年,优里庞提德家族国王的作用也不明显。(61)在系统考察过公元前6-前4世纪斯巴达国王的政治作为后,安德鲁斯强调,在有文献可考的范围内,绝大多数国王实际没有发挥过多少政治影响。作为给公民大会准备议案的长老会,确实可能会拒绝把某些问题提交给公民大会,但公民大会的决议遭到长老会和国王否决的事情,在有关文献记载中从来没有出现过。由长老会单独做出的重要决定,在斯巴达历史上难得一见。(62) 第三,亚里士多德认为,“有的城邦没有平民的地位,没有公民大会,只有一些偶然的集会,诉讼案件由各部门的官员分别审理,例如在斯巴达,监察官审理契约方面的讼案,在他们内部又有分工,而长老负责审理杀人案,其他案件由其他官员分别审理。”(63)有些时候,斯巴达的长老和国王可能根本不将有关问题提交公民大会讨论。但是,像在荷马社会一样,如果上层内部不能达成一致,则事情必须提交公民大会。由于斯巴达制度的设计,国王、长老、监察官之间矛盾重重,许多重要问题,至少是有关和战的重大问题,需要提交到公民大会上讨论。(64)至于公民大会的自由程度,似乎也不像我们以为的那么低。公元前432年有关是否向雅典宣战的大会,修昔底德根本没有提到长老会的任何活动。国王阿基达马斯要求斯巴达人谨慎的演说,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公民投票的取向。(65)斯巴达人援助叙拉古、入侵雅典和设防狄凯利亚的决定,可能也是在阿克比阿德斯发表演讲后,由公民大会临时做出的。(66)“监察官和其他行政长官虽然准备派遣代表到叙拉古去,阻止叙拉古人和雅典人妥协,但是不愿意给予任何军事援助。”(67)但在阿克比阿德斯演说后,斯巴达人“决心设防狄凯利亚和马上派遣军队往西西里去”。(68)克列奥美涅斯确实拒绝了米利都使节,但我们往往忘记了克列奥美涅斯当时所说的话,“如果你说你要把拉凯戴梦人从海岸引向内地走3个月的话,那他们是不会听从你的计划的。”(69)也就是说,克列奥美涅斯认为,斯巴达人肯定不会批准对波斯战争的动议,所以提前代表斯巴达人把米利都使节打发走。同样,波斯派到雅典的使节,也是在议事会被雅典人拒绝的。(70)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认定,雅典公民大会的作用无足轻重。 第四,斯巴达的政治文化强调服从,用普鲁塔克的话说,“吕库古将自己的同胞训练成既没有独立生活的愿望,也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倒像是一群蜜蜂,孜孜不倦地使自己成为整个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聚集在首领的周围,怀着近乎忘我的热情和雄心壮志,将自身的一切皆隶属于国家。”(71)因此,芬利怀疑那些一向在战场和生活中纪律严明、以服从为天职的士兵,到公民大会的会场时,是否会改变自己服从上司的习惯,行使作为公民的权利。(72)但公元前418年对国王阿吉斯的处置证明,斯巴达人是能够把两种角色区别对待的。作为士兵,斯巴达人服从了阿吉斯撤军回国的命令。但在回国后,斯巴达人决心追究阿吉斯战争指挥失当的责任,“他们不像平常那样的镇静,这次被情感冲动了,打算把阿吉斯的房屋拆毁,并处以一万德拉克玛的罚款……斯巴达人毕竟没有科他以罚款,也没有拆毁他的房屋,但是当时大家制定了一个过去所没有的法律,规定推选10名斯巴达公民做他的军事顾问,阿吉斯没有得到这些军事顾问的同意而率领军队离开斯巴达城,是非法的。”(73) 最后,斯巴达是一个城邦,而且是一个重视口碑的城邦。公民舆论的压力,是任何人都不能忽视的。虽然亚偈西劳操纵了对福伊比达斯和斯福德里亚斯的审判,但两案同时表明,在斯巴达,强势如亚偈西劳,也不能不考虑公民的感情。(74)毫无疑问,斯巴达不是雅典,斯巴达政治制度的原则,也与雅典存在重大的差别。我们强调的是,作为一个城邦,斯巴达制度中有一定的民主成分,表现了希腊城邦政治的一个基本特点,“城邦不论是哪种类型,它的最高治权一定寄托于‘公民团体’,公民团体实际上就是城邦制度。”(75) 由直接参与所导致的另一个特征,是希腊城邦缺少近代意义的政党和政府,公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古代希腊确实存在许多名目的官职,而且绝大多数城邦有议事会,但几乎所有的官职都是集体职务,而且以一年一任者居多。雅典是其中最显著的例子,斯巴达也不例外,其国王由两人担任,而且权力平等;长老会28人(不包括两名国王),监察官5人。对其他城邦的情况,我们资料有限。但它们显示,从原则上说,都是任期有限制和职务集体制,少有一人专任或独裁现象发生。与集体职务并行的,是官职任期的短暂。一般来说,官职任期为一年,而且不能连选连任(只有将军和国库官等极少数需要专业知识的官职例外;斯巴达的国王和长老是另一个例外)。即使是这些任期有限的官员,也处在公民大会不同程度的监督之下,缺少独立行动的权利。所以,一个希望自己的建议变成法律或者政策的政治家,必须同时具备说服他人接受自己提议的能力。然后,是使公民大会通过自己的建议,而且是当天做出决定。因为雅典是民主政治的典型,学者往往以雅典史实为证。不过,以民主政治的发展和程度而论,雅典是个极端的例子,不一定能反映所有希腊城邦的实际,而且已经得到芬利等比较深入的分析。这里我们着重探讨其他希腊城邦公民大会的情况。由于斯巴达常被视为寡头政治的典型,我们仍以斯巴达为重点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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