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注意到陈寅恪“通史”课程具体讲授内容的安排和关注点,则与岑仲勉可谓大相径庭。陈寅恪在1932年秋“晋至唐文化史”开讲辞中谈道: 本课程讲论晋至唐这一历史时期的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之关系。精神生活包括思想、哲学、宗教、艺术、文学等;物质环境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组织等。在讲论中,绝不轻易讲因果关系,而更着重条件(58)。 很显然,讲“因果关系”,即讲“为什么”的问题,不仅要推源溯流,更会将“因”与“果”视为一种确定不移的关联;而讲“条件”,则关注的是“有什么、是什么”的问题,即考察某一历史事件发生前后的多侧面和多种可能诱发因素。因此,前者往往容易将历史视为一种遵循某种内在规律渐次迁变的过程,关注点在这种看似动态变化而实为静态延展的迁变过程本身的考察。而后者更多将历史视为一种充满未知色彩的人类过往活动的时间流程,即所能确定的只是这一时间流程本身,而人类曾经的一系列活动却充满诸多未知因素,故而其关注点在特定历史时段之横切面的多样性和丰富的可能性,努力在一个多元立体的历史空间中观察问题发生的多样脉络及主次关系。 对于上述两种“观看”历史的方式,梁启超1923年在南京金陵大学第一中学所做讲演,即《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对于旧著《中国历史研究法》之修补及修正)一文中曾有分析: 因果律也叫做“必然的法则”(科学上还有所谓“盖然的法则”,不过“必然性”稍弱耳,本质仍相同)。“必然”与“自由”,是两极端,既必然便没有自由,既自由便没有必然。我们既承认历史为人类自由意志的创造品,当然不能又认他受因果必然法则的支配,其理甚明…… 所以历史现象,最多只能说是“互缘”,不能说是因果。互缘怎么解呢?谓互相为缘。佛典上常说的譬喻,“相待如交芦”,这件事和那件事有不断的联带关系,你靠我、我靠你才能成立。就在这种关系状态之下,前波后波,衔接动荡,便成一个广大渊深的文化史海。我们做史学的人,只要专从这方面看出历史的“动相”和“不共相”。倘若拿“静”的“共”的因果律来凿四方眼,那可糟了(59)。 正因为强调历史现象多为“互缘”关系,所以梁启超指出历史研究应充分注意考察历史现象的多侧面、多角度和多层次: 要钻在这件事物里头去研究,要绕着这件事物周围去研究,要跳在这件事物高头去研究,种种分析研究结果,才把这件事物的属性大略研究出来,算是从许多相类似容易混淆的个体中,发现每个个体的特征。换一个方向,把许多同有这种特征的事物,归成一类,许多类归成一部,许多部归成一组,如是综合研究的结果,算是从许多各自分离的个体中发现出他们相互间的普遍性(60)。 应该说,这种深入历史深层复杂性研究的方法,在梁启超本人晚年的研究中似乎并未来得及做更多的实践,而正是陈寅恪真正将之落实到现实的治史过程中。比较岑仲勉与陈寅恪的唐史研究,《隋唐史》更近于倾向因果关系研究的前者,而陈寅恪的“通史”课程则近于后者。二者都可谓强调“通”,但岑仲勉追考各问题源流始末的“通”恰较多忽略了问题与问题之间的联系;而陈寅恪往往则是透过某一个问题,从各类庞杂史料的考订排比中追寻其不同侧面之间以及与其他问题相互间复杂多变的关系,并由这种关系中透视一段历史走向。譬如岑仲勉对唐代官制有着极为深细的考察,《隋唐史》对隋唐官制也多有论述,但是他所关注的是唐代官制的“历史流变”和各种官制术语的“复杂构成”等,即考察的是一种较具稳定性质史实的迁变问题;而陈寅恪《元白诗中俸料钱问题》一文,则通过元白诗中所提官俸数字与史籍所载相比证,指出中晚唐以后官制中俸料问题中透显的某些“个别问题”--地方官吏之俸料不仅与史籍所载不同且远高于中央官吏之上,从而为了解唐代官制系统提出了另一视角: 凡关于中央政府官吏之俸料,史籍所载额数,与乐天诗文所言者无不相合。独至地方官吏(京兆府县官吏,史籍虽附系于京官之后,其实亦地方官吏也),则史籍所载,与乐天诗文所言者,多不相合。且乐天诗文所言之数,悉较史籍所载定额为多。据此可以推知唐代中晚以后,地方官吏除法定俸料之外,其他不载于法令,而可以认为正当之收入者,为数远在中央官吏之上……又内外官吏同一时间,同一官职,而俸料亦因人因地而互异…… 陈寅恪同时指出,元稹所述“今日俸钱过十万”的《遣悲怀诗》是否确定作于贬谪江陵其间,以及所说“十万”是否系夸张之词,固然可视为“一假设”,但由此诗以及白居易诸诗和并时史籍所载可以看到,上述地方官吏俸料与史籍不合且高于中央官吏则实为一“通性之真实”的历史存在: 故考史者不可但依官书纸面之记载,遽尔断定官吏俸料之实数。只可随时随地随人随事,偶有特别之记载,因而得以依据证实之。若欲获一全部系统之知识,殊非易事(61)。 所谓“随时随地随人随事”,即充分考虑历史现象发生、发展的“或然性”、个别性和内在复杂性,以此考察历史的“动相”和“不共相”。史籍所载唐人官制固然为一基本考察线索,但其官制具体实施的“真相”,却可以通过其时任官之人的实际收入这一视角来考察,亦即通过“官制”问题的不同侧面来讨论。这在陈寅恪的通史讲授中同样有体现。如其“魏晋南北朝史”课程,其主要讲授内容为魏晋嬗代之际司马氏与曹氏两大社会政治集团之斗争与盛衰衍变(62),但从前揭《晋南北朝史备课笔记》所列十一个专题可见,胡汉关系亦成为其讲授上述内容的一个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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