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小子射鼎(《集成》5:2648)的铭文为“乙亥,子赐小子射王赏贝,在。射用作父己宝尊。举”。对赏赐地点“”的“”,于省吾认为应读为“次”,训“止”或“舍”,是一种临时的驻地(77)。“”,与商末伐人方途经的地点“”、“陫”相近(78),这次赏赐是“子”将殷王的赏赐转赐于“小子射”,很可能也与伐人方的战役有关。 殷灭亡后,作为殷遗民的举族,部分成员臣服于周。由“復”所代表的家族则臣事于燕国,此事可能和西周初年大分封时,对殷遗民的分配和迁徙有关。周王朝对殷遗民的这种政策见于《左传·定公四年》所记子鱼追述周初的情形: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阙巩、沽洗,怀姓九宗…… 这种大规模的分配和迁徙殷遗民的政策,也得到了考古资料的证实,曲阜鲁故城的发掘,揭示了代表着殷习俗和周习俗的两种风格的墓葬长期在鲁国并存的现象(79)。文献虽然没有周初分封燕国时分以殷民的记载,但从琉璃河西周墓地的Ⅰ区墓葬保留着浓厚的殷人葬俗,以及其规模来看,燕国当时存在着不少的殷遗民。举族在殷代不见分布于燕国范围,“復”的这支家族很可能是在殷被灭后迁徙到燕国的。 本文中,我们对商末周初青铜器中所反映的“举”族的情况,结合相关考古材料,做了一个较为细致的梳理。从族氏铭文的资料来看,举族在殷商时期是个规模较大的家族,与殷商王朝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殷末殷王朝伐人方的战役中是重要的依靠力量。从相关器物的出土地点来看,在殷商时期,该家族主要分布于安阳殷都和今山东的费县、长清一带,其族姓很有可能是姜姓。进入西周时期,部分举族成员任职于西周王朝政府或诸侯国政府。 注释: ①于省吾:《释举》,《考古》1979年第4期。 ②参见北宋吕大临所著《考古图》。 ③丁山:《说冀》,见《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一本第2分册,1928年。 ④秦建明、张懋容:《说子》,《考古与文物》1984年第6期。 ⑤同①。 ⑥周永珍:《论“析子孙”铭文铜器》,见《中国考古学研究(二)》,第81页,科学出版社,1986年。 ⑦同①。 ⑧安阳市文物工作队:《1983-1986年安阳刘家庄殷代墓葬发掘报告》,《华夏考古》1997年第2期。 ⑨同⑧。 ⑩杨锡璋、杨宝成:《殷代青铜礼器的分期与组合》,见《殷墟青铜器》,第99页,文物出版社,1985年。 (11)历史语言研究所:《殷墟出土五十三件青铜容器之研究》,1972年。 (12)程长新、曲得龙、姜东方:《北京拣选一组二十八件商代带铭铜器》,《文物》1982年第9期。 (13)杨宝成、刘森淼:《商周方鼎初论》,《考古》1991年第6期。 (14)同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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