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论历史的创造者 从1984年到1988年,黎澍写了五篇文章探讨历史的创造者问题。这就是1984年写的《论历史的创造及其他》,1986年写的《历史的创造者和创造历史的动力》和《再论历史的创造及其他》,1987年写的《历史创造者讨论中的几个问题》,1988年写的《把马克思主义从庸俗的教条束缚下解放出来》。史学工作者认为“这些鲜明而犀利的论点提出之后,触动了史学界乃至整个社会科学领域。无疑,这将会在整个中国历史科学理论发展史上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实现了“当代中国史学理论史上的第三次大突破”(据王学典的《关于“历史创造者”问题的讨论》,原载山东大学《文史哲》双月刊1988年第1期)这种大突破表现在上述五篇文章中,探索了下述六个问题。 问题之一,揭示了这一错误命题的历史根源: 苏联哲学家尤金在1939年发表的《论个人在历史上作用的马克思学说》,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苏联又一哲学家康士坦丁诺夫在1951年主编的《历史唯主义》中,也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章节。1959年根据苏共二十大决定重写的《苏联共产党历史》,正式肯定“人民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把它变成官方认可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并且由此发展成为僵死的历史教条。黎澍认为苏联学者提出的这个命题,在中国一变而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这个提法的创始人是历史学家范文澜。1949年5月,他在北京大学以《谁是历史的主人》为题发表演讲时说:“过去历史是以帝王为主人的历史,我们今天要推翻它。历史是劳动人民的历史,劳动人民是历史的主人”。但是马克思、恩格斯都没有这样说过,这个命题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曲解。(《论历史的创造及其他》2-8页) 问题之二,提出了“历史的创造者”问题是可以讨论的: 毛泽东在1945年发表的《论联合政府》中所说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黎澍认为,这话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进入胜利发展阶段之际,作为鼓舞人民反法西斯斗志的口号是有力量的。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反法西斯总进程来看,人民群众确实是推动世界历史前进和发展的力量。毛泽东所用的“创造”一词,显然是赋予它以在历史发展中起决定作用之意。但毛泽东在1970年8月31日写的一篇短文中,认为通常所说的英雄创造历史,还是奴隶们创造历史,这个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问题,还要继续研究,并不认为事情已经究完毕。毛泽东在晚年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黎澍认为这是毛泽东的高明所在。(《历史的创造者和创造历史的动力》23-24页)问题之三,指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三个错误: 黎澍认为这个命题的第一个错误,是逻辑推理的错误。推理的公式是:人民创造历史必须先具备为生存所必需的物质条件;以劳动者为主体的人民群众是这些物质条件的创造者;所以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个推理的错误,就在于把物质条件的创造活动和历史创造者完全等同起来。实际上,创造物质条件无非是历史的一个内容,这个内容固然有决定历史面貌和发展水平的作用,但是不能包括全部历史内容。历史内容包括自然史和人类史,人类史既有各民族、各国家、各地区的不同历史,又有不同的政治史、经济史、军事史、文化史,不同的历史有不同的创造者。第二个错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与“英雄是历史的创造者”相对立而产生的一个命题。黎澍认为二说各执一词,都有片面性,不符合事实。各行各业的群众中都有杰出的个人,如技术家、科学家、艺术家、思想家、作家、诗人等等,他们在历史上起着显著的作用只不过政治家和军事家因手握大权,易见显赫而已。把人民群众和个人(包括英雄和帝王)对立起来,是不正确的,也是不足取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个命题第三个错误,黎澍认为是把无所不包的历史看做是由一个独一无二的力量创造的。事实却是英雄创造自己的历史,不能创造一切历史;人民尽管在历史上的作用很大,也不能创造一切历史。一切历史都是具体的,历史的具体性,随着生产的发达而日益显著。生产越发达,社会分工越细,人们就越是固定在某个领域内活动,各自创造自己的历史。各个领域的特点愈显著,历史的内容也愈专门化。如果说全部历史都是人民群众创造的,那么历史上就不存任何形式的社会分工,也不存在阶级的差别,统治者也不存在功罪问题,这完全不合事实。在阶级社会的历史上,人民群众是被统治者,是被压迫被剥削者,现在尊他们为全部历史的创造者,既使他们承受了非份的光荣,也使他们承受了不应有的罪责。(《再论历史的创造及其他》33-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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