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前后两次争国权运动的异样形态及形成原因(3)
上述解释道出了国人所以空前热烈地庆祝事实上对中国并无多少意义的胜利,就在于时人所理解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实为再造天下太平的圣战。在其理解体系中,能为“有生之灵同庆”的“公理与人道战胜”,即是普世太平、人类彻底平等、永远不相欺凌的天下大同理想原则的彻底胜利。以上揭示的大量事实,即见诸报纸的庆祝活动中各方言论、知识界的言论(李大钊的言论最具典型性)、占据舆论关注中心位置的商界的言论表明,“一战”胜利之初,国人关心的重点不在中国的山东等国家主权如何回归,而是大同之治、人类永久和平的实现。在天下大同、人类永久和平的条件下,中国自然应是人类亲爱和平大家庭中的平等一员,过去一切不公正(即不合大同原则)的对待必将自然解除,从此与环球人类同享太平。这显然就是当时国人认识问题的逻辑和空前乐观的心理依据。当这种共同理想(至少是运动参与者的共同理想)和乐观情绪遭遇到巴黎和会传来的山东问题不公处置消息的冲击时,形成挑战的强烈程度是不难想见的。 1919年5月2日,林长民在《晨报》上公布梁启超4月30日从巴黎发回山东将由日本接管后再与中国交涉解决的消息,并大声疾呼:如此“则胶州亡矣,山东亡矣,国不国矣”!(注:林长民:《外交报敬告国民》,1919年5月2日《晨报》,第2版。)林长民的这一消息,显然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和夸张情绪。消息的基本内容是山东权益将以何种方式归还中国的问题,事情本身的严重性不会超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抢占山东权益并提出“二十一条”要求事件。但消息在传播者心中及通过传播者在国人中造成的震动却较前者剧烈得多。(注:据罗志田先生研究,民众反对“二十一条”运动的主要形式为结社、集会、抵制日货和救国储金活动等。运动的发展过程显示出在短时的轰轰烈烈之后快速低落的形态。其间最为严重的事态仅有国民对日同志会和归国留日学生发起的少量集会,以及汉口抵制日货游行演成的小规模暴力冲突。且这些严重事件都未向全国蔓延,影响有限。参见罗志田《乱世潜流:民族主义与民国政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61-108页。)其原因就在于,事情的处理结果与事前长时间酝酿起来的民众主观愿望及由此激发的情感热度反差太大:人人都在盼着从此天下大同、普世平等,但等来的却是对中国的极大不公和侮辱性处置。国人在情绪上很难接受这一结果。正如舆论所说:“今当正义公道大伸之日,而吾国之争山东问题乃独以失败闻。然吾国民岂可因是稍有退屈而不誓死力争乎!”(注:《山东问题之经过》,1919年5月3日《晨报》,第2版。)对此,《晨报》刊出的一篇投稿言之更切: 此次和会非欲以正义公道为基础乎?非欲闻一和平之新局面乎?日本劫吾之青岛,而又强迫吾订二十一条协约。吾全国民众方欲主张在和会撤席,奈何置之不问,而使得逞其纵横捭阖之术乎?况此问题实关于正义公道与武力、平和与扰乱消长之机,徒令中国变为第二之巴尔干而复酿成将来世界大战。此谓平和之新局面又何谓也。(注:《舆论对于山东问题之愤慨》,1919年5月3日《晨报》,第2版。) 对这一篇投稿,论者显然不能视为一个人的情绪,实可认定为当时民众共同情绪的写照。(注:当时各报刊载的类似情绪表达之作相当多。如5月4日《晨报》第2版刊载署名方文的论评《山东问题与国人之决心》就质问和会“到底为拥护强权耶,抑真欲主持公理耶”。周策纵《五四运动史》第157页收录的“五四”示威时学生给美国公使的《说帖》亦说:“贵国为维持正义人道及世界永久和平而战”,“吾国与贵国抱同一主义而战,故不得不望贵国之帮助”,以实现山东权益按正义人道原则收回,否则,“东亚和平与世界永久和平,终不能得确切之保证”。)从中可以看出,民众的激愤不仅源于甚至主要不是源于山东权益之难于收回,而是问题的处置违逆国人心向往之的正义人道与世界和平。写稿者不是国际评论家和观察家,显然不可能凭理性得出山东问题如不公道解决,将来可能成为第二个巴尔干危机的论断。其如此明确地下断语,实在只是一种情绪的表露。即便在激愤之下,民众心理上自然流露出的情绪之结仍然不是权益本身,而是在权益收回方式上正义人道被践踏和世界永久和平可能遭受危害的问题。 上述事变尽管激起了民众的极大愤慨,但山东权益毕竟是国家宏观利益,而正义人道、世界永久和平更属长远憧憬,这两类动因要驱动一场持久的大规模民众运动的可能性仍然不大。事实也正是如此,山东问题引起的“五四”示威并不是一开始就注定要发展成为一场大规模运动。5月4日天安门的示威者仅3000多人,在人数上就不算是一次大的示威运动(抗议“二十一条”要求时,一次不显眼的集会亦达到3万多人)。对示威的具体形态,《晨报》当日曾做如下报道: 游行之前,步军统领李长泰到场劝解:大多数学生远立桥外,不识来人为谁,且误会李统领之言,有人大呼卖国,卖国,因此秩序稍乱。幸代表极力制止,一面向李统领婉言曰,他们是误会老前辈的意思,对老前辈是丝毫没有意见的。大家都是为国,我们今天也不外游街示众,使中外知道中国人心未死,做政府外交后援而已……到公使馆不过是表现我们爱国的意思,一切的行动定要谨慎。李统领可以放心。(注:《山东问题中之学生界行动》,1919年5月5日《晨报》,第2版。) 上述是在场记者的记录,情形大体应该属实。这表明当天示威学生的要求并不算高,只是要向世人明示中国人心未死,特别是要向外国使节表明爱国之心。示威者情绪也较平稳,尚存有把示威限制在秩序范围之内的明确意识。这一点,在运动亲历者匡互生1925年写成的回忆录中亦可得到证实。他说:焚烧曹宅,“最大多数的学生,实在没有这种预备的。可是当时大家都以为须全队赴东交民巷走过,方才可以对外人表示中国民众的一种公意,就决定向东交民巷出发。”(注:匡互生:《五四运动纪实》,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五四爱国运动》(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494页。)周策纵《五四运动史》更认为,直到焚烧曹宅之前,学生“没有真正失去控制”。他引用一个英国记者的报道指出:“队伍整齐地到达曹汝霖的住宅,十分配称文明国家的学生。但因警察的镇压手段引起了游行示威者的愤怒,因此他们才爆发出无羁的暴力行为。”(注:周策纵:《五四运动史》,第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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