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眭弘、夏侯胜等的谶言式妖言案。昭帝元凤三年(公元前78年)正月,“泰山莱芜山南匈匈有数千人声,民视之,有大石自立,高丈五尺,大四十八围,入地深八尺,三石为足。石立后有白乌数千下集其旁。是时昌邑有枯社木卧复生,又上林苑中大柳树断枯卧地,亦自立生,有虫食树叶成文字,曰‘公孙病已立’”(36)。大石自立、枯木复生、虫食树叶成文字,在汉代一般思维中,都是典型的灾异,按《洪范》五行说的分类,属于草木、金石之妖及虫祸。眭弘曾从董仲舒弟子嬴公受《春秋》公羊学,他根据所习《春秋》公羊学,认为“石柳皆阴类,下民之象,泰山者岱宗之岳,王者易姓告代之处。今大石自立,僵柳复起,非人力所为,此当有从匹夫为天子者。枯社木复生,故废之家公孙氏当复兴者也”(37)。这样的言论,当然要被当局视为妖言。 这所谓“公孙氏”,当求诸何人?按照京房《易妖占》的解释,“石立如人,庶士为天下雄。立于山,同姓;平地,异姓。立于水,圣人;于泽,小人”(38),大石自立于泰山莱芜山南,从匹夫为天子者,应出自同姓。然眭弘依董氏《春秋》说,却鼓吹“汉家尧后,有传国之运”,说“先师董仲舒有言,虽有继体守文之君,不害圣人之受命”,汉帝应该顺应天命,遍访贤人,禅让帝位,然后退为百里侯,如殷周二王后之故事。(39) 这显然是要汉室禅让于异姓贤人了。 当时军政大权仍由大将军霍光把持,霍光对此说深恶痛绝,结果眭弘以“妄设祅言惑众,大逆不道”罪伏诛。后来的事态发展颇有趣。眭弘伏诛四年之后,即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之四月,昭帝去世,无嗣,霍光等迎立武帝之孙昌邑王刘贺。这就验证了昌邑枯社木卧复生之妖征的预兆功能。刘贺于六月丙寅即位,癸巳即由霍光等大臣以其淫乱,奏请皇太后废黜。(40) 至七月,霍光等议决迎立武帝曾孙、戾太子孙刘病已,即后来的宣帝。他的背景、名字和经历,与虫文“公孙病已立”完全吻合。元凤三年的种种妖异现象以及眭弘的妖言,至此成为应验了的谶言,相信在当时对论证宣帝即位的合法性也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所以宣帝即位以后,征眭弘之子为郎(41),表达了对眭弘的肯定和感激。眭弘有弟子数百,著名者如严彭祖、颜安乐、贡禹等,后来不是以经学传世,就是位至三公。 眭弘“妄设祅言惑众”一案是由霍光令廷尉定谳。自昌邑王至宣帝,霍光都居造王者的地位。宣帝即位之初,霍光仍位处权力的顶峰,他为什么没有阻止宣帝为眭弘妖言翻案呢?以下案例,也许可以帮助我们理解霍光当时的心态。昌邑王刘贺被霍光选中继嗣皇位后,表现怪诞,骄奢淫逸,灾异累生。(42) 霍光因而与亲信大司农田延年、车骑将军张安世密谋废立。事极机密,外间无有知者。刘贺毫无警觉,仍常出宫游玩。时任光禄大夫的夏侯胜拦在乘舆前劝谏说:“天久阴而不雨,臣下有谋上者,陛下出欲何之?”(43) 夏侯胜是今文《尚书》、《齐诗》学名家夏侯始昌的族子及弟子。夏侯胜本人从多位名师受《尚书》及《洪范五行传》,善说灾异。按照《洪范五行传》,当“皇之不极”,“人君貌言视听思心五事皆失”,就会见事不明,处事不得其中,结果是万事皆不能立,上弱下强,有下人伐上之祸。(44)“久阴不雨”,也叫“常阴”,正是上天针对人君这种表现所降的惩罚。由此可见,夏侯胜对刘贺的劝谏及其对政治形势所作的预言,有其经术根据。然而刘贺不仅拒绝纳谏,且说夏侯胜“为祅言”,缚以属吏。主审官吏向霍光报告有关案情,霍光颇紧张,以为同谋废立的张安世泄露机密,但经询问,安世不曾外泄。霍光因此大为好奇,乃召问夏侯胜。胜对言:“在《洪范传》曰‘皇之不极,厥罚常阴,时则下人有伐上者’,恶察察言,故云臣下有谋。”(45) 霍光、张安世大惊,从此不敢轻视经术之士的预言能力,非但不治夏侯胜“为祅言”之罪,而且在废刘贺、改立宣帝之后,更推荐夏侯胜教授皇太后《尚书》学,迁长信少府,赐爵关内侯。(46) 霍光经历刘贺、宣帝之废立,亲验夏侯胜的灾异论述之后,应该会对眭弘当年的“妖言”有不同的理解。眭案的平反,大概就是得益于这样的政治语境。 夏侯胜后来曾多次因灾异进谏,触怒宣帝而屡次下狱,又屡蒙赦免,于90岁卒于官。不过夏侯胜所获得的宽容,似乎主要得益于宣帝、皇太后对他个人的信任,并不代表宣帝朝对妖言案采取宽松政策。本始二年(公元前72年),温水侯刘安国“上书为妖言,国除”案(47),以及五凤四年(公元前54年)牵连多名政府要员的杨恽“妖言”案可以为证。 (五)甘忠可“汉当更受命”案。成帝时齐人甘忠可,作《天官历》、《包元太平经》十二卷,宣称“汉家逢天地之大终,当更受命于天,天帝使真人赤精子,下教我此道”。说起“汉当更受命于天”之话题,自然就会联想起昭帝时眭弘鼓吹“汉家尧后,有传国之运”的妖言,不同的是甘忠可强调“更受命”,而非易姓改朝。甘忠可一案,在《汉书》叙述中虽未被加上“妖言”卷标,他的言论,可说是十足的妖言,他的两部书,按汉代的标准,也可以算是货真价实的妖书,对东汉不少“妖贼”有深远的影响,所以本文亦将其列为妖言的一个案例。 不同于眭弘,甘忠可无官在身。所以他的论述并未上呈朝廷,是通过授徒等方式,在民间传播。他的弟子,知名的有夏贺良、丁广世、郭昌等。甘忠可的论述,在当时的朝野应该发生了一定的影响,所以时任中垒校尉的刘向检举甘忠可的罪名,为“假鬼神罔上惑众”。甘忠可在狱中病死。其弟子夏贺良等皆受牵连,当以不敬论罪。然而此案最后似乎不了了之,所以夏贺良等人继续在民间教授甘忠可的学说。哀帝初立,疾病缠身,灾变数降,外戚骄恣,司隶校尉解光、骑都尉李寻皆以明通《洪范》灾异学说得幸。经过他们的再三推荐,夏贺良等得以向哀帝宣讲甘忠可的论述,即“汉历中衰,当更受命。成帝不应天命,故绝嗣。今陛下久疾,变异屡数,天所以谴告人也。宜急改元易号,乃得延年益寿,皇子生,灾异息矣。得道不得行,咎殃且亡,不有洪水将出,灾火且起,涤荡民人”。这套“更受命”论述,不要求改朝换代或实行政治变革,只须改元易号,在仪式和符号上做些手脚。哀帝病急乱投医,“几其有益,遂从贺良等议”,改建平二年为太初元年,自称陈圣刘太平皇帝。结果当然是“上疾自若”,“卒无嘉应,久旱为灾”。哀帝最后罢黜并放逐解光、李寻,夏贺良等被判为“执左道,乱朝政,倾覆国家,诬罔主上,不道”,皆伏诛。(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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