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人造出了以下这些单词:“城邦”、“民主”、“人民”、“寡头政治”、“自由”、“公民”等等。这就不得不使人作这样的假定:是希腊人首先发现了政治的永恒真理,或者说我们所说的永恒真理;只有一个例外:就是奴隶制,这是他们的民主与民主本质之间的主要区别。因为世间必然有一个永恒政治的存在,可供人们进行哲学思考,而不仅仅是简单地记录历史。从这里,通过不同的时代,可以找到政治的核心本质;各种政治体制尽管千差万别,却在其功能上存在着可以用各种不同方式表现出来的类同性:树立正义、使人们互相和平共居,维护团体利益,统治阶级行使对生产力的支配权等。 不过假如这一切情况仅属表面现象,而我们被词藻所蒙蔽:假如在各个不同的时代,所谓政治也者常以当事人觉察不到的先决条件为基础,而且后世亦觉察不到其存在,后人甚至以极其平庸的方式,过分热衷于从他们祖先那里辨认出自己的表面特征来。这时,相同的言词和含糊的类比将掩盖巨大而无形的差异,正象树木可以挡住森林一样。 本文译者:金日 下面我们将要予以澄清的是被淹没的冰山的某些部分。其中最大的一个片段,不过并不是唯一的一块,我们可以称之为古代公民的战斗精神。它和克劳德·尼科莱在其所著的一本优美的书中称之为公民的职业大体相当。①因为古代公民并无人权和公民权,亦无自由权,甚至没有行动自由。他只有义务。如果我们又回到古代的雅典,我们连今天西方国家所具有的“半理想”的民主也将找不到,所看到的只不过是积极的政党活动的心理状态。 所谓半理想,正象我们自己的时代,是指一种为民主和人权而奋斗的战斗精神。它不单是一种意识形态,也不完全是一种实践。这种要求战斗的“先决条件”,并没有人公开承认,却到处都有表现,自然要与它在实际应用时表现无动于衷或态度消极的人发生冲突。它倒是真的搞混了牟取暴利的人与其受害者之间社会关系的实际情况。然而这种精神却造成了要别人服从的紧张气氛,也限制了发明创造性,影响了论战中双方对于辩论用词的选择,它激发了改革家和革命的政治家,并使愤怒的表现和对权利的要求消失。 要了解这种公民战斗精神是怎样一种奇特的国家-社会关系,我们应该先了解一下近几个世纪的情况。如果我们应用一些政治民族学,则这种对比就更明显了。 政治活动总是为人谋福利的,但是什么人的福利呢?对我们而言,人就是指全部人口的总体。这正和统计学家在谈到细菌和树木时,指它们的总体一样。在一国领土范围之内,居住着所有的人,他们工作,繁衍后代,度假。管理公共事务的当局长期以来并不介入人民生活,对人民实行自由放任的原则。这样的自由主义,在过去就算是为全体人民做了最好的事。今天我们却认为如果国家介入居民生活,全体人民的福利才有保障。公家的干预包括人口统计、管理经济活动、社会改革和旅游事业。换言之,今天称做政治的活动可以比做一位森林看守员的职责,既不容许自然界长成荒野而不加节制,但又不负责该区域的所有的人。这个护林员并不象种植园主为了自己获利而经营。反之,他们为了自然界本身的最大利益,所以尊重并按照自然的趋势进行工作。他的工作仅限于将这些趋势组织起来。我们又可以将政治活动比做负责指挥汽车交通的警察。警察既不允许车辆随心所欲地驾驶,但也不管汽车开到哪里去,他并不干预汽车所有权的重新分配;他组织车辆和行人的自然活动,控制人、车的流量而已。 但是二百年前,情况却并不如此。那时的政治在于使其国民得到幸福。那么,怎样才算幸福呢?要有一个国王。据说,人民需要的不过如此。这位国王属于农庄绅士一类人物,是其采邑的封建领主。他不象我们的那位护林员,组织自然界的幸福,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使用自然。他的国民并非“人群”,而是他本人放牧的羊群。要求他掌握的技术是剪取羊毛而非剥掉皮张。事实是:国王占有一块领地,领地上住着一个由人组成的群体,尽其所能随处谋生,依其所愿安居乐业。这些活动与国王毫不相干。国王只是从自然的财富中取走自己分得的一份。由于这项税收,他才得以执行其国王的职责,全是和其他国王(即其堂兄弟们以及对手们)的关系之类的业务。我们认为国王有其应该照看的业务,其国民亦有自己的事情。国王的业务叫做当国家的主人,这和其国民并不相干。国王尽可能对国民的活动少加干涉。国民一方则对于国王的税吏走得离他们太近时感到不愉快。他和他们的交涉越少,大家越喜欢他。幸亏出了一位名叫柯尔培尔的大臣,才使国王从采集经济变为种植经济,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留出一块领地来。一旦发现自己领地上有一条道路或一段河流有贸易往来,国王除了对这项富源征税以外,他不会干预这种正常的交流活动。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希腊或罗马的城邦。这些微型国家,不论是否实行民主制,其集团社会和现代国家不大相同,反而更象一个战斗性很强的政治党派。古代的城邦不是由所有的人及其领袖组成的,也不是由统治方式与国家截然不同的市民社会组成的。它是由其全体人民组成,过着他们那种社会与经济的生活,而且只是由于全部或部分的自由民必须在其组织中具有战斗精神,这个组织才存在于人民之间,这就是城邦。被统治者与公共权力机构很难加以区别。每个人都在参加统治活动。市民组织并不象国王那样剥削人民。它不过使人民具有战斗精神。公共权力机构和其他人民一样,只不过被其同伴们选为或接受为大家的领袖。正如克里斯琴·迈埃尔在其优秀的研究成果②中所写的:“社会,包括其不平等在内,仍然在主要方面保持过去的老样子,不过在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之间造成裂痕”,随之而来的是生活的强烈政治化。一位雅典人说:“对那些不参与政治的人,我们不认为他们是超脱自由的,而认为他们是无用的。”③ 那么城邦与社会是什么关系呢?它将公民一分为二。正象在现代的政党中,其斗士既是个人,又是政党的斗士。这两种身份之间的关系扎根在经济力量与社会关系之中。例如,一个公民能用任何办法谋生,不论贫富,其财产均属神圣不可侵犯。要求公民满怀热情地将自己身心的一切力量和个人财富交由弟兄们处置,而不能以纳税人的态度这样做。我们知道民间庆祝活动和某些兵器的购置费用是富裕公民慷慨捐赠的。这些富人自觉有道义责任这样做,或许这种道义感来自外界的推动。因为这种民间资助活动出自两种很不相同的动机。在现实世界中城邦与社会形成关系不明确或互相对立的一对,宗教仪式和慈善行为具有社会性的动机。富人将其财富捐赠出去,既可显示一番,又有使其财产合法化的意义,因此这种炫耀性的赠礼不但是自发的,亦有自我服务性质。但这第二种动机关系到公民身份并有约束性质。它虽不象捐税那样是正式的义务,慈善行为仍有道德上的义务。对斗士而言,道德规范极其严格,他必须全力以赴,不应吝啬地计算尽了多大一份力量。他不能剥夺自己的献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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