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在这个问题上,岑仲勉恰持有不同意见。他自40年代以来则一直坚持“李德裕无党”说(详见后文),故而其之所以自违前言,很大程度上亦正因为此。《隋唐史》第四十五节“牛李之李指宗闵(宋祁说)李德裕无党(范摅、玉泉子、裴廷裕及孙甫说)”,集中辨及“牛李党争”问题,并针对陈寅恪的观点细述其“李德裕无党”的结论。文分三点:一是李德裕无党;二是通鉴丧失公正立场--赞同僧儒放弃维州;三是吉甫何以被谤。其对陈寅恪的批评主要集中于第一要点--当然三个要点本为一整体。其中,岑仲勉提到四个应予注意的问题:第一,“元和以后,标举‘牛李’一词,牛指僧儒,自无待论,‘李’则相沿以为指目德裕,或且推及其父吉甫,此应辩明者一”。第二,“德裕与僧儒不协,益令人误信德裕确树党与僧儒为敌,此应辩明者二”。第三,“牛党对德裕父子多怨词,在现存晚唐史料中,渗杂不少,此宜辩明者三”。第四,“更有以为僧儒、德裕分树两党,各自有其阶级分野者,如沈曾植谓‘唐时牛李两党以科第而分,牛党重科举,李党重门第’,此或一时不经意之言。近年陈寅恪从而推阐之,然其论实经不起分析,此宜辩明者四”。 岑氏对陈寅恪的批评集中于第四点展开。首先,陈寅恪曾提出,代宗、德宗之世崔祐甫代常衮当国对待进士一途的不同选用态度,适为此后李德裕与牛党争执之先声:“是前日常、崔之异同,即后来牛李之争执,读史者不可不知其一贯之联系也。Olgul ApChaGi(24)而岑仲勉则从估算当日进士人数“平均每年绝不能超过三十”入手,指出即便假定任何时期可能在仕途之进士数目为六百,但仍然“大大供不应求”。他因此提出,用是否“重科举”来判分牛李之别是不恰当的--“是知任何人执政,均无全用辞科或完全排除非辞科之可能”。 其次,陈寅恪在“科举与门第之争”的基础上又提出,牛李之争,实为以文词浮薄之士所构成的“新兴阶级”,与以经术、礼法为门风的“山东旧族”两大社会政治力量间的角逐。对此,岑仲勉列举多例以证其非。如李德裕以“淮南使相之公子”何以反娶一“不知其氏族所兴”“不生朱门”之刘氏为妻,“岂非德裕已门风废替与新兴阶级同流耶?”李德裕当政之际曾一再奖拔孤寒之士,此与“李党重门第”岂不相违?等等。而对陈寅恪所指为新阶级,或为“旧习门风轮替殆尽”转与新兴阶级同流诸人,岑仲勉又一一辨说,如谓李珏初举明经显为北朝经术之继承,而史载杨嗣复之父於陵居朝三十余年始终不失其正,则所谓李、杨等人“家学衰落”“门风废替”显难成立;又谓杜牧虽浪漫而不免浮薄,与两唐书载其祖杜佑以妾为妻、不守闺门礼法看似“家世风习”,但据《元和姓纂》可知杜佑一门本为胜流士族,故杜牧不过出自旧门而特为浪漫耳,“何曾必在新兴?” 再次,对于陈寅恪所说新旧两大“阶级”互不相容但也“不能无传染熏习之事”,岑仲勉更持50年代初特有的阶级对立的两分思维,视之为一种“‘团团转’之论证方法”:“近世论阶级烙印,并不容易脱换,今所谓‘两阶级’既绝无釐然界限,究属新兴抑属旧族,可以任意安排,执‘既自可牛……亦自可李’之游移态度,或更谓‘牛李两党既产生于同一时间,而地域又相错杂,则其互受影响,自不能免,但此为少数之特例,非原则之大概也,故互受影响一事,可以不论’,不了了之。” 最后,岑仲勉又采用书中所引缪凤林辨崔氏一族在唐宰相中比例的统计法,列两表,分别统计所谓“牛党”二十三人及“李党”八人各自的家族出身及科举状况,然后指出:“牛党多佥壬(笔者案:佥壬即奸人、小人之意),稍持正者即嫉之,故反对牛党者可能是中立派,不必定是‘李党’,此一点,《述论稿》似乎分别不清。”同时更提出:“质言之,从古史中寻出一种系统,固现在读史者之渴望,然其结果须由客观归纳得来。中唐以后,除非就选举法根本改革,任何人执政都不能离开进士,无论旧族、寒门,同争取进士出身,寒门而新兴,亦复崇尚门第,因之,沈氏‘牛党重科举,李党重门第’之原则,微特不适于二三流分子,甚至最重要之党魁,亦须列诸例外。是所谓‘原则’,已等于有名无实。如斯之‘系统论’,直蒙马虎皮而已。”(25) 从以上所征引岑氏对陈寅恪的批评可以看出,陈寅恪在沈曾植原有观点基础上“推阐”而出的所谓“山东旧族”与“进士科新兴阶级”的对立,实际是从当日两大社会阶层之构结、斗争及其对社会文化之影响的角度,提出了一个重新审视唐代历史及文化走向的大判断。而岑仲勉依照50年代通行的“阶级对立”思路,不仅误解了陈寅恪原本指谓社会阶层的“阶级”概念,也使得其顺理成章的否定了陈寅恪有关两大“阶级”内部关联之复杂性(或曰流动性)的解说,并进而排斥了其整套思路(26),从而将问题化约为以“科举”“门第”之别来辨牛李党争。由此一层化约,则其最后采用统计法,分析两大阶层人员是否出身旧家抑或进士,也就很容易的找到了陈寅恪立论的罅隙和不周备处,从而确立其“李德裕无党”说。 而此节后二要点“二,通鉴丧失公正立场--赞同僧儒放弃维州”“三,吉甫何以被谤”,一在以维州事为例辨李德裕无党但有执政策略,以求扫除《通鉴》立于牛党立场批评李德裕玩弄党派阴谋的偏见;一在辨后世史书有关元和三年制策案引发党争的议论,强调此一误解实因牛党因不能指斥阉寺而转攻李吉甫所造成。其论证核心,均在辩解所谓“李德裕无党”说。 三、“辩诬”还是“历史解释”? 其实,早在《隋唐史》写作之前,岑仲勉即已不点名的对陈寅恪有所批评,并提出“李德裕实无党”的话题。 1947年12月,岑仲勉撰文论评李嘉言《贾岛年谱》一书,其中提到: 李氏又惑于近人趋时之说,因言:“贾岛既非出自山东旧门之李党,又屡举进士不中,未能列入新兴阶级之牛党,故徒出入牛李而终为两党所俱不收……”与前人之悼李商隐,完全同一口气……但李德裕实无党……(27) 所谓“山东旧门之李党”“新兴阶级之牛党”的说法,正来自陈寅恪,如上所举;而所谓“前人之悼李商隐”,也是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所述(27)。显然,岑氏此说正隐驳陈寅恪(29)。 考察岑仲勉此前的著述还可发现,其“李德裕无党”这一观点,早在其初稿于30年代末至40年代前期的《论李德裕无党及司马光修〈唐纪〉之怀挟私见》《唐人行第录·王十八》《唐史余渖·牛李问题》等文札中,都已有较为清晰、集中的论述。而其对李德裕其人的关注则时间更早,他在1936年2月即已撰成《李德裕〈会昌伐叛集〉编证上》(刊1937年中山大学《史学专刊》第2卷第1期)。如果将上述诸文连贯来看,尽管岑仲勉自40年代以后对“李德裕无党”这个结论的认识可谓坚定,但其关注李德裕、昌言“李德裕无党”,其真正落脚点并不像陈寅恪那样在有唐一代之政局、文化,而更多在李德裕其人之人格与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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