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已经提到,《靖康稗史》代表了另外一种资料汇编形式,这种形式的最大特点就是将原书完整或基本完整地收入;同时,就总体而言,其书所收资料不求其多,却求其精。这些特点,只要我们分析一下《靖康稗史》的特点,就会看得十分清楚。 《靖康稗史》共收书七种,即《宣和乙已奉使金国行程录》、《瓮中人语》、《开封府状》、《南征录汇》、《青宫译语》、《呻吟语》、《宋俘记》。其中后五种是一名叫确庵的人于南宋孝宗隆兴二年(1164)编订的《同愤录》下帙。可惜这部《同愤录》并未流传。过了一个多世纪,到度宗咸淳三年(1267),一个叫耐庵的人于临安顾氐家发现这个稿本时,这部书的上帙已荡然无存。耐庵从该书下帙的内容推知“上帙当是靖康闰月前事”(见本书序),也就是宋都汴京被金人攻陷以前的事,故他又在《同愤录》下帙基础上,增补了前两种,以使“靖康祸乱始末备已”(同上),更名为《靖康稗史》。 《靖康稗史》所收七种资料,其第一种即《宣和乙已奉使金国行程录》,是叙康靖事件前,宋金相互关系的状况,虽然,使者已亲眼看到金人调兵遣将,加紧准备南侵,但因宋帝自欺欺人,下令“敢妄言边事者流三千里,罚钱三千贯,不以赦荫减。”这就注定了靖康惨祸的必然发生,清楚地揭示了导致靖康祸乱的原因。其第二种至第四种材料,即《瓮中人语》、《开封府状》和《南征录汇》,记汴京陷落及金人掠夺金、银、妇女等情况。第五种至第七种,即《青宫译语》、《呻吟语》和《宋俘记》记徽、钦二帝,皇后、诸妃、诸王子、诸王妃等皇室宗族被虏北迁及北迁后的情况。通观这七种材料,的确是“靖康祸乱始末备已”。 对比徐梦莘提出的资料汇编四条原则,其一“其辞则因元本之旧”自无问题,因为《靖康稗史》完整或基本完整地收录原书,并不作文字删节。其三、其四,即“不私为去取”和“不妄立褒贬”也自无问题,因为《靖康稗史》在收录诸书时,都没有加编者按语,仅仅是摆出材料而已。只有其二,即“其事则集诸家之说”,略有差别。其差别主要是,《靖康稗史》虽然不“集诸家之说”,但也并不主一家之说,而是选取立场虽然不同、观点判然有异的,具有代表性的两家之说。即以靖康祸乱而论,交战双方为宋、金,因而宋人和金人对靖康之乱的看法绝然不同,为了克服记载上的偏差,编者在选取材料时,注意选取。 宋金双方的同类著作,例如关于汴京陷落始末,编者既选了宋人韦成的《瓮中人语》,又选了金人李天民辑的《南征录汇》。关于徽、钦二帝及皇室宗族北迁及北迁以后的情况,也是既选了宋人写的《呻吟语》,又选了金人写的《宋俘记》,都非常清楚地体现了这一点。写到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无论宋人还是金人,关于靖康始末的著述绝非仅仅《靖康稗史》所收的这七种,这七种只是从众多的同类著述中遴选出来的罢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这后一种汇编,实际就是选编,它不贪列诸家之说,而以精取胜;它不割裂原著,而以完整或基本完整地收录原著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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