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诗《陌上桑》中的“使君”与“五马”(6)
敦煌悬泉置汉简中,有这样两条涉及刺史的简文: 1.出鸡一双,以食刺史,从事吏一人,凡二人,一食。(《元康四年鸡出入簿》,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77页,九五,第119简。) 2.□□月壬午,凉州刺史;侍御史曰:赏使行部奏事;驾一乘传,载从者□得。(张德芳:《悬泉汉简中的“传信简”考述》,载《出土文献研究》第7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76页,V92DXTl309③:29。) 悬泉置作为传舍,要招待过往官员。第1条显示汉宣帝元康四年(前62),某刺史跟他的从事吏在此“一食”,吃了一顿饭,待遇是一人一鸡。官员的随从在传舍就餐,按制度是“千石到六百石毋过五人”(50)。六百石刺史最多可以带5人共食,可见他只带了一吏,没有更多随从。进而不妨推想,这位刺史与从事吏一路所乘,是一辆驷车、一辆一马轺车。第2条来自一片削衣,残文3行,25字。文字虽不完整,但表明了刺史有郡国行部及赴京奏事之责,其时他使用的是驷马“一乘传”,而且有“从者”相随。“从者”与刺史异车还是同乘,从简文看不出来。东汉刺史已不用亲自入京奏事了,所以这片涉及“奏事”的削衣,肯定是西汉之物。两条简文,暗示了西汉中期的刺史车队,可以在“五马”左右。(51) 汉元帝以后情况不同了,刺史官属大增。应劭《汉宫仪》:“元帝时,丞相于定国条州大小,为设吏员治中、别驾、诸部从事,秩皆百石。”(52)进入东汉,十三州刺史的“地方化”程度加深,州府组织更为完备了,除了治中、别驾之外,还有从事史十余人。官属之名有簿曹从事、兵曹从事、假佐、主簿、门亭长、功曹书佐、孝经师、月令师、律令师、簿曹书佐、都官书佐等。还有部郡国从事、典郡书佐,每郡国专设一人。(53)刺史“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囚徒,考殿最”,还要察举吏民茂才。(54)行部时的这些繁杂事务,似应伴随着随行人员的增加。别驾是必须随行的,此官的官名就是另乘一车、别有其驾的意思。比照郡县长官的功曹车、主簿车,则刺史的功曹、主簿均应随行。部郡国从事史与典郡书佐,本来就是一个郡国专设一人、对口负责其地事务的,他们也可能要随同巡行。这时候的刺史车队,应已不止“五马”了。 由文献和画像所见,官僚车队的排场颇为可观;大小使车又表明,使者的车队并不比行政长官规格低,甚至偏高,因为他们代表朝廷、代表皇帝。对东汉刺史的车队结构,幸有《荆州刺史李刚石室残画像》透露了难得的信息: 右荆州刺史李刚石室残画像一轴,高不及咫,长一丈有半。所图车马之上,横刻数字云:“君为荆州刺史时。”前后导从,有驺骑,有步卒,标榜皆湮没(55)。“标榜”即榜题。前后导从的“标榜”虽已“湮没”,但图像已证明了导车、从车的存在,从而让人们看到,刺史车队的结构与大小使车相近,而且还有驺骑。这就足够了。不管其导从有多少车、驺骑有多少马,总之加上主车驷马之后,荆州刺史李刚的车队必已超过五马。哪怕只有一导、一从、一驺骑,这个车队也有七马了。而且这只是最低估计,实际必当超过此数。比如驺骑就不会只有孤零零一人。 刺史驾驷,那么其车队总不该比驾二的小使车还不济吧。何况刺史乃是大监察区之长,全国也只有13人,势尊权重。当然,刺史因常驻地方,并不持节。综合考虑驾驷、大监察区之长和不持节三点,我们认为刺史的车队,应不低于不持节之大使车的7车10马。再考虑驺骑的存在,则其马数当在10马以上,亦即高于“五马”一倍以上。这跟前面对刺史随行官属的推测,也算是比较一致的。 李刚卒于汉灵帝熹平元年(172)(56)。参照东汉官僚车队的一般规模及东汉画像,我们认为,李刚车队至少可以反映东汉中后期的刺史车队。进而,与西汉制度之屡屡变化很不相同,东汉的制度相当稳定,在光武帝和明帝之后几乎一个半世纪没有波动。地方行政制度如此,舆服礼制也是如此。所以李刚车队的结构与规模,甚至可以视作整个东汉的一般情况。 当然也不能忽略这样一点:汉代的律令虽然相当稳定、王朝不轻易删减变更,实际状况却可能发生了重大变化。例如《魏律序》称:“秦世旧有厩置、乘传、副车、食厨,汉初承秦不改,后以费广稍省,故后汉但设骑置而无车马,而律犹著其文,则为虚设,故除《厩律》,取其可用合科者,以为《邮驿令》。”(57)这是说,东汉的传车制度已不是秦汉与西汉的那个样子了,但律令依然故我。不过,官僚车驾之偏离制度,就史料看一般是体现为“车舆逾制”的,而不是比法定车驾更为减省。西汉之“列侯贵人,车服僭上”,东汉之“车服制度,恣极耳目”,屡见不鲜。崔寔《政论》:“律令虽有舆服制度,然断之不自其源,禁之又不密。……法度既堕,舆服无限。”王符《潜夫论·浮侈》:“今京师贵戚,衣服、饮食、车舆、文饰、庐舍皆过王制,僭上甚矣。”(58)汉画像石所见车队之浩大,也是明证。就此而言,以“7车10马以上”来推断刺史车队规模,其实只是最低估计。 综上所述,仅就车队而言,如果《陌上桑》的故事形成于西汉武帝、宣帝之间,则“五马”不无可能是刺史的车队;如果这个故事形成于东汉,这个可能性就相当渺茫了,因为“五马”的排场过小,与这时候的刺史车队已不相符。 《陌上桑》最可能出自什么时代呢?游国恩先生推测出自汉武帝时(59),然而其论据和论证过于松散,多为推测。刘庆华先生已论其非(60)。论者一般认为《陌上桑》出自东汉,还有认为出自魏晋的。这就得考虑更多因素了。例如,罗敷的“倭堕髻”可能与梁冀之妻孙寿的“堕马髻”有关(61),若干论者据此推定《陌上桑》出自东汉中后期。这就可以视为证据之一。 从官制看,罗敷所云“十五府小史,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专城居”,分指郡府之小史、郡府之大吏、郎官与县官,这与东汉选举制度完全一致。汉武帝建立孝廉科,孝廉举后照例先做郎官;但最初孝廉的来源比较宽泛,只是规定举自“吏民”而已。东汉就有所不同了。光武帝下诏,州郡在察举茂才、孝廉时“务授试以职”,即让茂才、孝廉做一段州郡吏职,然后才能举至朝廷。所以,东汉的孝廉主要出自郡吏。(62)《陌上桑》罗敷夸夫先郡吏而后郎官的叙述,与此相当吻合。又,西汉的孝廉察举还不甚重要,到东汉便成了主要仕途了,名公巨卿往往出自孝廉,相应地,以“侍中郎”、“孝廉郎”为夸,便不止一次出现在乐府诗篇之中(63)。东汉乐府对“侍中郎”、“孝廉郎”的夸耀,与罗敷以“三十侍中郎”夸耀丈夫,所反映的是同一时代的社会风气。 还有若干论者认为,从五言诗的发展轨迹看,《陌上桑》之成熟精巧,可以证明它是东汉后期作品。因本人不是文学史研究者,故置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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