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山东登州镇总兵恩特黑黙江南狼山镇总兵蔡攀龙奏为勘明黑水洋面情形绘图注说事》(乾隆五十八年八月二十八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4/04/01/03/0033/006。 (23)《两江总督书麟江苏巡抚奇丰额奏为遵查黑水洋属何省管界并请将疏防刘河营游击色克图革职治罪事》(乾隆五十八年九月初一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3/04/01/03/0033/003。 (24)《直隶总督琦善奏为勘明海船被劫各案均系外洋派遣官兵缉盗事》(道光十九年八月二十四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1/03/2984/043。 (25)《钦定大清会典则例》第115卷,第64-67页。 (26)各省水师署任人员轮派出洋巡哨,遇有失事,如在疏防限内撤巡,并卸委署之任者,照离任官例议结。如已经撤巡,而署任尚未交卸者,仍照承缉官例,议处。 (27)《清宣宗实录》第289卷,道光十六年九月辛丑,《清实录》第37册,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本,第456-457页。 (28)“春秋会哨外洋之例,船船定额,每只配兵四十名,罟艚船每只配兵二十名,快哨船每只配兵一十五名。”《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第143卷,第4页。 (29)严如煜:《洋防辑要》第2卷,“洋防经制上”,第10页。 (30)严如煜:《洋防辑要》第2卷,“洋防经制上”,第3页。 (31)严如煜:《洋防辑要》第2卷,“洋防经制上”,第10页。 (32)《钦定大清会典则例》第115卷,第51页。 (33)《钦定大清会典则例》第631卷,兵部,绿营处分则例,巡洋捕盗,第3页。 (34)《江南水师总兵陈伦炯奏报外洋督巡情形》(雍正十三年十月十五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2-3/04/01/30/0199/022。 (35)《江南苏松水师总兵陈奎奏报春季统巡内外洋面安静情形事》(乾隆三十八年六月初三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2-4/04/01/03/0029/022。 (36)《闽浙总督那苏图奏为巡历内外洋面闽浙二省渔期告竣事》(乾隆八年六月十三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2/04/01/01/0095/027。 (37)《浙江巡抚常安奏为查勘定海内外洋面情形并报起程回署各日期事》(乾隆九年二月二十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2/04/01/01/0109/013. (38)严如煜:《洋防辑要》第2卷,“洋防经制上”,第4页。 (39)《钦定大清会典则例》第115卷,第46页。以上11个自然段,凡未注明资料来源者,其资料均见该书第46-64页。 (40)《两江总督尹继善奏为酌定水师各营内外洋巡防章程事》(乾隆十二年四月初九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3/04/01/01/0146/002。 (41)《江南提督王进泰奏为请严外洋巡哨事》(乾隆二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1/03/0463/018。 (42)严如煜:《洋防辑要》第2卷,“洋防经制上”,第3页。 (43)严如煜:《洋防辑要》第2卷,“洋防经制上”,第3页。 (44)严如煜:《洋防辑要》第2卷,“洋防经制上”,第7页。 (45)允祹等撰:《钦定大清会典》第56卷(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第10页。该书初修于康熙三十三年,续修于雍正五年,再修于乾隆二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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