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氏通过对纵贯上下两千多年的黄河下游灾害史和中游生产、生态面貌的考证和分析,终于透过历史的现象,揭示了真相:东汉以后黄河的长期安流,并不因王景筑堤防洪的办法高明,而是因为中游地区返农还牧,恢复了植被,减少了水土流失。谭氏怀着总结历史上的经验教训为当今社会的发展提供鉴戒的崇高责任感,以凝重的笔触写下自己通过考证而得出的重要结论:“‘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终至于草原成了耕地,林场也成了耕地,陂泽洼地成了耕地,丘陵坡地也成了耕地;耕地又变成了沟壑陡坡和土阜。到处光秃秃,到处千沟万壑……就这样,当地人民的日子越过越穷,下游的河床越填越高,洪水越来越集中,决徙之祸越闹越凶。就这样,整个黄河流域都陷于水旱频仍贫穷落后的境地,经历了千有余年之久”。(55)因此,谭氏早在40多年前就根据科学研究的成果提出建议:“在黄河中游这二区,应从单纯的农业经济逐步向农、林、牧综合经营发展。”首要的措施就是“封山育林,同时利用所有的荒坡、荒沟、荒地,大量植树种草”,达到“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良土壤”的目的。严肃的学术研究和对国家民族发展紧迫问题的关切,在这里达到高度的统一。今天,在黄河中游和广大西北地区实行退耕还牧、退耕还林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国策和千万民众的共同行动。经过40年实践的检验,恰恰证明谭氏严谨、深入研究历史所得出的结论符合真理的认识,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 谭其骧在建国后对与当今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重要课题作精湛研究的还有海河水系、云梦泽、上海成陆问题、淮河水系、海南政治历史地理。关于海河水系,谭氏根据《汉书·地理志》、《说文》、《水经》的记载加以考证,获得一个重要发现:东汉中叶以前河北平原诸大河是分流入海的,未曾汇合成一河。到公元3世纪曹操开平虏渠和白沟等人工河道,使河北平原上众多分流入海的水道互相沟通,下游日渐淤塞,逐渐形成今天的海河水系。他于1957年在复旦大学报告了这一结论,散发了报告提纲。虽然至1986年他才撰成并正式发表《海河水系的形成和发展》一文,但“海河的治理却已循着恢复历史原貌,即在为海河下游开挖多条出海水道的方案进行了”。(56)谭其骧从专重历史文献的记载考证历史沿革地理,到以唯物辨证的哲学观的高度驾驭史料,既发扬严密考证的精神,又自觉地探求中国历史发展中许多实质性的大问题,探求历史演进中规律性的东西,做到视野开阔,高屋建瓴,将科学研究与推动社会发展、民族进步紧密结合起来--这正是具有悠久传统、方法精良的历史考证学,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与科学历史观结合而开辟了它发展的新阶段、大大提高其学术价值的一个缩影。 (二)从经济生产领域与政治制度等的互动揭示社会特征及演进脉络 唐长孺(1911-1994)早年研究辽金元史,不久即转为专攻魏晋南北朝隋唐史。1946年,他撰成《唐书兵志笺证》一稿尤为精于考证之作,经陈寅恪评审而被聘为教授。1949年以后,唐氏治学仍以扎实深入著称,且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他与何兹全、周一良、王仲荦、马长寿等位先生一同开拓了魏晋南北朝史的研究领域。在此以前,陈寅恪的论著代表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新水平,他着眼于较长的历史过程,探索魏晋南北朝史的演进脉络,尤其“重视不同的种族、家族、地域、文化为背景的社会集团的活动,从中发现历史的联系和推移”。(57)又再经过唐长孺这批学者在五六十年代的努力,“在魏晋南北朝的多个领域取得全面创获。他们通过精审的考辨,严谨的论证,多方位地勾画了魏晋南北朝社会的重要特征与发展大势。特别是在陈寅恪所忽视的社会经济领域取得的成绩尤大,如土地制度、赋役制度、部门经济、整体经济以及依附关系等重大论题均有突破性进展。”(58)唐长孺所撰《孙吴建国及汉末江南的宗部与山越》(1955年)和《南朝寒人的兴起》(1959年),即为从经济生产领域与政治制度等的互动揭示魏晋南北朝社会特征及其演进脉络的成功之作。 前一文考察的重点是:(1)关于山越。针对有的学者认为山越是孙吴境内的少数民族(汉代越族之后裔)的看法,唐氏提出了完全不同的新见解,认为:山越分布状况虽大体上和西汉时越族居地相同(只是退入山中),但都不能照西汉的看法将之认作与汉人截然不同的种族。“山越”实为居于山地的南方土著。其主要根据为:《后汉书·循吏传·刘宠传》所载会稽郡境内“山民愚朴,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地方官不把他们当越人,他们也不以越人自居。说明经过汉代三百年的杂居,原先住在山中的越人已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汉族文化。(2)山越与宗部关系密切。唐氏遍引《三国志》、《后汉书》、《晋书》中的记载,考证各篇中常见的“宗部”、“宗伍”、“宗贼”之宗,不应如清人何焯所云与“賨”同义,而应如李贤注所释为“宗党”。宗部、宗伍应释为“结聚宗族而成的部伍”。大族豪强为了反抗政府的征发,同时也是保卫和扩大其既得权益,他们必然要据守险阻,组织武装。“在平地上大族不久就被孙氏政权所吸引或消灭,而在山险之区却维持得较久;并且又因频受征剿,入山愈深,于是以大族为核心的宗族组织与山民或山越结成一体而难以区别了。”证明山越与宗部之间关系的实质,是东汉末年以来为了逃避政府沉重的赋役负担,在大族控制下“在险阻地区组成的武装集团”。(59)(3)分析宗帅与政府的矛盾。作为宗族首领的宗帅,同时又是大地主。一般宗族部众与宗帅的关系,即地主与依附农民的关系,故又称“田客”、“部曲”。部众是为逃避政府的赋役而来。因而作为大地主或大族首领的宗帅,产生了与政府争夺剥削对象和劳动力的矛盾。通过分析《三国志·孙策传》注引《江表传》所载的典型史料,证明豫章太守华歆在宗部控制区域内不能收税,只能向宗帅征求,“由此可见五六千家的宗民对政府没有直接的关系”。(60)而《三国志·陆凯传》所载陆凯谏孙皓所言“先帝战士不给役使,春惟知农,秋惟知稻,江渚有事,责其死战”,这类史料尤确切地说明孙吴的兵既要打仗,又要种田这一实质性问题。(4)由此而形成孙吴不同于曹魏的领兵制度与复客制度。因为孙坚出身地方豪强,以后上升为江南豪族,其政权基础也是以孙氏为首的若干宗族联盟。其中有江南旧族,有南渡的北方大族,也有孙权新提拔的将领。“孙氏与他们共同抗拒了北方军事集团的侵入,也共同击破了与他们竞争的另外各个宗族组织,同时他们也共同分取了所获得的利益。”(61)领兵制度即父子世袭拥有军队,复客制度即国家将屯田户赏赐给私人,免其徭役。此两项制度恰好适应了吴国的社会状况和政治权力关系,由此实现孙氏皇家及其联合者共同瓜分劳动力和土地。从历史发展的趋势看,“魏晋以后是世家大族在经济上、政治上取得最大限度发展的时期,而在最初却表现在孙吴的制度上”。(62)文章从考证“山越”与“宗部”的具体内涵开始,而作者所着力的,是从这一局部向纵深处分析东汉末以后大土地所有者的形成和演变,政府与地方豪强之间对剥削对象和劳动力的争夺,孙吴建国的政治统治格局,皇家集团与最有势力的大族之间采取对劳动力和土地瓜分的办法在制度上的反映,以及由此而显示的历史发展趋势,这正是唐氏在建国后治史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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