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崔瑞德主编:《剑桥中国隋唐史》,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西方汉学研究课题组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25-29页;D.C.Twitchett,Financial Administration under the Tang Dynast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0,chapter1. ②内藤湖南:《中国近世史》,载夏应元选编《中国史通论--内藤湖南博士中国史学著作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342页。 ③气贺泽保规:《均田制研究的展开》,夏日新译,载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401页。关于唐代土地制度研究的总体情况,可以参见胡戟等主编《二十世纪唐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309-333页;李锦绣:《敦煌吐鲁番文书与唐史研究》第1章,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最新的综述是耿元骊:《十年来唐宋土地制度史研究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2008年第1期。 ④这意味着,地主占有了大部分土地,并以此为基础对农民进行剥削。而这种观点的最初来源,却根于中共的政治决策分析。章有义先生指出:“长期以来,流行这样一种估计,即占乡村人口不到10%(按户数计约占8%左右)的地主富农占有约70%-80%的土地,而占乡村人口90%以上的雇农、贫农、中农及其他人民却总共只占有约20%-30%的土地。这个估计见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重要文献,因而为人们所一致接受。”(《明清及近代农业史论集》,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第76页)1949年以后的土地制度争论,虽然具体观点大相径庭,却均以此来作为分析基础,试图说明不同朝代都是同样的比例倾向,因而是地主对于农民的高度剥削。 ⑤气贺泽保规:《均田制研究的展开》,夏日新译,载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402页。 ⑥气贺泽保规:《均田制研究的展开》,夏日新译,载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394页之后。 ⑦陶希圣、鞠清远:《唐代经济史》第2章,上海:商务印书馆,1939年。 ⑧乌廷玉:《关于唐代均田制度的几个问题》,《东北人民大学人文科学学报》1955年第1期。 ⑨李必忠:《唐代均田制的一些基本问题的商榷》,《四川大学学报》1955年第2期。 ⑩岑仲勉:《唐代的均田制与租庸调》,《历史研究》1955年第5期。 (11)韩国磐:《唐代的均田制与租庸调》,《历史研究》1955年第5期。 (12)关于上述争论,可以参见武建国:《建国以来均田制研究综述》,《云南社会科学》1984年第2期。日本学者的相关研究,可以参见乌廷玉、张占斌:《六十年来日本学者均田制研究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1985年第6期;宋家钰:《日本学者关于唐代均田制施行问题的研究述评》,《中国史研究动态》1986年第6期;山根幸夫主编:《中国史研究入门》增订本,田人隆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399-406页。 (13)仁井田陞:《唐宋法律文书的研究》,東京:东方文化学院东京研究所,1937。 (14)西嵨定生:《中国经济史研究》,冯佐哲等译,北京:农业出版社,1984年,第207页。 (15)由法藏馆于1958-1963年陆续出版,其第2、3卷为《敦煌吐鲁番社会经济资料》,由姜镇庆、那向琴选译了其中10篇,即《敦煌学译文集--敦煌吐鲁番出土社会经济文书研究》,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 (16)铃木俊:《论唐代均田法施行的意义》,《史渊》第50期,1951年,第117-126页;《均田、租庸调制度の研究》第4章,東京:刀水書房,1980;《唐代的均田制度与敦煌户籍》,姜镇庆译,载《唐代均田制研究选译》,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1-62页。 (17)宋家钰:《唐代户籍上的田籍与均田制--唐代均田制的性质与施行问题研究》,《中国史研究》1983年第4期。 (18)武建国:《均田制研究》,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郝春文:《敦煌文献与历史研究的回顾和展望》,《历史研究》1998年第1期。 (19)杨际平:《均田制新探》第4章,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1年。 (20)杨际平:《北朝隋唐均田制新探》,长沙:岳麓书社,2003年,第2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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