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史学或公共史学辨 钱茂伟(宁波大学史学史研究所教授) 当下正处于“公众史学”学科的建设时期,有相当多的基本问题需要学界来回答。譬如,到底是用公共史学还是公众史学?大众史学与公众史学相通吗?公众史学是中国史学发展的内在需要还是外部输入的结果?公众史学能够成为一股新的史学思潮吗?本文拟对这些问题作较为周详的学理回答。 一、公众史学与公共史学 英语世界的“到中国大陆以后,有人译为“公共史学”,①有人称为“大众史学”。②到了中国香港,喜欢使用“公众史学”。③到了中国台湾,喜欢用“大众史学”。④ “名”是“实”的提炼。名不正,则言不顺。如果名称不统一,则学科的发展会受到很大的制约。 那么在中国,到底是用公共史学好?还是公众史学好呢?笔者主张有必要对概念作明确的辨析。为了说清楚,笔者拟从直接的概念与间接的内涵两个方面加以辨析。 英语的Public,作为形容词可以译为公众的;公共的,公用的;公务的,政府的;公开的,当众的。作为名词可以译为公众、民众、大众。⑥ 至于汉语中的“公共”从相关的古汉语文献来看,主要有三种解释公有的;公用的。如“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⑦公众。如“盖陶唐欲推大器于公共故先以不肖之名废之”。共同。如“臣愿陛下明诏臣等公共商议”。⑧古汉语中的“公共”,按其词性,可分三种:一是作形容词,表示“公有的”、“公用的”;二是作副词表示“共同”;三是作名词表示“公众”。从讨论“公共史学”的概念来看,作副词用的“共同”含义可以排除,需要讨论的是作形容词与名词解的两种含义。 中文的“公共”与英文的“public”基本可以对应起来,均可作形容词或名词使用。如果将“公共史学”中的“公共”理解为形容词则表示“公用的史学”;如果将“公共史学”中的“公共”理解为名词’则意为“公众史学”。从直观的字面意义来理解将“公共史学”理解为“公用的史学”或“公众史学”,两种用法均是相通的。 不过从其他用法来看则以形容词为主。譬如公共空间、公共权力、公共管理、公共英语、公共服务、公共事务、公共记忆、公共关系等。在这些场合显然“公用的”与“公众”两种含义是无法替换的。如此将“公共史学”理解为“公用的史学”,似乎更合汉语的表达习惯。如果“公共史学”就是“公用的史学”,那么公用的史学”又到底是什么样的史学呢?这是颇让人难以回答的。从性质上来说,凡是史学都是公用的难道还有私用的史学吗?希望通过使用“公共史学”概念来强化史学的公共特性,完全是多余的。而且公共史学”的内涵过于宽泛,让外行不知所指。美国的公共史学有特定的含义是指在公共领域应用的实用史学。这必须作专门的解释,别人才能理解。 相反,使用“公众史学”概念的好处是,主体明确建设目标明确,那就是“公众自己的史学”,是“我们的历史”。⑨公众史学是公众本位的新史学,区别于传统帝王本位的旧史学。“众”是会意字,三人为众“三”表示众多众”表示众人站立。所以,“众”的本义是“众人”、“大家”,从词性来说,它是一个名词。汉语的“公众”,早在南宋时代就已经出现,如“譬如一事若系公众,便心下不大段管”。⑩西方的“公众出现于世纪的法国指宫廷与城市中的上流阶层。(11)“公众是一个由个体公民组成的群体概念可以理解为“公民大众”的简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王渊民:《美国公共史学》,《史学理论》1989年第3期。 ②朱孝远:《西方现代史学流派的特征与方法》,《历史研究》1989年第2期。 ③如香港中文大学的“比较史学与公众史学文学硕士课程”。 ④周樑楷:《大众史学的定义与意义》,《人人都是史家:大众史学论集》采玉出版社(台中)2004年版。 ⑤《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辞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年版第1528页。 ⑥司马迁:《张释之冯唐列传》《史记》第卷,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754页。 ⑦罗隐《丹商非不肖》,《谗书》第2卷,见《罗隐集校注》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409页。 ⑧苏辙《论御试策题札子二》《栾城后集》第16卷,《苏辙集》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068页。 ⑨新历史合作社的刊物就定名为《我们的历史》。 ⑩黎靖德:《朱子语类》第16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45页。 (11)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社会结构》见汪晖等主编:《文化与公共性》,三联书店1998年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