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市之日,上海商学工报联合会发出的对内宣言表示了四点决心,即:“(一)国贼不除,誓不开市。(二)纯粹为对内的行为。对外概守相当的敬礼与友谊。(三)尊重市场秩序,拥护法律之自由。(四)辍业不效,则要求多数之应援,待公道之裁判。”(注:詧盦编:《学界风潮纪(上)》,中华书局1919年9月出版,见《五四爱国运动》(上),第390页。)此宣言把对内惩办国贼作为惟一目标,同时对外示以友好与尊重,与中国古人所谓“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奸贼不除,国无宁日”的观念之间显然有精神上的继承性。《申报》杂评论及一外国人曾于青岛问题初起之际(其时民众以对外为主)提醒国人注重内贼的见解时说:“外侮之来,既因内奸而起,非抉去内奸不特已失者无以挽回之望,即未失者亦终有断送之时。”因此,国人自应“奋然以起,以肃清内奸为职志”。(注:庸:《读大陆报有感》,1919年6月8日《申报》,第3张第12版。)文化人作此论断,无疑未经深刻的理性思维。在殖民主义时代,中国积弱,外侮频来,原因极其深远,曹章陆对国权丧失负有一定责任,却不可能是决定性因素。但人们轻易就达成了将国权不保之过进一步归咎于三个卖国贼的共识,显然带着浓厚的情绪化倾向。由于存在这一观念基础,民众对政府最不能容忍之点也集中在它袒护三卖国贼之上。上海商界在向当局提出的四点责难中抱怨说,“不除卖国贼不开门,现在所要求者只此区区八字,此八字尚办不到”,“大多数人何以疏通”。(注:《昨日南商会中之官民会议》,1919年6月8日《申报》,第3张第11版。)其他媒体的评论于此表示出更怒不可遏之情,署名“缄臞”的评论说:“学生罢课,商人罢市,所要求于政府者,惩办曹陆章耳。为若辈计,政府即不加以谴责,亦宜自请罢斥,以谢天下。”(注:缄臞:《全无心肝》,《五四爱国运动》(下),第6页。)署名“笑”的评论言之更为激愤,谓“此次全国一致,同声请惩办曹陆章,吾不解政府果何爱于此区区三人,以撄全国人民之怒”。“政府宁负天下人,不忍惩曹陆章,此何故与?”(注:笑:《惩办曹陆章》,《五四爱国运动》(下),第8页。)署名“庸”的评论在揭示商界罢市之“真谛”时说:“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商民)痛心疾首,极欲去此祸根。乃北京政府袒护卖国贼,不但不容忍国民之要求,且甘与全国民意为敌……国民忍无可忍,而始下最后之决心,牺牲营业,以与北京政府相抗。”(注:庸:《商界表示之真谛》,1919年6月7日《申报》,第3张第10版。)评论把问题的本质点得非常明白:民众愤怒难消,情结在于认定奸贼误国,非去不可,政府必须惩办国贼,“以谢天下”。此处所言与古代王朝杀奸贼“以谢天下”的含义自然有所不同,但体现的精神却一脉相通。商界罢市的行动亦表明了这一层。在罢市之初,各商店在门前贴出的口号还具有多样性,诸如“雪耻爱国”、“要求政府夺回青岛”、“惩办卖国贼”、“救国停市”、“释放学生”、“为良心救国牺牲私利”、“敌忾同仇”、“万众一心”(注:《沪上商界空前之举动》,1919年6月6日《申报》,第3张第11版。),等等。其后即逐渐集中于惩办卖国贼。海上闲人编《上海罢市实录》在当年6月25日,即罢市结束后几日出版。作者印象:罢市第三日,“各家商店门上,俱粘贴‘不除国贼不开门’字样”(注:海上闲人编:《上海罢市实录》,《五四爱国运动》(下),第46页。)。时人的印象尽管也不一定准确反映全部事实,但能形成如此印象,却最能说明当时上海罢市的情结所在。这一点从罢市的结束更可得到印证。罢市第六日,曹陆章免职消息已传出,总商会通知目的已达,即刻开市。但各商家认为传闻不足信,不见证实,仍不开市。(注:《上海商界罢市之第六日》,1919年6月11日《申报》,第3张第11版。)至第七日,三卖国贼罢免文件到沪,商家才燃放爆竹,欢呼开市。(注:《纪商家开市时学生游行》,1919年6月13日《申报》,第3张第11版。)此后,尽管还有拒签和约的要求,但罢市已经结束,高潮已经过去。尽管山东各界因家乡命运所系,仍激愤难平,但运动已入尾声的情势却没有改变。种种事态表明,在运动高潮期,愤怒冲天的民情之主要所指确乎并非山东权益之失,而是奸贼误国之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